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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過婚,有個女兒5歲,跟她媽媽生活,目前幼兒園中班,我還沒有開始給撫養費,撫養權在我手裡,但是她媽媽一定要她帶,我就給她帶了。現女友29,比我小2歲,沒有結過婚。我跟他說,女兒雖然不是我帶,但畢竟是我孩子,我以後需要盡到一部份撫養的責任。女友說最多每個月給500,超過不接受,會影響我們以後的家庭。我一個月稅後2萬,女友稅後8千。我說按照我這樣的收入,一個月起碼給個1000,不影響我們的生活吧?等賺多了再適當多給些。她說不行,不同意。我說現在目前幼兒園,少給點還好,以後結婚後,我也不止收入2萬了,就定個基礎1000吧。她說那必須要結婚前籤個協議,婚後我和她的錢都屬於共同財產,和我女兒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我就怒了,我說我女兒是我的親骨肉,於情於理有一定的繼承資格,你這樣的協議太無情無義!而且她要來繼承我的錢,也是我死後的事情,死前立才是應該!更何況你就確定我們以後的孩子不會送我們去養老院或者為了房子趕我們出去?難不成我還要供著不孝子?她說這是保障這個家庭的底線,我不同意就分手!我心裡好難過,這樣的婚,我還要結嗎?如果簽了這協議,我還怎麼面對我女兒,怎麼面對家人!請大家給我點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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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邪不讓用

    從法律上來說,你現在就立這樣的遺囑是無效的,遺囑不能剝奪無獨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否則無效。

    你準備給女兒每月1000元撫養費,雖然你自己說的好像義正辭嚴,但不論從道義還是法律上都是遠遠不夠的。按照法律規定,你付出的撫養費應該在月收入的20-30%,也就是每個月4000-6000元。

    你自己的姑娘,你覺得她應該生活在一個什麼水平?

    另外,你是老眼昏花,還是色迷心竅,我怎麼覺得你挑女人的眼光越來越沒品了?

    一個月收入兩萬的人即便在北上廣也是中上等的收入,在你的圈子裡也應該算個有頭臉的人物。而且還離過一次婚,也算是過來人,怎麼在女人面前混成這個樣子?這個女人的要求對你沒有絲毫尊重可言,還要陷你於不義。

    我說你老眼昏花你肯定不服氣,那咱們就來對比一下你選的這兩個女人。

    你對你前妻說的不多,但也能看出一些端倪。你的前妻生活條件必定比你差很多,不然以她對女兒的關愛程度,這撫養權是絕不會給你的。雖然撫養權判給你,但從離婚開始女兒就一直是她帶,也沒向你要過撫養費。

    雖然這其中可能有她對你二婚有一個孩子的恐懼,但提出這種要求最先傷的還是她自己的臉面。

    還有一點疑問,你離婚之後還沒給過撫養費,你應該是離婚時間不長吧?幾個月?那你這麼快就和這個女人談婚論嫁,這位不會是小三上位吧?

    那你們二位的表現倒是一點都不奇怪了。

  • 2 # Fashion妞妞

    你有多愛你女友,能愛到放棄孩子嗎?

    要是沒到那地步,早放手少痛苦。

    我也有孩子,那種親情不是說離婚,不見面就能割捨的掉的。

    這種女人只顧自己著想,不能顧及你的感受,就算現在因為某些原因遷就了你,答應你對女兒的撫養費,但是結婚後,等她有孩子後,還是會變得。

    心胸狹隘,不是一兩天形成的,也不可能兩三年就放下。真要是和她結婚生孩子後,你們的孩子,她肯定放在第一位,這樣爭吵會更多。

    說個真實案例吧,大概二十五年前吧,我們這裡發生一件繼母殺人惡性事件。

    男方離婚後帶著女兒,和女方結婚了,一開始大家相處的很好。

    可是不久後,女方懷孕了。猜疑心重的她,在男方出差後,把小女孩肢解了,而且藏在了自己家裡。

    男方回來後,發現孩子沒有了,到處也找不到,報警後,警方訊問後,那個女人才認罪了。

    但是因為是孕期,所以沒有直接判死刑,後來就不知道了。

    希望你能好好想想,平靜的生活需要兩人的相知相愛,相互理解和信任。

    願你找到適合你的另一半。

  • 3 # 從善如劉L

    就你這樣的婚姻,說句氣話,也粗了點,還結個屁,讓他離你遠點!

    要說這個事,錯也先錯在你那,你每月掙那麼多錢,競然沒給你孩子撫養費,也真的讓人理解不了的,要知道給撫養費是你的責任,即使你前妻有錢你也應當把孩子的撫養費給孩子付出去呀,假如你每個月給孩子別說多了,就你掙那麼多錢,每月按時付給孩子2000元也不多呀,你如果按時付出去了給孩子的撫養費,那麼這次也就不會有這破事了,你說是不是呀!

    就這樣的女人,你還是讓她走吧,你把她娶回家你也不會幸福的,而孩子的撫養權在你這,哪天孩子回來了,這個後媽還不得把孩子給吃了呀!

    你從現在起,就把給孩子的撫養費給付出去,5年了,你算算賬,以孩子的名字辦個卡,把錢都打進去,從下個月開始,一個月一付清,這樣做的目地還是為你好,免的這個女的走了,再來個女的比那個女的還難整,這個說每月500元,再來個女的可能每月讓你給200元呢!

    再看看你,越掙錢多越摳門,摳門都摳到親生女兒身上了,這樣吧,按照法律規定的撫養費的額度,按你工資標準如數的都打到女兒的卡里吧,把那個卡交給孩子的親媽保管,如果法律說是20%,那你每月就給孩子的卡里打2萬元的4000元,如果法律規定說是30%,那你就給孩子的卡里打6000千,這才是個做男人、做父親的正道哇!也是你的責任和義務呀!

  • 4 # 遠方的牽虎花

    謝邀!成都地區現在撫養費最底800-1000,不知你是哪的?你工資稅後2萬,每月拿1000不過份;撫養費好像是工資的%幾?自己網上查查吧。另外一個大男人自己親生的孩子拿點撫養費都做不了主,不知現在找的這女人有多大魅力?!至於寫遺囑……不想說了,你是幾輩子沒見過女人嗎?這種沒人心的女人也要?!!!

  • 5 # 長春執照商標記賬公司

    你咋這麼賤呢?你就找不著別的女人了,就碰著這麼一個就愛的死去活來呀。就這個逼樣的,你還不離她遠遠的,沒結婚,就開始控制你的財權,讓你立遺囑,她咋不立遺囑呢?她死了,把錢全歸你,所有錢都歸你,跟她家裡任何人一點關係都沒有,你讓她也立一個試試,她不立,光你立,你要是答應的話你就是瘋了。

  • 6 # 邊河靜靜流1

    這樣的婚結毛線!前妻讓我欣賞,男主有點渣,女友無理取鬧。男子應該爭取前妻同意複合才是更滿意的結局!

    1.男子渣:

    月薪2萬,撫養權在自己。前妻把孩子帶著,男子竟然還沒有開始給撫養費!這是完全沒有主動盡責任!我就不相信你把女兒撫養費送過去、打到銀行卡上,前妻還會退回來!

    說不定男子還說:你自己要爭著帶孩子的,我就不給生活費。男人賴皮!佔便宜!明顯推脫責任!

    現在為了與女友結婚,每個月才準備給1000元,都還做不到(按照男子收入和法律規定得給4-6千)!連自己女兒的權益,明明掌控在自己手裡的因素都保護不了,枉自為父親!

    別的男人說:女兒一出生,我就做好了進去(進監獄)的準備,願意用生命保護女兒。你呢?!

    2.女友無理取鬧:

    戀愛時肯定知道你有女兒並肩負撫養權,現在不用每天面對你女兒,還不讓出夠撫養費,還要你寫遺囑表明女兒沒有財產繼承權!多麼奇葩!

    3.前妻讓人敬佩:

    當初沒有掙到女兒撫養權,證明她經濟條件比男人差。但是知道男人會變成“後爹”,所以毅然自己帶著女兒!不辭辛勞的工作和含辛茹苦養育女兒,還沒有逼迫前夫出生活費。

    這是一個何等有責任心的女人!何等不怕苦的女人!何等愛女兒的女人!這樣有情義不怕苦的女人,就算收入低一點,精神品質遠遠超過了你這個渣男!

    好壞不分的男人,佔便宜推責任的男人,你快快醒悟過來,棄暗投明,去爭取前妻原諒複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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