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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廬城雜談吧

    不滿意的話,小問題可以要求開發商整改,等問題解決好了再拿房,如果是大問題,不是你一家的事情的話需要聯絡其他業主一起跟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 2 # 校尉001

    一、驗房不合格怎麼辦?

    1、小的質量瑕疵問題

    如果是一些小的質量瑕疵問題,例如比較小範圍的空鼓、門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開啟不靈活等,這些問題業主可以直接報修物業或者開發商進行處理,物業或者開發商會安排專門的施工人員,來進行問題之處的維修工作。

    2、比較大型的質量問題

    比較大型的質量問題是指直接導致業主無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業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續,那麼業主在這時可以依法請求拒絕收房,在開發商整改完所有的質量問題之後,再辦理入住手續。另外,也可以根據合同的相關規定,要求開發商承擔由於延遲交付而造成的違約責任;如果業主已經辦理完入住手續,在入住之後發現這些問題的,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期間的損失,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3、嚴重的安全性結構問題

    第三類問題就是出現的房屋裂縫以及露筋等問題,此時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儘快查明原因之所在,並要求出具國家專業鑑定部門的報告,證明是否房屋存在嚴重的安全結構性問題。如果沒有存在安全性結構問題,則可以要求開發進行常規的維修整改即可,整改期間的損失由開發商來承擔;如果證實房屋確實存在嚴重的安全性結構問題,那麼業主有權要求退房,並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開發商拒絕退房,那麼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出具設計部門的設計整改方案,對房屋進行加固整改,保證房屋的安全性結構,期間的整改損失由開發商負責。

    二、驗房後整改無法合格怎麼辦?

    對於出賣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買受人採取的補救措施有:

    1、實際履行。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如果透過加固等能夠修復,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內容履行義務。實際履行是中國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一方違約以後另一方可以採取的一項主要補救措施。但要考慮違約方能否繼續履行及其繼續履行的合理性,如果違約方確無力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等,均不宜採取此種補救措施。

    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現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後,難以透過修復辦法解決的,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種較嚴厲的措施,一般禁止當事人在沒有任何法定或約定根據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合同。

    3、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買受人不論是請求實際履行還是解除合同,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驗房不合格時該進行哪些步驟。當驗房不合格時,業主需要做的就是拒絕簽字,要求整改,才能維護好自身的權益。

  • 3 # BBWAN1

    房屋沒有質量問題,完全是業主本身拒絕收樓。

    有些購樓者屬於無理取鬧型,買房之後房價上漲買的人就滿意,一旦房價有一丁點的下跌就會有人鬧事,其實這種行為一點都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相反物業照樣會收取物業費用,所以業主沒有任何正當的拒絕理由千萬別趟這趟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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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商未按規定時間交房導致業主拒絕收樓。

    開發商若是因為未按照規定的時間交房或者是開發商的證件不全,業主是有權利拒絕收樓的,這種情況下業主所受的損失均有開發商負責,所以這一點上業主拒絕收樓完全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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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針對不滿意事件進行協商。

    凡事好商量,對於業主不滿意的事項,但凡是合情合理的要求,開發商都應該考慮,而對於開發商的一些弊端或者不足業主也需要理解,畢竟房子蓋起來需要時間,周圍的設施裝置也需要時間,既然當時已經看好了房子地方,就應該用積極的心態去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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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行調查,開發商要應及時對業主不滿意的事情進行改正,提高業主滿意度。

    開發商在賣房後應該積極的去了解每一位業主的擔憂與不滿,對於自己這部分做的不夠好的要逐一改善,雖然不可能達到人人滿意,但也不能出現群組反對的現象,開發商或者物業部門都要重視業主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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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未能解決,可以向法院申請上訴。

    對於業主不滿意或者針對同一問題沒有辦法解決時,確定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有違法行為,則可以攜帶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會不會有這樣一個感覺?你今天做的某一件事情,你曾經夢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