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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導師瘋了

    回顧“痴呆乞丐的天敵”李佔國:被捕時才26歲,只殺痴呆男性引子

    社會上各類變態案件非常多。有的案件主犯喜歡殺年輕女孩,有的喜歡強姦妓女,有的專挑孕婦下手,有的只殘害花季少年。

    破案後分析這些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會發現這些行為跟他們生活中所受的創傷或刺激有關。

    該案件是一件連環碎屍案,被害人全是智力障礙群體,沒有基本的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發現燒焦男屍

    1991年3月中旬,一個普通不過的日子,河南省寶豐縣下屬的一個村莊,肖旗鄉發生了一起案件。

    那天村裡南邊的大賣場內堆著麥秸垛的地方著火了,賣場裡一片混亂,眼看著火勢越來越大,周圍的村民有的撥打火警電話、有的找水滅火,折騰了好半天,終於火被撲滅了。

    可是打掃現場的時候,一個不該在麥秸垛裡出現的東西嚇壞了現場所有人

    這是一具無頭屍體,全身已經燒焦,難以辨認相貌。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來到了現場,發現這具屍體沒有了頭和某器官,從胸口到腹部的身體被割開,死相慘烈。

    在警犬的幫助下,很快在賣場旁邊的溝渠裡發現了死者的某器官,在賣場後面水井裡發現了死者的頭顱。

    究竟是什麼人跟死者有什麼深仇大恨要下此狠手呢?

    首先,警方必須要確認死者的身份,再以死者身份為出發點,分析死者的社會關係網以及利害關係,從而追查到兇手。

    警方在電視上連續播放案件的細節,希望有認識死者的人站出來認領。

    可是一個多月過去了,案件沒有任何進展,也沒有任何人知道死者身份。案件陷入了僵局。

    出現可疑人物

    時間很快就來到1992年,在大家認為案件無法破解的時候,兩個乞討的陌生人引起了肖旗鄉村民的注意,因為他們站在一塊實在是太不和諧了。

    其中一個痴痴傻傻、說話都說不清楚,明顯是個智力低下的人,可是另一個人卻乾乾淨淨、口齒清晰。

    面對著村民們疑惑、探究的眼神,乾淨的那個人解釋說痴呆者是自己的弟弟,因為怕弟弟跑丟自己只好在他乞討的時候陪著。

    就在村民們要淡忘這兩個乞討者時,案件又發生了。

    在楊店附近村民家裡的鹽礦中發現一個渾身赤裸的男屍,大家越看這屍體的樣貌越像是乞討的那個弟弟。

    警方知道這一細節後,引起了高度的重視。這個時候誰也沒有把這兩個案件聯絡在一塊。

    再次出現被害人

    就在警方多方調查的時候,慘案又發生了。這次是在鬧店附近的另一個村子,不過這一次有了目擊證人。

    村子的兩個村民早起幹活的時候,看到一個乾淨整潔的男人領著一個痴呆男人走進了村子廢棄的煙花廠內,不過當時兩人忙著去幹活也沒有跟著過去。

    可是過了幾天煙花廠裡發出陣陣惡臭,有膽大的村民進去一看,牆壁上到處都是血跡,地上臥著一具高度腐敗的屍體。

    這喚醒了兩個村民的記憶,兩人馬上將幹活那天看到的情景告訴了警方。警方這才覺得是一起連環殺人案件,而那個乾淨整潔的男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警方迅速制定了作戰計劃,重點在肖旗鄉、楊店和鬧店展開調查,尋找可疑人員。

    先後發現四十多個可疑人員,逐個詢問、排除,結果一無所獲。

    在這以後的幾年時間裡,不斷有受害者出現,而且就在這幾個地方附近出現,受害者一律都是痴呆男人。

    由於線索不足,受害者又全部是痴呆病人,讓案件一直懸而不破,而且頻繁發生的殺人事件,也讓村民們人心惶惶,警察也承受著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

    抓捕歸案

    壓力越大警方迫切破解案件的動力也大,整合這幾年的案件、線索,警方覺得不能被犯人牽著鼻子走了,只有趕在受害人被殺之前,讓犯罪未遂才能抓住嫌疑人。

    經過分析受害者的身體,警方發現嫌疑人對受害者實施過同性性行為,推定嫌疑人應該是個性格孤僻、心理變態的人。

    而且被害人都是痴呆的乞討者,那麼只要緊盯著痴呆乞討者,嫌疑人必定會自己現身。

    果然這一猜測得到了驗證,在嫌疑人要對一名痴呆患者下手的時候,警方將其抓獲。

    後記

    本案罪犯名叫李佔國,當年26歲,寶豐縣肖旗鄉大白莊的一位男性村民,因本身的特殊性以及看過一些不良電影,於是有了歹意。

    據兇手交代,正常人不會被他騙走、制服,只好朝痴呆者下手。

    幸好警方及時偵破了此案,否則誰也不知道他接下來會做出什麼事情。

  • 2 # 老呂教育

    一九八O年,改革開放伊始,聰明、勤勞的溫州商人便開始北上南下,蹤跡遍佈全國。

    我們這個小縣城也來了不少溫州客商,其中,劉大領和張強來得最早,也最為知名,他倆專營紐扣,生意十分興隆。當地人剛剛解決溫飽的時候,他們每年的純利潤己達十多萬元,實在令人眼紅!

    誰知,一九八三年農曆五月初三下午,劉大領匆匆忙忙來到公安局報案,說是自己的夥計張強帶著萬餘元現金,自昨天晚上出門後一直沒有回來,他告訴警方,張強是應城郊公社的一個打魚的邀請,去他家拿魚的,這個打魚人姓王,叫王佑德。他也認識,並且曾隨張強一起去過。今天一大早,自己去王佑德家,但王家大門緊鎖。直到中午還不見張強回來,於是,劉大領覺得不妙,便來報案求助。

    警方很快查明,王佑德,城郊公社河川村人,四十來歲,長年捕魚為生,為人熱鬧快暢,好交朋結友,但由於不善營生,日子過得日趨緊巴,加上沒生育能力,妻子一怒改嫁他鄉,父母去世後,王佑德獨守幾間瓦房,打魚的收入多用來換了灑喝。愛吃魚的張強經常買他的魚,王佑德十分仗義,常常半賣半送,張強也經常請他來店裡喝酒,當然,王佑德也不時回請。一來二往,三人成了好朋友,並且,張強勸王佑德不要再打魚,辛苦又不掙錢,乾脆來店裡幫忙,保準比打魚強,王佑德也動了心,打算麥收後進城。

    誰知,去他家拿魚的張強卻莫名失蹤,這引起警方的高度警惕,於是,派人隨劉大領一同來到王佑德家,王家大門依舊鎖著,警方破門而入。王佑德三間正房座東朝西,院內砌著一口磚井,井口約摸六十公分直徑,因地勢較高,該村的水井都很深,平時供吃水,夏天還可以將剩飯菜用籃子吊入井下儲存,王德佑打的魚也常吊下去保鮮,劉大領伸頭看了看井,不由大叫起來,原來裡面露出兩隻腳!警方撈出一看,果然是張強,王德佑有重大殺人嫌疑!

    經打聽,王德佑己潛逃至六十公里外的姑夫家裡,警方隨即趕到,可是,其姑夫家在辦喪事,原來王德佑的姑姑前天也就是五月初二上午去世,得信后王德佑於當天下午三點乘班車趕去,現正在披麻戴孝燒紙錢。隨同警方一同來的劉大領不管三七二十一,狠狠地抽了王佑德兩個耳光,並協助警方一同制服了王佑德,一臉懵逼的他直到被押到公安局,才知道張強死在他的家裡,這怎麼可能呢?他如實向警方反映,自己是初二下午搭三點鐘的班車去給姑姑弔孝,有同車人,即姑姑大隊的村支書證明;下午五點前到達,有到姑姑家所有親戚證明。並且,去縣城時,還看見從銀行裡出來的劉大領,王德佑讓他去他家井裡取魚。當時大約兩點鐘,劉大領也可以證明,可是,劉大領卻一口否認,稱自己壓根就沒有見到他。警方覺得有點奇怪,事情可能沒有那麼簡單,劉大領報案時稱張強五點鐘離開門店去王佑德家,此時王佑德己經到了姑姑家,並且直到警方拘留,他沒有離開過,也就是說根本沒有作案時間。那麼,劉大領為什麼要否認他見過王佑德,而佑德又是怎麼知道他從銀行出來呢?肯定有人說謊!

    警方立即傳喚劉大領,他依舊堅持說只去過銀行,壓根沒有見到王佑德,也許是王佑德讓張強去拿魚吧,反正他真的不知道。但細心的警方似乎在不經意中發現劉大領的右手背上有幾道深深的抓痕,並且劉大領一直蓄意地掩飾著。很快警方在死者的指甲縫裡終於提取了一些帶血的碎肉未,經檢驗正是劉大領所留,鐵證面前,這個殺人惡魔終於低下了罪惡的頭!

    原來,劉大領一直想除掉張強,獨霸這個門店,機會終於來了,五月初二下午兩點,從銀行裡出來的劉大領遠遠地看見王佑德正向自己招手,王佑德說自己的姑姑去世了,此去需要幾天,此時才想起自家水井裡還有幾斤魚,不嫌棄的話你拿去吃罷,不然就臭了,並把大門的鑰匙給了他。劉大領回去告訴了張強,張強也想出去轉轉,權當散步吧。誰知來到王佑德家後,正彎腰從井裡提魚的張強被劉大領猛地一推,張強下意識地抓住劉大領的手,劉大領迅速縮回,只留下兩道抓痕!

    機關算盡,終於誤了自家性命!劉大領做夢也沒有想到,張強屍骨未寒,他也要緊隨而去!

  • 3 # 秘聞獨家偵探

    1984年,河北張家口市對一處老舊居民區實施改造,工人們拆掉一戶人家的老房子,然後挖開水泥地面,突然發現了一具完整的人體骨架,現場所有的人都驚呆了。

    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來現場查勘。經過一番調查,發現此宅以前住著一對夫妻,男人叫喬世凱,女人名張葆珍。又從屍骨包裹的衣服殘片分析,確定了死者正是20多年前捲款失蹤的女會計,名叫李楊。由此揭開了一段塵封已久的殺人慘案。

    1963年的一天,正是張家口某工廠發工資的日子,女會計李楊便按照慣例去銀行取款。李楊是一個年輕柔弱的姑娘,她極不情願獨自一人去銀行提款,要知道全廠工人的工資共有1萬6千元,這在當時可是一筆鉅款,裝在挎包裡沉甸甸的,李楊每次總是擔驚受怕。

    這天,李楊揹著挎包從銀行出來,正巧碰見了老大姐張葆珍。張葆珍和李楊都是滄州人,因為是老鄉,平時又合得來,二人關係十分融洽。張葆珍看見李楊,便熱情地拉她去家裡坐坐。李楊見到了老熟人,一顆戒備的心也鬆弛下來,便跟隨張葆珍去了她家。

    張葆珍的丈夫喬世凱也在家裡,夫妻二人泡上熱茶招待李楊。這個家,李楊經常來,所以也不陌生,便把裝錢的挎包放在一邊,與張葆珍夫婦喝茶聊天。談話間,李楊便把去銀行取錢,給全廠工人發工資的事情說了出來,並向張葆珍夫婦訴苦,說這個工作不好乾。張葆珍夫婦則安慰她,喬世凱還開玩笑地說,他以後可以給李楊去做保鏢。

    聊了一會,李楊起身要走。張葆珍卻又給她續上熱茶,盛情相留。李楊想到廠里正等她回去發工資,不敢久留,仍執意要走。她與張葆珍拉拉扯扯時,突然腦後遭受重重一擊,立即倒地不起。原來,喬世凱不知何時找來了一把斧頭,乘李楊不備將其錘殺。夫婦二人攫取了鉅款,就在屋內的地面上挖了個坑,將李楊掩埋,再用水泥抹平,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了李楊的屍體。

    李楊攜款失蹤了,全廠引發軒然大波。警方調查來調查去,可始終沒有結果,就此成為一樁懸案。那個年代,技術手段還很落後,也沒有目擊證人,破獲此案難度可想而知。再後來,文革運動便開始了,此案更無從下手,或者說,被遺棄了。

    然而,正義還是遲早要來的。一件偶然的事件改變了一切,李楊的屍骨無意中被曝光,令案件進展突飛猛進。喬世凱在被緝捕之前服毒自殺,以命抵命。張葆珍被審訊後交代了一切,李楊的冤魂終得安息。

    此案給人的昭示便是,人心隔肚皮,識人識面不識心,處世為人要時時加小心,萬不可對外人推心置腹不設防,還是古人說得好:“對人只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

  • 4 # 小水中魚飛舞

    我周圍發生過最恐怖的案件是我婆婆原來的鄰居家的,我當時聽我婆婆講的時候就聽得一身冷汗,人性之恐怖殘忍超出想象!

    女主人四十多歲,沒有孩子,女主的哥哥因病過世了,嫂子改嫁了,留下一個12歲的女娃,所以女主就把這個可憐的孩子接到身邊當自己孩子一樣撫養。

    女娃從農村到城裡之後有很多需要適應,她姑姑也是對她有求必應,特別寵愛。但是熟悉環境之後,在學校裡當時是初中嘛,這個女娃在學習上就不太用心,在學校染上很多壞習慣,早戀、逃課、說謊等等,甚至還經常偷家裡的錢,姑父倒是也沒說什麼,但是她姑姑也就是女主也是一個非常要強的人,就嚴厲教訓了她幾次,後來她姑姑姑父基本上下學接送,全程監督那種吧,就是想把這孩子從邪路上搬回來。

    我婆婆說經常聽到她姑姑吵她罵她打她的聲音,她姑父倒是一直唱個紅臉,中間調和。女娃估計心裡越來越恨她姑姑了。到初三的時候就徹底不願意去學校了。沒辦法,在家呆了一段時間,滿16歲之後,她姑姑託關係給她在我們旁邊的一個廠裡安排了個工作,就這樣算是參加工作了。

    工作之後也不讓人省心,女孩大了,有主意了,根本不願意聽她姑姑的話,倆人的關係勢同水火。倒是經常看到她姑父兩個有說有笑的經常在一塊。

    據說,她姑父跟這個女娃睡了,剛開始還只是傳言,如果不是後邊兇殺案的發生我是絕對不會相信這樣的狗血劇情的。

    頭一天晚上,她姑姑她倆又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她姑姑估計也是聽到了一些風聲,罵的很難聽,讓她明天搬出去,滾出這個家!

    第二天早上,她姑姑一大早起床正在梳妝鏡前梳頭髮的時候,從鏡子裡看到她侄女拿著菜刀衝進來,睜著眼睛還沒來得及反應,她侄女一刀就砍在她頭上了,血濺了一鏡子,伴隨著淒厲的慘叫聲她侄女瘋了一樣一刀一刀把自己姑姑砍的七零八落的,她姑父在另一個房間,聽到聲音過來嚇得連滾帶爬跑出去了大喊“殺人啦,救命啊!”

    左鄰右舍聽到聲響過去看到的景象讓人頭皮發麻,她姑姑的臉朝下趴在地上,頭髮很長在滿是鮮血破碎的腦袋上顯得尤其嚇人,梳妝檯上、鏡子上都是血,女娃低著頭,面無表情的歪坐在滿是鮮血的姑姑身邊……

    我婆婆說進去看的人都快嚇死了,她站在門口沒敢看,光聽別人說都嚇得不得了。

    最後就是警方把女娃抓走了,她姑父後來買了房子,後來再婚了,我婆婆也把房子買了,那邊住了很多新住戶基本也就不知道這事了。

  • 5 # 那個人是哪個呀

    2000年左右,我們鎮上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以前我經常放學後和小夥伴到鎮上的遊樂場玩,說是遊樂場,其實也就是有各種健身器材的露天溜冰場,外面被鐵絲網圍住,門口有兩尊石獅子。

    那年冬天,我媽媽叫我們再也別去那裡玩了,發生了不好的事情,但是又不跟我們直說是怎麼回事。我堂哥堂姐在離遊樂場不遠的子弟學校讀書,他們告訴我,遊樂場那裡死了人,我有點害怕。

    後來我媽告訴我,一個賣肉的屠夫和一個另外一個男的,這個男的是幹什麼的我不記得了,他們為了一個做ji的女人爭風吃醋,發生了幾次矛盾,後來屠夫把那男的殺掉了,還把男的的腦袋拿屠刀剁下來,把他生殖器割掉,腦袋就放在遊樂場門口石獅子的頭下面,生殖器丟到了附近的水溝。

    那段時間下了雪,男人的頭埋在雪裡看不見,過幾天天晴了溫度升高,雪化了之後腦袋就露出來了,在遊樂場玩的小孩才發現,於是報了警。那屠夫心理素質很強,被抓前還去ji店玩了,跟沒事人一樣。警察在查案的時候知道他曾經和死者有矛盾,才抓住他。

    後來屠夫被判死刑,據說他媽媽不想他被槍斃,出了錢,是注射藥物的。以前他媽媽在鎮上開了家粉店,生意不錯,發生這事後,他媽媽也關門了,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了。

    我有時候想,第一個發現這件事的小孩心理得有多大的陰影,估計會得PTSD了。後面那個遊樂場就荒廢了,我也很久沒經過那邊了,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樣子了。

  • 6 # 隨緣是福

    我身邊在十幾年前發生一件十分恐怖的案件,住在我們這院子裡的都知道,現場可以說慘不忍睹,鄰居開門看到後都嚇傻了。

    案件的主人是一對結婚2——3年的小倆口,男青年在一家大型合資企業上班,女的在一國企上班。女孩長的很漂亮,特別是那雙大眼睛,流光溢彩的,在我們這塊長得算是比較出眾的,到是男孩長相一般身材瘦瘦的,不愛說話。最讓人羨慕的是不久生了一對龍鳳胎。女孩父母離她姑娘家不遠,孩子8個月左右,平常都是女孩父母給帶孩子。那天女孩父母把孩子送回來,就回家了。晚上十點多,接到男孩媽媽打了電話,慌里慌張的趕緊讓親家去她姑娘家去看看,起初他們也沒在意,以為就是小2口吵架,可到了一看,丈母孃直接下暈過去了,她姑娘倒在客廳,滿地血跡,2個孩子也沒了氣息。

    男主倒在衛生間,直接割斷主動脈,自殺了。自殺前給他媽打了電話,他媽在外地,連忙告知親家,親家接到信後火急火燎趕來,可惜已晚了。周圍鄰居立即撥打了110和120。

    可是已無力迴天,一家四口,幾個小時之內全部滅亡。

    究其原因聽說女孩所生的孩子說不是她老公的,聽說女孩和單位領導有曖昧關係。事實怎樣不得而知,可千錯萬錯,孩子沒錯呀!實在不行,可以離婚,怎麼做出這樣的傻事。

    男孩為此經常吵架,丈母孃家本身也看不上這男孩,從中也沒做好調解。才造成這樣的慘劇,可憐了2個無辜的幼子還沒來得及認知這個世界,就命喪黃泉,讓人唏噓不已。

  • 7 # 夢迴隴原

    我們村裡發生了一起上吊自殺的事件,現在回想起來至今讓人毛骨悚然,也算是我見過的一件最恐怖的案件。

    村裡有對五十多歲的夫妻,男的姓程,我們暫且稱他為程大叔,女的姓汪,我們暫且稱他為汪大娘吧,夫妻倆有兩個兒子,兩個兒子都二十多歲了,在外地打工,家裡就夫妻倆。

    程大叔和汪大娘一路走來坎坎坷坷,感情一直不和,經常發生唇槍舌戰,有時還動手動腳,汪大娘不下地不幹活,在家裡餓了自己做飯吃,吃完飯坐在門前能坐一天,時而哈哈大笑,時而嚶嚶啼哭,看似精神有點不大正常。

    程大叔累死累活幹一天農活回到家來冰鍋冷灶還要自己做飯,就這樣夫妻倆雖然生活在一個家裡,但實際上像陌路人,誰不管誰,誰不理誰,兩人似乎走到了盡頭。

    秋日裡的一天,程大叔下地回來,突然發現不見了汪大娘的蹤影,程大叔房前屋後都找遍了,打電話問遍了親戚鄰居,他們都說沒見汪大娘。

    程大叔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才意識到汪娘可能失蹤了。於是,程大叔發動全村村民到處找,還去公安局報了警,一天,兩天,三天……,時間一天天過去,一直沒有找到汪大娘。

    汪大娘就像突然從人間蒸發了的一樣消失了,她究竟能去哪兒呢?轉眼兩個月時間過去了,還是沒有汪大娘的音訊。

    時令已到深秋,人們忙完了秋收秋播閒下來了,村民李成去山樑上的山林裡打獵,那天傍晚時分,他闖進一片繁密的山林,看見地上有雙女人的鞋,李成感到很是奇怪,隨即他一抬頭,差點把李成嚇得暈過去了。

    李成看見一具長長的女屍懸掛在樹上,由於懸掛的時間太長,這具女屍的臉部肌肉已全部腐爛風乾了,面目全非認不出人的模樣了,身體也腐爛的看不清了,看著真是太可怕了。

    嚇傻了的李成爬起來就往家跑,叫了全村人來看究竟是誰,這其中就有妻子失蹤的程大叔,程大叔從女屍穿的衣服上,認出此人就是自己失蹤的妻子汪大娘。

    原來,患有嚴重抑鬱症的汪大娘,那天一個人偷偷來到山樑上的密林中上吊自殺了。

  • 8 # 善良之子86

    目前為止,就是這幾天網上熱議的德陽19歲少女被害案件。實際上就發生在前幾天。

    我之所以覺得是最恐怖事件,是因為我也是一個女孩的父親。出事的那座立交橋我經常過,當然,是從橋上開車走。實際上幾年前我曾經騎車玩走過一次橋下,確實人跡罕至。

    我覺得這個案子最恐怖的地方在於受害的姑娘沒有犯任何過錯。駕校偏遠,所以回去要搭公交,但公交站又在立交橋另一邊,換句話說,她要搭車就必須走橋下…案件發生在下午三點,我覺得別說一個姑娘,包括我,也不會在這個時間段有很高的警惕性,畢竟青天白日朗朗乾坤…

    但罪惡就是在最不可能的時間發生了。說實話,從聽到這個案子起我腦子就忍不住在想,根本停不下來。

    蒼天有眼,昨天已經抓獲了嫌疑人。也算告慰了女孩的靈魂。

    實際上德陽平時的治安總體來說還算好,但這案子發生了,估計口碑會變壞吧。

    如果這案子有機會參與,我會建議公訴機關從重從嚴從速處理,保一方安寧,碰到這種令人髮指的惡性案件則必須使用雷霆手段方能震懾這年邊上蠢蠢欲動的犯罪份子。

    嫌疑人,四川夾江縣人,權某強,42歲,畜牲!哦,不,畜牲都不如…

  • 9 # 涵涵爺爺

    在我們老家上世紀七十年代,有戶村民因對兒媳有搶奸行為,致兒媳婦死亡。在舉行安葬當天,孃家和婆家二個村村民打起群架…

    縣公安局來人處理,不料有人竟把公安局人推下墓坑,把幾個公安人點打得拔腿而逃,緊急上報…。

    事情己升級暴亂行為,從市上調來好多車輛,全部武裝持槍奔赴事發地處置,逮捕了許多參加打群架人員,用汽車拉走…

    記得正值開鐮收小麥的季節,人們放下收麥的農活,跑到哪裡,還有方圓好多村村民也前往圍觀。這是我知道發生震驚全縣的暴力事件。

  • 10 # 土家姐姐

    一男子把一小姑娘帶到地下車庫強暴殺死又焚屍。當時那個小姑娘才十幾歲,據說該男子剛看了一些激情澎湃的電影,急需發洩,所以女孩子就糟了無妄之災。

    小女孩是初一學生,那天是週六。而且作案的時間還是大中午,可說是膽大包天,罪大惡極。女孩子失蹤後,父母急瘋了,那個年代沒有監控探頭,也沒人注意這些個小細節。

    警方接到報案後,進行了地毯式的搜尋,終於在一個車庫裡找到了小女孩,當時已經成了焦炭。實在是可憐。兇手很殘忍。那傢伙作案後居然逃到了新疆。因為他有一個姑姑在新疆摘棉花,他想著天高皇帝遠,夢想逃過一劫。

    兩個月後,我們當地警方就在新疆警方的協助下將他抓捕歸案。一審判死刑,歹徒親屬求情說讓他過完年,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臘月十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慘死的小女孩終於可以瞑目了。

  • 11 # 璞玉丸石

    我經歷過一次最可怕的,我的小學同學,被她的丈夫殺了十幾刀,腸子都流出來,血流了十幾米遠。

    那個週末,我騎腳踏車回家,看到路上好多血啊!一路都是。自己還從那血上騎車經過,當時什麼也不知道,也沒感覺到啥。回到家裡,才聽到村裡人講,路上的血是我們同學的,她被她老公殺死了。突然覺得脊背發涼,很久都不敢從那條路經過,寧願走小路,從其他地方繞。

    那個年代,農村裡很窮,很多孩子都是沒有機會上學的。在我們村小學上學的孩子,也是同一個班上年齡都相差很大,大大小小的都有。那個同學比我們大差不多要有十歲,小學都沒有讀畢業,才讀到三年級就沒有再讀書了。

    我才初中畢業,就聽說她已經結婚了。 那個年代的很多農村女孩子,命運都是掌握在父母手裡的。有被交換親,為了給自己換個嫂子嫁給對方兄弟的。也有父母看上別人家有錢,逼著嫁過去的。還有父母重男輕女,給自己找個勞動力回家幹活,幫著撫養弟弟的。

    聽村裡的大人們說,我的同學就是屬於很命苦,她快20歲了,父母才生一個小弟弟。他父親特別重男輕女,覺得女兒嫁出去就是潑出去的水,應該留在家裡給自己多幹幾年活,幫撫養弟弟。

    到了適婚年齡,一有人來提親,他父親的條件就是幫他們家幹農活。幹個一年半載的,再說同不同意嫁?別人介紹了好幾個男的,都是給他們幹一段時間的農活,受不了了撤退了。

    她老公是個特別老實的男人,也沒有文化,但是有力氣,勤快,在農村裡幹活是把好手。給他們家幹了兩三年的農活,他父親才答應把她嫁給他,但是要那個男的做上門女婿。

    那個男人也答應了,跟他結了婚,老老實實的幹農活,幫著她撫養他弟弟。清官難斷家務事,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他弟弟長大些了,他們家人又嫌棄她老公了,逼著她離婚,把那個男人趕出去,還啥也不給別人,相當於現在的淨身出戶。

    那個男人只有一無所有的回到自己的家裡,心裡想不開,經常回去找她,想和她復婚。那天她去賣菜,那個男的到街上找到她,賣完菜回來的路上他們倆一路吵架。不知道是不是她說話太過分,把那個男的惹急了。

    但是那個男的可能也早就心傷透了,早就準備了刀戴在身上的。那男的就拔出刀來殺她,她把自己挑菜的扁擔放下來,就和那個男的打起來。前前後後被那個男的殺了十幾刀,它腸子都流出來了,還提著扁擔在追趕那個男人,可能是血流完了,倒下去才死了。

    村裡的人喜歡看熱鬧,公安局的來了,就在原地解剖,好多人都去看。我是不敢去看,我想起就害怕。

    很久很久,一想起從她流的血上騎車走過,我就感覺特別恐怖,甚至做噩夢。好多年才發了個事情,淡忘了。

    從那以後,村裡好多人都改變了自己的看法,老年人對孩子的婚姻干涉的少多了。而且大家都愛說,越是老實的人,做事越可怕。千萬不要把老實人逼急了。

  • 12 # 佳節重陽

    最令我恐怖的案件發生在我大姑子所工作的村小學,那是五年前,一個風和日麗Sunny明媚的春天。

    孩子們正在上課,村小學校長拿出了早已準備好的斧頭,跑到一個班砍死了一個男孩,老師正在上語文課,一切都猝不及防。孩子們嚇得哇哇大哭,老師兩腿發抖不知所措。接著,校長又跑到隔壁班,是校長兒媳正上課的班,校長跳過兩排桌子,一斧子砍到正上課的另一個男孩頭上,鮮血噴濺四周孩子身上,腦漿迸裂一桌子。一樣嚇壞了孩子們和老師,發出陣陣尖叫。這個校長帶了斧頭,去第三個班,正好老師上課關著門,學生們正在唱歌。校長改變主意走出了校門。留下了一校驚慌失措的師生,回過頭來,抓緊報案。兩個孩子當場死亡,沒救的餘地。

    這個校長拎著斧子去了村裡這兩個孩子的家,要砍他們的父母,那天正好鄰村過會,這家父母因為趕會免於一死。被校長砍死的是這家人的兩個兒子,他們的女兒因為老師在教學生唱歌,或者校長良心發現,免於一死。

    是什麼樣的仇恨,導致一校之長喪心病狂,把斧頭砍向了兩個年幼孩子,一個六歲一個八歲。事情還得從上一年說起。這倆被砍的男孩父親承包了一個工程,校長暑期裡做帶班長,因為工程款拖欠,過年前要來的錢剛好夠開工人工資。答應的帶班費比較多,要來的錢不夠發了,只能少給點。校長不答應,兩人因為工錢吵了幾架,後來說話都不好聽了,甚至大打出手。這倆男孩父親說,你太較真了,你是校長,我要告你,公職人員還去掙錢,非得把校長給告下來,讓校長受處罰。因為這樣的事,校長可能受到傷害和刺激,一下子就鬼迷心竅,不讓我過,我也要你家破人亡。這叫震驚社會的悲劇就發生了。

    最後,校長從家裡找了毒藥,上房頂喝藥自殺了。留給痛失兩個愛子的曾經搭檔一生的悲傷,留下了一大堆理賠的事給學校和教育局,留給孩子們和老師們無窮的恐懼和創傷。

  • 13 # 愛琴海95280

    大概是2003年九月份,那時候我在上高二,我老家發生一個j殺案,一個30多歲婦女在玉米地裡拔草被殺,當時警察把周邊村莊18歲以上的男性都採血了,沒發現案犯,後來成懸案!轉機是發生在2016年,案發地很近的村子,有個男青年家暴,喝過酒就不認識人了,經常打他父親,把他父親打急眼了,報警了,男青年被帶你派出所批評教育並採血,過幾天就被抓了,DNA比對成功,被抓時男青年28歲,案發時15歲,上初三,和我弟同屆不同班!真細思極恐,也不知道他父親後悔報警不!

  • 14 # 素老三

    一家出租屋門下淌出蜿蜒的血跡,房裡飄出臭味。鄰居往窗戶裡一看,嚇呆了。

    2005年夏日的一天,我所在的小城,靠近北環路的街道邊,是一片平房。那片平房一直沒有拆遷。其中一個平房裡,門口有幾道蜿蜒的血跡,視窗有一塊玻璃碎了半塊。鄰居從窗前走過,聞到一股不太好聞的味道。

    當時這位鄰居還琢磨呢,老楊家房間裡什麼東西臭了?這麼不好聞呢?這家就小兩口,看那個小媳婦挺乾淨的,房間裡咋整得這麼臭?

    老楊家房門金鎖,那位鄰居就趴著窗戶往房間裡看,他見房間裡好像有人,但房門為啥是鎖著的呢?這個房門當時不是那種暗鎖,是一把黑色的鎖頭鎖著呢。既然房門在外面鎖著,可房間裡為啥有人呢?

    這個鄰居又把眼睛貼近了窗戶往房間裡細看,這一看不打緊,他嚇得差點魂飛魄散,因為他看到一個人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地上黑乎乎的,好像是血。那人穿著一件花衣服,一條牛仔褲,赤腳躺在地上。

    鄰居嚇得連滾帶爬地跑開,邊跑邊喊:“死人了!死人了!”附近鄰居聽到,都跑出來看。有人報警,刑警很快來到現場,開啟房門,發現房間地上躺著一個年輕的女人,渾身是血,已經沒有生命特徵。

    女人年齡在22歲左右,長髮到腰,身高166釐米左右,死亡時間已經超過三天。三天前,有鄰居聽到出租屋裡有爭吵的聲音,但後來好像沒有再爭吵。

    警察調查到,女人和男友同居在出租屋內,但一直沒有找到女人的男友。警察找到房東,看到女人和男友租房時留下的身份證住址,都是在黑龍江省一個村鎮。

    女人叫小花,21歲,男的姓楊,就叫他楊某,22歲,兩人是半年前租房同居的。據鄰居說,兩人沒有正式工作,小花在飯店在服務員,楊某在燒烤店上夜班。

    法醫檢驗了小花的身體,小花渾身青紫,他生前遭過非人的毒打,她是被毆打致死的。更殘忍的人,小花已經懷有身孕,一屍兩命。

    透過各種檢測,警方認定殺害小花的嫌疑人,就是小花的男朋友楊某。警方走訪了小花工作的飯店,飯店老闆說,小花已經有三天沒去上班了。

    警方又去調查楊某工作的燒烤店。燒烤店的老闆說,兩天前,楊某來店裡找他,說女友懷孕要墮胎,從他手裡支走了這個月的工資,隨後,楊某再也沒露面。楊某的手機關機了。

    警方透過手機定位,但查不到楊某。警方隨後派人到兩人的戶口所在地去調查。經過走訪調查,初步掌握了一點線索,小花的爸爸去世,媽媽幾年前改嫁到山裡去了,小花沒有跟媽媽去山裡,但她在媽媽走後,也離開了村子,據說到城裡去打工,再也沒有回去過。

    楊某的父母幾年前去滿洲里打工,楊某也跟著父母走了,楊某一家都沒有回去過。楊某的爺爺奶奶已經過世,村裡只有一個叔叔。這個叔叔把楊某父母在滿洲里打工的地址告訴了警方。

    警方派人去滿洲里,找到了楊某在此地打工的父母,他們說好幾年沒見到兒子了,前些日子倒是接過兒子的一個電話,兒子說他當了海員,要坐輪船出海捕魚,一年才能回來,海上不能接電話,讓他們不用惦記。

    楊某從此斷了訊息,這個案子一直沒有偵破,成了懸案。

    2007年的夏天,也就是小花被殺的兩年後,在距離本地千里之外的一座城市裡,一個女人半夜從家裡披頭散髮跑到派出所,報警說,男友家暴她。民警出警,把女人的男友帶到警局做筆錄,並留下指紋採了血樣,沒想到,警方的資料庫裡很快發出警報,這個小子就是小花的男友。

    警方把楊某控制住後,一審問,他就承認是他殺了小花。

    楊某和小花是在網咖裡認識的。當時楊某在一家網咖裡做網管,小花經常在夜裡去網咖上網。楊某喜歡漂亮可愛的小花,經常給小花買水買吃的,小花看到楊某關心他,也漸漸地喜歡上了楊某。

    不久後,楊某就和小花同居了。小花嫌網管掙得少,就讓楊某到附近的燒烤店打工。楊某開了工資,就給小花買她喜歡的衣服,還給小花買了一個手機。兩人工作的空暇時,經常發簡訊互相問候,說一些相戀的人會說得甜言蜜語。

    不過,楊某還是喜歡上網,後來還在網上賭博,打工的錢漸漸地拿不回來了。小花為此跟楊某吵過架,甚至還要跟楊某分手。但楊某發誓不再賭博,小花也原諒了他。

    兩年前的夏日,一天晚上,楊某去衚衕口接下班的小花,卻發現小花從一輛轎車裡下來。楊某追問小花,轎車裡的男人是誰?小花說是老闆的弟弟,在他們飯店吃飯,順路送她回家。

    楊某相信了小花。但後來楊某又發現小花坐著男人的轎車回來,在小花下車時,男人還拉著小花的手。

    楊某和小花那天爆發了第一次吵架。楊某打了小花,小花要跟楊某分手,要搬出去,楊某急忙跟小花道歉。小花後來又原諒了他。

    但隨後幾天,楊某發現小花半夜偷偷地給別人發簡訊。發完簡訊,就刪掉了。她也把對方發來的簡訊刪掉了。這讓楊某更加起疑。

    楊某逼問小花,是不是在外面有男人了,那個男人是不是開車的男人。小花不承認,說楊某是無理取鬧。

    又過了半個月左右,小花有天晚上去廁所,手機忘記帶了,放在了床上。楊某翻開小花的手機,看到當天小花發給男人的簡訊,這簡訊還沒有來得及刪掉。他看到這些簡訊,腦子嗡地一下就大了。

    小花在簡訊裡問男人:“你要是再不答覆我,我就到你單位,要你對我負責。”

    男人說:“怎麼保證你懷的是我的孩子?也許是你男友的孩子呢?”

    小花說:“我和他都一個月沒有同床了,我懷的孩子肯定是你的。”

    楊某越看小花越生氣,他把掙來的錢都花在小花身上,可小花卻跟別的男人懷了孩子。他就讓小花把男人約出來,他要跟男人談談。

    小花說跟那個男人無關,小花還指責楊某說話不算話,又去賭博。楊某就把小花打了,讓她給男人打電話。小花只好給那個男人打電話,但那個男人出差去了外地,沒在本地。

    楊某就逼問小花,什麼時候跟男人開始的,為什麼要背叛他。小花後來乾脆地說:“你這麼窮,你又賭博,什麼時候才能攢錢買上房子啊?我不想一輩子住在出租屋裡。”

    小花越說越氣,拿東西砸向楊某,楊某就開始抓著小花的頭髮往牆上撞,後來把小花打倒,繼續毒打她,直到小花口鼻出血,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楊某殺了小花之後,又給小花在外面交往的男人打電話,打算等男人回來,殺了男人,他再逃亡。但是,三天後,小花外面的男人出差還沒回來。而楊某卻看到警車把他的出租屋給圍了,他知道事情敗露,就連忙逃走。

    隨後,他給父母打個電話,謊稱去海上當船員,不能再打電話,一年後才能回來。他逃到外地後,做了一個假的身份,重新找個小店打工,生活了下來。

    後來他和店裡的女店員相好,同居,但他總是懷疑女友跟別的男人有問題,時不時地就審問女友。女友被楊某弄得不勝其煩,跟他吵起來,要跟他分手,楊某就動手打了她。女友報警,楊某這才暴露。

    楊某被關進拘留所之後,我跟著辦案的刑警去了一趟拘留所。當時這個案子好像還有兩個細節需要找楊某核實,我正好借這個機會,去拘留所採訪楊某。

    當時我所供職的子報有個週末版,是彩頁,老總說,這個彩頁開闢情感專欄。我是主筆,專門寫週六的情感傾訴。楊某這個案件我已經跟了很久,但有些話,我還是要當面採訪楊某。

    我跟著刑警去拘留所的時候,手機、相機和包都留在了鐵門外。這期間有好幾道鐵門,我只帶了一個筆記本和一支圓珠筆進去。我們到了不久,走廊深處就傳來鐵鏈嘩啦嘩啦的響聲。

    我回頭,看到一個身穿囚服剃著光頭的男子戴著手銬腳鐐走進隔壁的房間,獄警帶著我過去,他沒有離開,怕犯人攻擊我。

    這個囚犯就是楊某。我坐在楊某的對面,我們兩人之間有三米的距離吧。他很瘦,目光一直垂著,不跟我對視。他身上有一種又冷又硬的東西。

    我問了他幾個問題:我說:“你知道你女友肚子裡懷的到底是誰的孩子嗎?”他不說話。

    獄警冷冷地衝楊某說:“問你話呢!”我衝獄警擺手,楊某不回答,我也不逼問。

    我又問了楊某第二個問題:“你知道你女友為什麼要跟你分手嗎?”這一次他說話了,他淡淡地說:“嫌我窮。”

    我說:“我後來到小花工作的飯店去採訪,小花有個好姐妹,那個女孩告訴我,她說小花不是嫌你窮,是嫌你多疑,說你總是懷疑她在外面有別人。她還因為你賭博,她覺得賭博的人就沒救了,所以她才想和你分手。”

    楊某突然說:“那她後來不還是跟了別人?她就是賤,就是蕩!她要是不這樣,我也不能打死她。”

    獄警吼楊某:“閉嘴,讓你說話了嗎?”獄警又問我:“問完了嗎,差不多得了,這小子殺了女友,至今都沒後悔過,採訪他能採訪出啥來?這就是個牲口!”

    楊某被獄警帶著離開了。我忽然對楊某說:“你女友肚子裡懷的孩子,檢測的結果是你的!”

    楊某忽然回頭,衝我咆哮著說:“不可能!”他情緒非常激動,顯然,他心裡的想法動搖了。他被獄警拉走了。

    刑警很不高興,黑著臉帶我離開了拘留所。在回城的車上,刑警說:“你咋啥都亂說呢?死者肚子裡的孩子不是這小子的。”我說:“我就是想讓他難受一回!”

    寫在最後:

    男女戀愛,無論感情多麼澎湃,也要堅守一分理智,那就是假如不愛了,請好好分手。

    一旦雙方發生分歧,戀情破裂,兩人的感情無法挽回,那請尊重彼此的決定,好聚好散。

    假如遇到背叛,也請理智地分手,千萬別衝動地報復對方,甚至殺人。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別人的生命。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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