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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隴西衍派8341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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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庸60
民事案件如何申請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法院才可以立案。 一、申請再審主體: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案件當事人死亡或喪失主體資格的,其權利義務承受人。
二、提供材料:再審申請書及副本兩份;申請人身份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以有新證據可能改變原生效裁判為由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原一、二審裁判文書。
三、申請書載明事項:申請人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有效的聯絡方式);明確具體的申請再審請求(應當寫明認為生效裁判、調解存在的問題及希望如何糾正等);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理由。
四、申請理由:有新的證據可能改變原生效裁判的;主要證據不充分或不具有證明力的;原生效裁判的主要事實依據被依法變更或撤銷的;就同一法律事實或同一法律關係,存在兩個相互矛盾的生效裁判文書的;引用法律條文錯誤或適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違反法律關於溯及力規定的;民事賠償調解協議違反自願原則,內容違反法律或者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審判程式不合法,影響案件公正裁判的;依法應當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
1、向上一級法院(信訪處)提交申請再審書等。是否收取,就是信訪人員一言堂:收取後一般都會出具受理通知書、合議庭成員告知書,進入審查並作出是否再審的裁定書,確定再審,才進入審監庭再審階段。但幾乎都是以原判決正確為由不收材料,申請再審權利實際被剝奪,成為越級上訪、申請再審的根源,而結果是門都進不了,即使進了門基本都是以不在管轄範圍為由不管。造成向政府以及紀檢、政法委、人大等權力機關上訪的根源,實際基本沒用:最終審判權還是在法院。2、向同級檢察院(信訪處)申請抗訴監督。3、上級(領導)指令再審。4、審判程式終結,無權管轄。5、搬樓梯告天。6、窮盡所有,權益不能受到保護。還有一種行為就是就是犯罪:並不可恥(實際是正當防衛)。這就是血淋淋、殘酷的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