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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血染戰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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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渝採風
怎麼總有人問這種不動腦的問題?
為什麼我一定要用核彈去攻擊航母而且一定要把它擊沉呢?
就拿國慶中國拉出來的東風41來說,雖然它是核彈的載具,但它也可以作為常規彈頭或者軟殺傷彈頭的載具啊。我們一旦擊沉了敵國航母,航母上的幾千人至少要餵魚一半以上,那這不是無形之中讓他們的親人也成為了中國的敵人了麼?如果我只用軟殺傷彈頭結局就會完全不一樣。
東風41一個大彈頭裡有10個分導式小彈頭,我們把這些小彈頭裡全都裝上更小的電磁炸彈以大範圍覆蓋打擊整個航母戰鬥群艦上所有硬裝置為主就行了,他航母戰鬥群攔不攔截得下來都會被電磁炸彈破壞掉他們的所有用電的裝置,讓他們最短時間內成為瞎子聾子並且全癱在我們導彈射程範圍內,我們再不失時機的派出空軍或海軍搭載上各個國家的媒體記者近距離觀察拍攝並全世界報道這群價值幾百億美元的廢鐵的窘境和尷尬不是更好的辦法嗎?
到時候敵國政府就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失敗,同時也要承受來自自己國家人民特別是有親人在這些廢鐵上的軍人家屬的指責與質問,而我們只需要為這些廢鐵上的一萬把人提供生活保障就行,到底是我們錯了還是他們自己的政府錯了很快就會有答案,何必去拉這麼多不必要的仇恨?
任何戰爭,攻心才為上策。
美國人在1946年7月1日和7月23日在比基尼島做過一個代號為“十字路口”的試驗,其目的就是檢驗軍艦在核武器的打擊下的生存能力。
這次試驗,美軍動用了93艘軍艦做靶艦,其中包括繳獲日本的“長門”號戰列艦和繳獲德國的“歐根親王”號戰列艦,還有美國自己的“內華達”號戰列艦,“獨立”號輕型航母和“薩拉託加”號航母,還有三艘巡洋艦,剩下的全是驅逐艦和其他輔助艦船。
7月1日當天,美軍一架B29轟炸機在靶艦上空投下一枚當量為23000噸的原子彈。它在靶艦上空600米的高度爆炸。距離爆炸中心230米的“獨立”號輕型航母和距離爆炸中心1300米的“薩拉託加”號航母被重創。
7月23日,美軍進行第二次試驗。這回的原子彈爆炸當量還是23000噸,但不用B29轟炸機空投了,改為水下引爆。它被放在靶艦水下27米深的地方。當它引爆後,距離它600多米的“獨立”號和距離它2700米的“薩拉託加”號都被炸沉了。“長門”號和“內華達”號、“歐根親王”號受到重創。美軍本來想將它們拖回船廠修復的,但鑑於它們輻射嚴重,最後只好將它們拖到大洋深處將它們擊沉。
美軍後來得出的結論是軍艦在核武器打擊下也有生存的希望,但距離爆炸中心要超過2000米以上。
當然啦,提問者這回問得比較籠統,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比方說他應該要告訴我們核彈的爆炸當量,航母離爆炸中心有多少距離,這艘航母的排水量等等基本情況,而不是籠統的問“一枚核彈能擊沉一艘航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