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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往事如雲煙

    首先對於你的離婚,我深表同情,我也不想往你傷口上撒鹽,只是就事論事討論下你提出的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我對法律不熟,所以只從生活角度給你給出一點個人的建議,僅供參考。離婚對於大人或許是種解脫,但對於孩子來說則是不小的傷害,如果處理不好,會對孩子的一生都產生心裡陰影。既然已經離婚了,我們就不要糾結如何讓孩子立馬接受這個事實,而是儘量將孩子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所以問題來了,離婚後究竟孩子該何去何從啊?畢竟孩子是無辜的。我能這樣說嗎,孩子在離婚前哪方更能照顧好孩子就應該歸誰吧。但這個回答比較籠統,現在孩子都是家長們的“心頭肉”,所以我覺得孩子首先得以減少心靈方面的創傷為前提,哪方平時更關愛孩子,孩子就首先最該歸哪方,這不光要考慮父母平時對孩子的關愛,還要考慮父母兩人周圍的生活環境,比如如果家裡三代同堂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也應該考慮進去,並且還有關鍵的一個因素要考慮,離婚後如果要再次組建家庭,是否也會對孩子產生影響。第二個參考點就是經濟能力問題,這是個擺在面前的很現實的問題,如果爭取到了撫養權,那是否有經濟能力來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如果有點力不從心,就要考慮對方是否應該相應的提供一定的撫養費。在第一點上兩方環境因素差不多的情況下,誰能讓孩子生活的更好,誰就更具撫養權。最後一點,如果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將來要再次重組家庭,孩子會不會成為所謂的“累贅”,這點尤其在女方方面更可能會成為問題,遇到這個棘手的問題時該如何取捨,這也不應該忽略。所以離婚後該不該去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就要看自己各方面的因素了。但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儘量要讓離婚這件事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 2 # 香伴一生

    我是媽媽,前幾天和老公電話談離婚,他說孩子撫養權肯定給我,因為他本就是大大咧咧的人,自己曬衣服都會曬成一團那種人,我屬於孩子就是我的生命那種,結果昨天他又打電話來說他媽媽要孩子,所以現在改變主意要爭取孩子,其實他就是為他媽媽爭取的,爭取到也是讓他媽媽帶,他爸爸中風生活不能自理,他媽媽66歲還有慢性病(乾燥綜合徵)我簡直呵呵了,沒有主見的人多悲哀!我給他媽媽打電話,問是她要孩子嗎?她說我們家的孩子肯定要,我生養的孩子,如今成她家的私有物品了,如果不是他媽媽和姐姐過多參合我們的婚姻,根本不會離婚,可惡的老太太,恨她們,三歲多的孩子最需要的是媽媽,她們不會考慮孩子的感受,背後搗鬼讓她兒子事事聽她的,作的兒子離婚,孫子沒媽媽,這就是她的成就,詛咒她,上天早晚會報應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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