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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叄柒貮拾玖

    什麼叫正義的犯罪?你會說話嗎?連話都不會說。

    比如你被暴力侵犯嚴重威脅到生命安全因而被迫反殺施暴者,一擊致命而沒有繼續實施暴力襲擊就屬於正當防衛,相對你如果受到的只是普通攻擊而你實施了嚴重暴力反擊,致攻擊者傷殘甚至死亡你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 2 # 葛容律師

    認定正當防衛需要被侵害的嚴重程度和緊迫性綜合判斷。如果正當防衛被認定,且不存在防衛過當的情形,就不負刑事責任。

  • 3 # 刑事說法

    第一,既然是犯罪,何來正義一說?犯罪無正義、正義無犯罪。我還沒有聽說過正義的犯罪。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是正義的,但都不是犯罪!人們或許會同情一些罪犯,並希望給他從輕處罰,但犯罪就是犯罪,談不上正義。

    第二,既然行為人是因被過分侵害而殺死侵害者,是否犯罪得看行為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了。如果對方正在對你實施足以危害你生命安全的不法侵害,比如正在拿刀砍你,這屬於行兇,對於行兇者可以實施無限防衛,你將他打死也不用負任何責任。因為這就是正當防衛。假如對方正在徒手打你,此時你拿刀砍死對方,明顯防衛過當,需要承擔故意傷害或殺人的刑事責任。總的說,是否犯罪,在排除其他因素的情況下,關鍵是看你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是則無罪,否則有罪。

    第三,假如不是正當防衛,有罪。由於對方有嚴重的過錯,你可以獲得從輕處罰。被害人具有重大過錯是指:被害人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其他規章制度,在道義上或者法律上具有可譴責性或可歸責性,且該行為是誘發被告人產生犯罪動機或者使犯罪動機外化最主要的因素時,就應當認定被害人具有重大過錯。我們知道故意殺人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但是對於情節較輕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對方有嚴重過錯的,殺之,有可能被評價為故意殺人情節輕微。舉例:黑龍江女子連砍家暴丈夫51刀被判三年半,就是因法院認定她屬於故意殺人情節較輕。刑法處理懲治犯罪,還有平衡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間利益的任務。不會有失偏頗。

  • 4 # 往事無多

    正義的犯罪不存在.從定義和邏輯上也說不通.如是.此行不是正義的自衛或是犯罪.我認同前者.受到侵害難道束手就範或致傷殘後再反抗?

  • 5 # 美麗暢想2

    從被害者變成加害者,由正當防衛到防衛過當。殺害性命肯定不對吧。每個人的生命權都應當被尊重,即使是罪犯,他也有生命權吧,他該不該死,應該由法律說了算,不應當由單個人去審判,去結果。藉由被侵害而結果一個人的生命,那顯然不是無罪的吧?如果都這樣的話,還要法律幹什麼?

  • 6 # 華4402

    中國是法制社會,處理矛盾和解決糾紛的根本是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則。沒有人可以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剝奪他人生命!無論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都不可以這樣做,否則就觸犯法律!

    所以遇事理智、謹慎的去面對處理。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捍衛自己的人生安全

  • 7 # 429方寸世界

    因被他人侵害,受害人將施害者殺掉,受害人行為是否正義要根據行為時間等因素確定。

    例如一名女子夜行時被他人暴力挾持,他人強姦凌辱女子,女子在被強姦過程抓住機會殺了強姦犯,她是正當防衛,不是犯罪。再例如,一名未滿十四周歲初中學生在校園被校霸長期暴力欺壓,有一天他看見校霸站在教學樓五層欄杆上,奔跑過去把校霸推下樓摔死,該名學生行為值得同情,雖然涉嫌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假如例子1裡的女子過了一段時間找機會殺死強姦犯,她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而是故意殺人罪,也不是值得肯定的正義行為。

  • 8 # 衝出絕境

    犯罪就是犯罪,何來正義?被侵害可以防衛,但法律規定防衛不能過當。所以,你將施害人殺死要看:

    第一、在施害人正在施實傷害你的過程中,你將他殺死,是正當防衛,前提是施害人慾將你置於死地。

    第二、在施害過程中施害人的行為已經終止,你將他殺死,你將承擔殺人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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