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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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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40667601
始終覺得某種程度上一個人的薪酬應該根據其所成就而得來,一部電視劇能帶來多大的效益不應該是透過花錢來獲得,應該進行嚴格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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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鄉的味道a
水軍只要不成為打手,不成為社會輿論的搗亂者,僅僅是透過廣告的手段表達訴求,水軍是可以依法存在的;但其根本是絕對不能有違良心,成為網路打手。電視、網路可以做廣告,網路也可以做廣告,在這個問題上,水軍是合法的,只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沒有一個有效管理水軍的法律法規,這才是當下最應該做的。但是,不管是誰,能夠上網充當水軍的大多都是有個人行為能力的人,也完全可以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這些人更應該有良心來監督自己的行為。所以說,水軍不違法,但不能因為不違法就能夠恣意所為,製造謠言禍害社會。當前的水軍所作所為,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網路的一大公害,也是一些不正常的網路熱炒事件背後的推手,這種現象應該說並不是需要完全禁止,而是應該制定法律法規,來規範其行為。網路裡有財產萬千,有人命關天。這個平臺用好,可以為民謀福祉,一旦用不好,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網路水軍”踐踏道德底線,甚至走上違法違規的道路,令網民深惡痛絕,所以,只有徹底打擊掉非法“網路水軍”團伙,才能維護正常的網路傳播環境。同時,淨化網路環境,既需要集中整治,也需要政府部門制定長效機制,建立網際網路監管體系,督促網路媒體加強自律,把好“第一道防線”,讓網路公關公司沒有空子可鑽,共同維護良好的網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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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越1
水軍的起源我很清楚。最初玩論壇的時候,經常會有辯論。一開始大家都熬腦子,靠實力PK。然而往往難以取得壓倒性的效果,於是發展成打群架。呼朋喚友來挺自己,靠人海取勝。
於此中間,很多小人就嚐到了勾結的甜頭了。你只要人夠多,你就一定能贏。於是自然而然就出現一些類幫派性質的團體。那時候最看不慣的就是一些文痞,明明特麼沒水準可是靠相互吹噓竟然也到處充當老師了。於是網路輿論的氛圍也就開始壞了。真正有見識有文才的人被邊緣化。
弔詭的是,這一現象居然向現實滲透。於是某某餡餅女詩人非被稱為天才。導致整個輿情臭不可聞。
水軍正是從此中暗暗滋生。一部份人發現竟然可以靠灌水輿情的方式左右風向,從而變現為金錢。於是最初的團伙打群架轉入職業化,並有了水軍的正規稱呼。
由於拉幫結派互相吹捧之風一派盛行,所以竟沒有一個人覺得水軍應該是股惡勢力。他就這樣成長為了一種自然生態。現在,你再問他違不違法,該不該管,恐怕是要讓那些大詩人們很錯愕的。
同時,敵特卻格外重視網路輿情。他們甚至透過各種資金支援方式,鼓勵一部份人,甚至文化精英,透過網路渠道散步一種有利於他們的價值觀。
由此看來,關於水軍,其實應該放到更大的背景下去看;而關於該不該管,也應該放到更宏觀的層面去看。不是簡單的管不管的問題,而是要破,又要立。涉及打破和重建,革舊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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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廣大愛白菜人士代表
我覺得辦個這樣的影評或購物網站應該能受歡迎,可惜我自己沒那個技術。所有使用者都分三種,一種是現在這樣的非實名,一種是隻是提供了實名資料但是未經驗證不可靠的,一種是提供了手機號身份證號、住址等或經過人工實名認證的。以後不管是影評、灌水帖、還是購物評價等均可以有個明顯符號區分發表者屬於哪類使用者,好評差評率統計三種使用者既有合在一起統計的資料,又有分開統計的資料。當然即使是實名使用者,在其發表意見時也可以主動選擇非實名發表,類似現在的隱身發表。非實名就不能選實名發表了。這樣網名一看分類哪類使用者發表的心裡自然有個考量。當然最好是以後國家規定實名發表的犯法言論和惡意欺騙的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因為實名的也好找到責任人。想言論自由,過過嘴癮,說點不負責任的話就別實名發表就可以。
回覆列表
據媒體報道,《孤芳不自賞》官方微博近來遭遇水軍集體公開刷屏“討薪”,刷屏內容整齊劃一,聲稱該劇在“豆瓣買水軍刷好評,做完賴賬不付賬”。這不是一起簡單的討薪事件,水軍與僱主之間“煮豆燃豆萁”的互撕,把網路傳播中的“黑稿”與“刷信”等黑幕第一次曝光於眾。
商家在網際網路上的營銷主要依靠網民“口碑”,先前使用者的口碑直接影響到網民的購買慾。網民口碑是網際網路商業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費者知情權的基礎,更直接決定了商家的市場佔有率。
既然口碑如此重要,商家在營銷中所能做的無非就是兩點:一是透過增加口碑信譽,直接增加市場份額;二是減少對手口碑信用,間接增加自身市場佔有率。按常理,信用增加的基礎應該是“實打實”質量與品質的真功夫。但在實踐中,“真功夫”存在成本太高、見效太慢、競爭對手不按“套路出牌”等情況,特別是一些“短平快”的電影、熱播劇、購物等行業,市場視窗期太快,個別商家就開始打起了歪主意。
水軍的刷信是增加口碑的捷徑,付給水軍的錢,走的都是廣告營銷的賬。說得極端一點,目前幾乎所有“短平快”產業都不同程度地被水軍“攻陷”。以電影為例,在豆瓣網站上,某些電影還沒有公映,大量整齊劃一的水軍口碑就紛紛出現,剪輯不好的說成是意識流,編劇不好的說成藝術體,演技不好的說成奧斯卡。一旦水軍夠大,輿論的漩渦形成,按照“沉默的螺旋”規則,沒有人再願意出來提出反面意見,於是,眾口一詞,大局已定,影片回報頗豐,水軍居功第一。
黑稿是減少對手口碑的大殺器,特別是自媒體時代,個別自媒體打著PGC的頭銜,肆意攻擊僱主的競爭對手,指鹿為馬,信口雌黃。目前的自媒體黑稿市場已經形成固定產業,所謂“公關稿”的需求方與提供方平臺都有專業對接渠道。僱主隱名幕後,黑稿打著維護消費者權益、輿論監督等旗幟也是暢通無阻。
水軍的刷信和黑稿相互補充,一套組合拳下來,基本“物超所值”。同時,水軍產業也引發了網路平臺的亂象,花錢發帖、花錢刪帖已經成了個別平臺的副業。這些亂象最大的受害者,還是全社會的消費者和守法經營的好商家。
其實,不論是中國《侵權責任法》及其司法解釋,還是國家網信辦和工信部等部門出臺的相關法律檔案,都反覆強調了水軍的危害性和違法性。然而,水軍依然氾濫,究其原因還在於法治精神沒有落實到位。出了問題,受害人也想到的是“以暴制暴”,不是組織自己的水軍反擊,就是花錢託關係違規辦事。這種畸形的網際網路傳播現象竟然成為主流,水軍都能集體討薪。該事件所曝光出來的黑色鏈條必須引起網路平臺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儘早根除水軍亂象,才能將網際網路傳播與市場競爭早日引入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