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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山東小農民

    30年前那時種土地需要交公糧和提留(秋收款),有一部分在農村先富起來的人說不要土地了,也不用交公糧和提留了,這樣當時分地的時候就沒有分得土地,當時這部分人還沾沾自喜,不用種田啦,也不用交農業稅了。我想你就是當時的那部分人或者自己的父母提出來的不要土地。

    現在國家規定土地30年不動,不讓土地在重新分配,之前不要土地現在又想要土地的人就更加的困難,現在種地已經機械化了,農民也不用那麼累了,也意思到土地的重要性。再加上現在城市建設的越來越大,很多農村土地轉換為城市用地,農民得到了一次性補償,有的在幾十萬甚至在上百萬,這也造成之前不要土地的人的眼紅,這是他們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得到的收入,農民現在在家也能得到,心裡不平衡。現在很多人都想回村建房,這樣勢必會佔用部分土地,有土地的人可以以地換地的方式來換來宅基地用來建造大房子或者別墅。而沒有土地的人只能自己想辦法了,要不然沒地建房。

    現在想分土地,利益佔很大的一部分,現在土地已經分配完成,試問下村裡的人誰會把自己的土地白白的讓給你呢。

  • 2 # 泰山木32140178

    兩田制中的口糧田是按人口分配土地,另一種是按和按勞動力分配叫責任田, 以村委會名義進行招標承包,除了負擔農業稅,還要繳納一定的承包費。中國現行的法律並沒有農村人口口糧田的規定。1997年以後,中央政府不允許兩田制的存在,取消農業稅以後,各地停止了兩田制的推廣。

    聯產承包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當時分地的時候不管你的年齡多大,做為家庭中一員,其戶口在本村,本身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只是1998年土地二輪承包時規定,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不分承包田、不發經營證書。如果當初分地你所在家庭有你沒有,你想要回口糧田,那是你們家庭父母兄弟姐妹之間的事。如果你的整個家庭錯過時機根本就沒有分到土地,那你就要看以下三個條件:

    一、你們村有機動性備用土地可以調配;

    二、你們村有的承包戶主動退出土地;

    三、你們村有的承包人家庭人員滅失土地被集體收回。

    以上三條僅是條件,關鍵因素是在缺土地的人員中你的資格排在土地滿足分配的人員之內。

    還有另外渠道:村裡出現承包地有償轉讓你願意接受;有人出租你願意接租;有人心甘情願無條件讓你種收;你們所在農村土地被徵用,雖然你沒有承包地,但也和其他有土地的農民一樣被列為失地農民享受保險、補貼和福利待遇。

  • 3 # 慶雙三農

    【慶雙與三農同行】分地的時候不在,沒有我的,現在已30年了,能要回口糧田嗎?──還不到時候,但到時候了再要也不一定能要回。詳情請看下文。

    題主自述30年前分地(承包土地)的時候不在家裡,沒有分到地(承包地),現在想要回土地(承包地)。

    30年前,即上世紀1990年,亦即第二輪土地承包以前。在那個時候,承包地幾乎每年都在調整,新增的人口都可以承包到土地。

    但是,在1998年秋季,全國各地根據國家的政策,實行第二輪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有效期限30年,到2028年8月31日止。在此土地承包期限內,原則上不作調整,生人不添地,死人不減地。

    現在,題主想要回承包地,也就是想把30年已經放棄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重新要回來,但從目前來看,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還是處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內,還不到土地調整的時間。如果你想要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土地,那也只有等到2028年8月31日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滿以後,那時你再向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承包土地。

    但是,現在國家已決定到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滿後再延期30年不變,這就為你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滿後要回土地承包經營權重新承包土地帶來了不利因素。到那時,如果你所在的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有“機動田地”,即“公田公地”,集體可以把它承包給你。不過,如果你所在的村民小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機動田地”,集體也就無法給你承包地。由於國家已作出把土地承包經營權再順延30年不變,而且以前已經是“生人不增地”,“死人不減地”,因而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不給你承包地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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