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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聞趣逗

    我是兩個女兒的媽,去年大女兒出嫁了,當然按照我們那的風俗,我要了12.8萬的彩禮,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對於這個彩禮的分配,我首先給女兒存了10萬定期存摺,男方家在縣城旁邊,二層樓房,二層裝修作為婚房,男方在武漢工作,女兒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半年,認識男方才一年時間不到,雙方比較滿意就著手準備結婚,一輛20萬的車子認識女兒之前就買了。

    說實話,剛開始我對男方家庭條件不算特別滿意,但是女兒看中的人,我又不好強加阻止,只要她覺得幸福就可以了,所以這個彩禮我們以她的名義幫她存著,做為小倆口以後的資金啟動!另外2.8萬就作為女方酒席,嫁妝置辦的資金,當然我們還要掏腰包補貼,本身家裡經濟也不寬裕,上有兩位八十歲老人要撫養,下有一個妹妹讀高中,好不容易把大女兒培養出來參加工作賺錢了,又嫁出去了,說實話,我心裡是不好受的!

    言歸正傳,題目中女方把彩禮全部留下給兒子用,我覺得做法很不妥,個人認為該家庭有重男輕女的思想,把兒子的幸福建立在女兒的身上,要女兒承擔經濟支出,雖然女兒孝順也同意了,但是也可能是違心的同意,對她和男方來說是不公平的,且不談男方家庭經濟情況好不好,如果不好的話,女兒一嫁過去就要承擔生活的壓力,說不定還要忍受男方家庭的冷眼,總之日子會比較艱辛!一個連女兒彩禮都全部留下給兒子的人家,你還指望這個孃家以後會給女兒多大的支撐嗎?

    我個人是非常同情男方家庭,如果女方家堅持要這麼做,希望這個女兒是一位有獨立人格,奮發向上,孝敬公婆,夫妻恩愛,那麼小倆口一起努力為未來打拼,相信生活也會幸福美滿!

  • 2 # 胖乎乎的毛毛蟲618

    這種是我也覺得不正常,多多少少應該陪嫁一些,而且也應該給女兒一些。就算都不給,那老兩口自己留著用也好啊。都給小舅子真的不好。

    作為女婿,肯定會介意,不高興,遇到這種情況,直接標明以後岳父岳母要是有個什麼事情,可以什麼都不管的。可以去看望,但是經濟上一點幫助也不可能。

  • 3 # 卷舒任雲

    啥?收彩禮,沒賠嫁?這跟納妾有區別別?納妾說白了,就是掏錢買的;有陪嫁的才是正妻,陪嫁多少不說,但要有,這是禮數。

  • 4 # 船長

    正常,人家女兒都給你了,你那麼小心眼還惦記那點陪嫁!結婚後,女方要分清哪頭是家,哪頭是親戚就好了!扶弟魔肯定不行

  • 5 # 洛洺汐

    說實話,我個人認為多少彩禮都不為過,不能說賣女兒那麼難聽,如果說賣女的男方不嫁也罷。因為我認為的彩禮和嫁妝是直接聯絡的。條件好的,收了彩禮,好在彩禮基礎上加信或多倍都有的作陪嫁,再不濟條件不理想的有兒的,也就是收了彩禮,除卻婚禮擺席開支,也是會陪嫁傢俱電器,餘點也不多,過去的至少也是彩禮的六七成了。除非突發狀況,或家裡有坎的,比如上回新聞有個江西女的十萬彩禮,本來她媽答應全陪嫁,婚禮前她爸生重病了,全花了,女的找媒體那些找她媽討要,還要打官司的,個人覺得就太過份了,這種就算沒有彩禮錢,女兒也該出,借錢也得救呀,好像是弟弟還小吧。當兒女的孝敬父母那是應該的,所以說如果父母真有必然用錢更急的那也沒辦法,不過彩禮也應該量力而為,這邊男方借高利貸,女方存銀行,那就沒意義了,當父母要完全心平不太可能,但對兒女也絕不能存在劫富濟貧和挖一個補一個的心態,這種結果只會讓孩子寒心,覺得父母寡情,並影響孩子之間的關係,真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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