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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君不見淑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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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歸無所得
多謝邀請。這種情況下,哪裡還談得上朋友二字。我認識一個人,他要買房,只是說缺點錢,第二天,他的一個朋友就給他拿來了錢,不太多,但也不算少。這才是朋友,你有困難時,你不說,朋友都會盡力幫你解決。只可惜,這樣的朋友我沒有。我也因買房借過錢,只借到了8000。好幾個平時親熱得不得了的人,一聽說你借錢,要麼都含糊其詞,要麼直接說沒錢。寒了心了。但,這個人也是很膽大,你還是這家公司的法人,從法律上講,他是為你打工的,他居然敢得罪你,怕也是瞭解你的性格,知道你性格和善,不會做出對他不利的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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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4402
俗話說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朋友也分幾種,有泛泛之交的一般朋友,有比較熟悉而且唯利是圖的朋友;還有生死之交的患難朋友!
你全心全意幫助的是第二種朋友~唯利是圖的朋友,而且是非常自私自利的朋友,唯我獨尊的朋友!朋友有難借兩萬元都不肯,還會為你”兩肋插刀”嗎?不插你兩刀就算你運氣好了。這種“朋友”趁早遠離好,否則指不定他利用你法人代表的名義,還不知道要搞些什麼妖蛾子出來!
我覺得交朋結友,還是應該有個範圍和度,而且要善於察言觀色,對其進行深入細緻的瞭解。凡有悖社會公序良俗,法律法規和唯我獨尊者,慎交或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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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正能勵志新貴Pro
這件事兩說著,如果換作是我,我的朋友請我幫忙做他公司的法人,首先,之所以他請我幫忙,肯定是有他做不了法人的原因,再有就是出於對我的信任,如果當時約定,我只是在這個公司掛個名,沒提過佔股分紅和債權債務關係的事,公司也不用我管理,那我就是純幫忙,我不會想人家公司盈利了就應該得到金錢上的回報,因為道理很簡單,不能只看到人家掙錢的時候,如果公司經營不善,那我需要承擔經營責任以及賠償損失的責任嗎?反正我肯定不幹。如果我的朋友夠意思,因為我幫了他的忙,所以他公司盈利了以後給我發了紅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跟我是不是這個公司的法人沒什麼直接關係。我看題主在題面中“做法人”後面的括號中標註了“義務”的文字,看來應該屬於這種情況。
說到借錢,如果是我,我不會因為看到公司盈利,我是公司的法人,才會向朋友借錢,因為這樣“借錢”的話,還會想著還錢嗎?這不就成了變相管朋友要錢了嗎?這不就是想佔朋友公司的便宜嗎?我要是借錢,那一定跟我是公司法人這個情況無關,而且必須要還。另外有一點要說明,朋友不借給我錢是本分,借給我錢是情分,跟他有沒有這家公司,誰是這家公司的法人,公司是否盈利這些問題沒有半毛錢關係。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我跟朋友有事先約定,如果我做他公司的法人,享有公司股份和分紅等利益關係,如果公司實現盈利以後,他沒按約定的內容執行,我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那我肯定也不答應。
請問您朋友請您當公司的法人時,你們是怎麼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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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草河對面
以後遇到讓法人簽字的事情,不要隨便籤字,否則你可能毛線沒有還背上一屁股債,法人一般都是有工資的,你居然義務給他做法代,連2萬也不借給你,趕緊把法人轉出去,絕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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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跟目目學唱歌
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
這是永遠不變的真理,那傷是傷了,關鍵是有多少可以傷?如果本來就沒有,那麼傷完了就沒了。而且我怎麼聽說法人是沒有好處專門背鍋的人呢?
佔股百分百那你可以把股份賣掉變現嗎?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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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見如蘭
1、從法律層面上,擔任法人是否支付你工資呢,佔股百分百是否有書面約定協議呢?
2、從感情層面上,當初答應做義務法人是友情;雙方情感願意。
3、借錢是現狀分析,你覺得他“身家應該有幾百萬了。”,你也不能確認他就有錢借給你。公司運營並非常人看到的那麼精彩,有身家不一定有現金,你可以問問創業的人們有多辛苦。
4、你借錢的理由是否正當,以及是否有償還能力,是別人是否願意借錢給你的原因。
事情得一分為二的看,也別把感情和事情混為一談。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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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他的背鍋俠而已 他只是在利用你 而已 他為何要讓你做法人 而不是他自己做 就是想公司出事了讓法人背黑鍋 建議你辭去法人代表 去工商局做變更不要讓人當槍使 這種人離得越遠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