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男兒心天地情8989

    在中國為什麼做了好事得不到好報,老方收養了繼女,而繼女長大之後把養父告上法院,天理何在,我也是一個好人,每當我看見幹真萬確的報道,我為好人打保不平,這樣讓我們的好人無處安身,我們的社會不能讓好人吃虧。更不能打擊好人好事,在一個人選擇作好事的時候,他們只憑著自己的良心出法才收養了繼女。老方的精神我們不能打壓,我們要大力提昌好人好事,我們全家祝天下好人一生平安,好人有好報!

  • 2 # 飛雲孤月

    養女是否能與你解除收養關係!這得看看,你當時對你養女的收養,是否合法的,是否經過有關部門核准與法律的允許。如果是不合法的,只能解除收養關係,但你收養人可以向法庭起訴你的養女,要求返還撫養費,撫養費的多寡只能你自已計算了,然後由法官酌情而定。唉!還是和養女好好勾通啊!究竟是原因要如此之,絕義絕情之舉,是你自身的問題導致、還是養女的問題。這可得好生勾通傾情訴理。非不得以,不可輕而反臉,竟然親情來之不易,好生與汝養女勾通。想來,汝養女也非是絕義之人,何況羔羊尚且羔羊尚且跪乳。

  • 3 # 真理144300345

    法律的判決也沒什麼問題,首先收養孩子就是為養老,這不是出於善心。而且開始女兒也沒說不管他,這老頭自己太作,也沒理由為了他就犧牲女兒一輩子的幸福,這樣做同樣是不人道,沒人性的行為。即使親生父母,也不能強迫子女犧牲自己的幸福去討好老人。但撫養是事實,女兒可以不管養父,但必須經濟補償。

  • 4 # _藏倉

      依據法規,方家收養小芳10多年,其間所支出的生活費、教育費等,方崇財有向小芳主張的權利。即“養女告養父”可以解除收養關係,養父也可以告養女,要求給付被收養期間的撫養費、教育費等,權利義務相一致是中國民法的基本原則。由此可見,解除收養關係並不意味著也解除了小芳的贍養責任。

      仔細觀察,“養女告養父”也並非一如網友所罵的那般忘恩負義。方崇財是個無法正常交流的精神智力障礙者,小芳婚後,方崇財仍由小芳贍養,還隨小芳在婆家生活了幾年,說明小芳還曾經是心懷感恩的。清官難斷家務事,毫無血緣關係的一大家人處於同一屋簷下難免發生矛盾,何況一個沒有收入、年老體衰、交流不暢的殘疾人?小芳婆家沒有義務贍養方崇財,而小芳又不可能離婚,於是便出現了“養女告養父”這一離奇官司。

      鑑於方崇財與女孩的收養關係無效這一法律判決及其無子女、殘疾的客觀事實,當務之急,當地政府要依照相關法規,開啟認定程式,向方崇財發放相關困難補助,解決其老無所養的困境;司法部門積極提供法律救濟,幫助他獲取應得的撫養賠償。更重要的是,小芳要妥善處理好婆家與“養父”的關係,盡力為其提供物質贍養與精神慰藉。畢竟,收養關係可解除,養育之恩大於天。否則,既不能解除安裝良心負擔和輿論壓力,也給自己的孩子樹立了一個不良的示範。

      在目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程序中,司法部門不妨以“養女告養父”一案說法,以法服人,糾正民間非法收養的亂象,而廣大網友也要摒棄簡單化、情緒化的非法治思維,理性思辨,對“養女告養父”不能止於一味的唾罵。

  • 5 # 吟然紅顏

    我和哥哥都是收養的孩子,哥哥出生68年,一出生就給了我們家,父母拉扯成人,結婚,生子,後來哥哥倆孩子大了點就起訴父母,要麼付三十萬的費用,這是他和嫂子喊爸喊媽的費用,要麼就斷絕收養關係,家產和土地都是三分之二給他們,當時是九八年,沒錢,所以就斷絕關係了,後來父親去世都沒來,前年為了宅基地還想不打招呼就拆房子,這個房子當時是分給父母的,從九八年父母就一直在跟我過,現在母親八十歲了,我覺得這種事哪裡都有,如果過不下去了,就解除關係,就當自己這些年燒香了吧

  • 6 # 夢想成真365

    拍手解除啊!她現在能這麼做即使不解除關係她也不會為你養老。讓她拿出這些年你在她身上花的所有開支,照顧她你就會耽誤工作,由她賠償。在她小時候你對她的照顧,按照現在的保姆價格收取

  • 7 # 安靜147358152

    謝邀,我的一遠房表叔結婚多年,一直都沒生養孩子,他們家條件不錯,後來商量把嬸嬸二哥家8歲的女兒過繼他們撫養,女孩一過來表叔表嬸就忙著為她找學校買衣服鞋子反正就當自己親生的,可惜女孩只呆了三年死活要回去,沒辦法只好解除收養關係,為這事表叔夫妻傷心了好久,過了幾年又有人介紹表叔收養一對失去父母的兄妹,當時所有親戚都勸他們別收養,可表叔夫妻認為他們的親生父母都不在了,只要他們真心對待兄妹兩應該會成為真正的一家人,當時兄妹都不超過十歲,一來就都上學,後來男孩初中畢業就不讀了,表叔又安排他學了一門技術,女孩中專畢業後也上班了,可誰也沒想到,當兄妹倆能夠自己養活自己時,兄妹倆跟表叔夫妻之間的關係也漫漫變淡了,到最後完全不來往了,這一次對錶叔夫妻的打擊太大了,表叔一下子就病了,拖了一年多表叔含恨離世了,表叔去世後嬸嬸試圖聯絡兄妹倆想讓兄妹見表叔最後一面,可惜沒辦法聯絡到他們,建議您保重好身體,別為不孝之人傷了身體,什麼都是浮雲,唯有身體是自己的,祝您好人一生平安。

  • 8 # 老頑童168666666

    你收養多年閨女,如今長大了,翅膀硬了要獨立自飛。她不報養育之恩,你放手吧!不夠養育也要收費的,現在是市場經濟,(嫁女兒收禮金20一30萬)你收她50萬作為晚年養老生活費。

  • 9 # 巴布拉

    收養多年的閨女,要和你解除收養關係,你可以去告她,但就算勝訴了,她也未必會履行應該的贍養義務。

    現在親生的都有很多不管老人的,何況是收養?為什麼會這樣,一方面是現在孩子少,親生與否都比較溺愛,責任感缺失,另一個方面有些孩子是天性使然,不懂感恩。

    雖然有些養子女不孝,與養父母脫離收養關係,拒絕贍養二老的事實,但也有不少養子女懂得感恩,對養父母比對親生父母還要好的例子!

    以前認識一個女孩叫小花,她初中畢業就在外打工,貼補家用。每個月只給自己留50元生活費,其餘都寄給養母,她說養母養大她不容易,並表示永遠不會找自己親媽。

  • 10 # 工程師眼中的多彩世界

    現在開放二胎了,但是還是有很多具備各方面條件的人選擇不生二胎,很大原因是除了養還得教,這是需要投入十幾年的一件事,哪有這麼簡單的。老方養了孩子長大成人,卻沒有把她教好,此女明顯道德缺失,

  • 11 # 即將減肥成功的胖丁

    謝邀,光是從上面這幾句話看不出為什麼你的養女要和你解除收養關係,按照我自己的猜測的話不外乎三種可能。一是你收養了一個白羊狼,你對她很好,但她並不感恩於你,而且認為你老了會成為她的累贅,所以想要和你解除收養關係,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我建議採取法律途徑解決;二是你只是做了一個收養她的活動(僅僅是養她)對她並不好,所以才導致現在他對你沒有感情,想要和你解除收養關係,這種情況的話我建議你好好和她談談,並改正自己的錯誤;第三種情況就是牽扯到什麼利益方面了,這個的話我建議打感情牌試試。

  • 12 # 使用者95126600997

    你好,收養多年的閨女,要和你解除關係,如果這些年你都是真心的對待她,她這麼回報你,我想她真不是人,一個沒有親緣關係的人把你當親女人對待,這麼回報,知道父親的內心有多傷心嘛。但是如果這些你對她不好,有各種性騷擾,那說明,你還真不是人啊,趕緊和你解除關係。

  • 13 # 徐君186431521

    兒女獨立是幸事是好事,特別是女兒給老子嫁離遠點。為什麼?兒女不啃老不會給你一齊生活,想多了她會有孝心?唯一孝心就是給老滾遠點對所有人都有孝敬之心稱大孝子。天下父母疾苦來源於對兒女超心,天下老人要擺脫這種痛苦只有忘了過去,好象沒有生養過它們,生養它們搞著玩的做人義務,忘了這些反老還童,快樂自在。

  • 14 # 王海艦律師

    說實話收養一個無情無義的人,還不如養條狗好。

    我有個親戚,收養了一個男孩,現在這個男孩長大了,和他親生父母取得了聯絡,明顯對養父母有了想法,天天找事,不是嫌家裡窮,就是嫌老人笨。

    不管是出於什麼目的收養孩子,也都不容易,被收養的人都該好好想想,無情無義的是你親生父母,一個不相關的人把你養大圖啥呢?

    人不能昧著良心生活!

  • 15 # 娜些年華7116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父母養育自己的小孩付出了很多時間和心血。付出的每天滴都是全心全意的愛。父母的愛比不上任何人的愛。父母都會包容小孩的過錯,去慢慢教育小孩成長。

    對於自己收養的小孩,其實父母都是付出了自己全部的時間和愛。每一個愛都很偉大。畢竟從嬰兒那麼小撫養長大成人。

    無論是親生還是繼父繼母畢竟養你成人,贍養老人是應該的。至於錢給多給少可以視情況而定,不能不給。老人就算窮養了你一生,但是,沒有拋棄你。人的發展是靠個人。就算是解除關係,老人給予的也是付出自己所有全部,應該讓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終。完全不給錢老人,不贍養,太過於牽強,說不過去啊。個人觀點哈。

  • 16 # 平庸之君

    說句實在話,要解除就解除吧,感情不在,親情不在,一紙收養文書要做何用,浪費的金錢,感情,只當賭博輸了吧,能有什麼辦法,告誡人們,有的事情做了並不一定有回報

  • 17 # 法重情深

    這說明你的閨女長大了,翅膀硬了,不需要你撫養照顧了。如果她正在4、5歲,一會兒找不到爹媽就嚎啕大哭的時候,她不會想到與你解除收養關係的。

    一些棄嬰是非常可憐的,有些人收養棄嬰一般都是出於好心,並且大部分人收養孩子一般也都是為了防老。所以說他們就是生活再艱難也會把收養的孩子照顧好的,大家都知道撫養一個小孩是不容易的,父母對小孩付出的一切是許多許多的。也可以說父母為了小孩,生活是非常艱難的。對於被收養的子女,同樣也是如此。

    所以這些被收養的子女更應道感受到這一點,知恩圖報。要不是養父母,也許你早已不在人世了,也許生活不會有這麼好的。既然養父母把你撫養成人了,那麼不論怎麼樣?這種恩重如山,就應當湧泉相報。

    但是就像本案中所說的收養多年的閨女,突然提出與其養父斷解除收養關係,這在感情上說是令人不能接受的。也許跟女兒感覺到養父是一個累贅,所以乾脆解除收養關係,圖個清靜。

    這種行為是忘恩負義的行為。作為養父母,一定要據理力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收養關係成立,就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子女應有的義務;如果收養關係不成立,養父母就可以要求養子女賠償這麼多年來的生活費、教育費等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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