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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山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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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好飯換壞飯好煩
所謂文字獄,也稱文禍、筆禍,都是因文罹禍,因文字而遭牢獄之災。但如果仔細考究,文字獄的“文字”可謂千奇百怪,無奇不有。 最常見的“文字”是詩,此類冤案也稱“詩案”、“詩禍”。歷史上最有名的詩案,當屬“烏臺詩案”,主角是北宋大文豪蘇軾。蘇軾對王安石的改革有看法,在詩裡發了點牢騷,結果被那些想拍王安石馬屁的“新進”御史們嗅出對改革不滿的意思,被認為“包藏禍心,誹謗謾罵”,於是被捉到“烏臺”。蘇軾最終在監獄裡關了四個月後被貶謫到遠離政治中心的黃州,這還是皇帝沒有輕信那些想置他於死地的人,從輕發落了。清代許多文字獄就是此類“詩案”,如康熙五十一年(1712)陳鵬年“重遊虎丘”詩案、雍正四年(1726)錢名世以詩諂附年羹堯案、乾隆二十年(1755)胡中藻《堅磨生詩鈔》案,等等。 其次常見的“文字”是文章。文章彙集成書,就是文集。因文集、專著中某一篇文章或幾篇文章而遭遇文字獄,在清代不勝列舉,其中比較著名的案例是康熙後期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戴名世是安徽桐城人,是當時的著名學者、作家,史學、文學的成就都很大。他的學生尤雲鶚把自己抄錄的戴名世所寫古文百餘篇彙集成書,取名《南山集偶抄》(即《南山集》),刊刻出版,大受歡迎。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都御史(相當於現在的監察部部長)趙申喬彈劾戴名世。刑部官員從《南山集》中找到一些“罪證”,包括文集所錄一封戴名世給弟子的信中講到應該承認南明弘光、隆武、永曆三個政權,這自然觸犯了滿清政權的正統性,屬於大逆不道。該案牽連人數達300人之多,戴名世的所有著作被列為禁書,全部燒燬。 另一種比較容易惹禍的“文字”是史書,此類案件也稱為“史案”、“史禍”、“史獄”。歷史上較早的比較典型的“史案”是北魏的崔浩在寫北魏拓跋氏開國史時,揭露其野蠻殺戮行徑,結果被認為“暴揚國惡”,其本人及姻親皆被夷滅五族。清代的著名文字獄中,康熙年間的莊氏《明史》案即是因修史書而起。 莊氏是浙江湖州南潯的富豪。莊家公子莊廷鑨早年好學,但不幸因病而雙目失明。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論證厄運有時反而能磨鍊意志、成就人生時列舉很多例子,其中一個是“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失明的莊廷鑨立志學習左丘,也要修一部能夠名垂青史的史書。剛好南潯有位明代天啟年間當過內閣首輔的學者朱國禎寫有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稿,而朱家後人願意將書稿賣給莊家。於是莊家出錢,遍請江浙知名學者,組成一個修史班底,在朱國禎書稿的基礎上充實提高,修成後取名《明史輯略》刻印出版。為了擴大影響,還未經同意將當時的文化名人查繼佐等列入主編(“參訂”)名單。出版後傳播開來,有人買到書後發現裡邊有“悖逆之詞”,主要是滿清入關以前的事,書裡面的態度還是站在已經亡國的明王朝一邊。因為莊家有錢,於是有人要挾要去告發以勒索錢財。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好幾次,都被莊家用錢擺平。浙江的各級官吏被莊家用錢堵住嘴巴,告發的人看在浙江無法達到敲詐的目的,就跑到北京告狀。事情鬧到中央,立即引起重視,案子越審越大,最終成為彌天大案。而清代文字獄案件之多,也讓人觸目驚心。民國時期,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曾編印《清代文字獄檔》一書,從清代軍機處檔、宮中所存繳回硃批奏摺等檔案材料中輯錄65個文字獄的原始記錄,共出九輯,其中前八輯所錄的64個文字獄案件均發生在乾隆朝,只有第九輯收錄的曾靜遣徒張倬投書案是雍正朝發生的著名文字獄。《清代文字獄檔》收錄的案件只是清代文字獄的一部分,後有人另外輯錄5個乾隆朝文字獄,作為該書的“補輯”。這就意味著,檔案文獻留存較多的乾隆朝文字獄案就有69個。這仍然是不全的,收錄較全的是郭成康、林鐵鈞所著的《清朝文字獄》(群眾出版社1990年版)一書,書中列舉的乾隆朝文字獄案件約為140個。當然,那些不見諸記錄的可能更多。即使以140個計算,乾隆是中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從1735年到1796年,名義在位61年(另有兩年雖然退位但仍掌實權),每年發生的案件平均超過了兩起,其中一些年份竟有六七起。除了乾隆朝,《清朝文字獄》列舉的文字獄,在順治朝為6宗,康熙朝13宗,雍正朝20宗,嘉慶朝1宗,光緒朝1宗。加起來,見於文獻的清朝文字獄約為180宗。 清代對文字獄涉案者處罰之嚴酷、慘烈更是駭人聽聞,難以想象。在文字獄的判詞中,最常見的是“狂逆”、“悖亂”。在法律適用上,則是作為“大逆”罪處理。按照《大清律例》規定,有十種最大的罪,被稱為“十惡”,排在第一位的是謀反,排在第二位的就是大逆。凡犯謀反、大逆二罪者,主犯必處極刑,也就是凌遲處死,其男性親屬在16歲以上全部斬首,其餘親屬給功臣家為奴。上述莊氏《明史》案中,莊家和參與該書編撰的有關人員被凌遲處死的有18個,被斬決的有好幾十人,家屬為奴的有幾百人。其他涉及書的刻印、銷售、購閱的人,包括寫字、刻板、校對、印刷、裝訂以及賣書、購書、藏書、讀書而被投入監獄的有兩千餘人。 清廷以“大逆”罪來處罰文字獄涉案者,在法律適用上是存在問題的。根據《大清律例》,所謂“大逆”罪是指“不利於君”的三種情況:“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即用行動毀壞皇室宗廟、先皇陵墓、宮殿,這指的都是具體行為,屬行為罪,與“文字”代表的言論、思想罪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清代皇帝也標榜自己“不以語言文字罪人”,但實際上不僅以文字定人之罪,還定以“大逆”之罪。皇權專制集立法、司法於一身,皇帝口含天憲,獨斷專行,要求他們遵循法治原則無異於痴人說夢。 文字獄是以言論甚至以思想傾向治罪。言論自由是現代社會政治與文明發展程度的衡量標尺。言論自由,不能只有說“正確”言論的自由,也包括有說錯話的自由,只要沒有實際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就不構成犯罪。自然,以現代標準去衡量古代的專制君主,那是雞對鴨講,找錯物件。但時當18世紀,在西方世界大步跨進近現代社會、公民言論自由逐漸得到保障的時候,在中國所謂的康雍乾盛世,卻完全是另一種專制暴虐景象,皇帝可以隨意地從臣民的“文字”中斷章取義,羅織成罪,並以凌遲、梟首等慘無人道的方式殺人(雍正年間的汪景祺《讀書堂西征隨筆》一案,為了起警示和恐嚇作用,汪景祺被斬首,腦袋被懸掛在菜市口的大街上示眾,直到十年後才允許取下掩埋),而且還株連九族。這種地獄景象,就是皇權專制主義無法無天的典型象徵。它在給讀書人造成“避席畏聞文字獄”的心理恐嚇的同時,也戧害了讀書人的靈智,造成了“萬馬齊喑究可哀”的局面,阻礙了社會進步,留給後人多少嘆息與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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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妙音水蓮
不知道沒聽說過,文字獄是什麼樣的,如果比喻成地獄的話應該是怨言怨氣不離心,活著不好怪別人,從來不想自己過,想不去地獄都難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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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95835546273
文字獄“就是把一些文字”囚禁起來!
歷史上有“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笑話!就是“文字獄”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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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窗聽雨9
文字獄也就是另類意義上的口袋罪。估計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杜絕口袋罪比較難,一個國家,政權,黨派至到一個人玻璃心發作起來真的很瘋狂,看天下人都是野心家,危險分子。治療只有一個辦法保護好自己的同時等,等到巔狂自掘墳墓。當然也可以把言論自由和時事評論寫進憲法不需問罪,但在經不住利益算計和算計人性,不是很靠譜。權力不能私有,恐怖的平衡及相互威懾才是真正意義上能夠解決問題的方法,可敢用沒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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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光伏魚家
文字獄是攻擊,毀捧,諷刺,施加莫須有的罪名等,文字獄自古以來有之,利閒書寫文詩詞等形勢為己的主張無中生有,也算是文戰。如何杜絕得了,不過有些法律涉及到一些案例,例如汙諂罪,造謠等。如何杜絕?只有以真誠,善良為基礎,講求實事,擺清道理為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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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lexanderG
文人或者讀書人總愛著書立說,寫個詩詞歌賦著成集子賣錢的。但裡面的文字內容往往有對國家統治不利的,也有些是誨淫誨盜的內容。這種內容的書經常會被查禁,或不許出版,或刪減相關內容,或者存世的書一概燒燬,嚴重的把作者抓起來,即可稱為文字獄。
文字獄自古便有,嚴重的時候,不識字的可能禍從口出。
總之,文字獄可以認為是統治者對人民思想的一種控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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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普慈賢
“文字獄”有何利弊?相信歷史早有敘述。現在我只想說最好是中庸治國?即在言論自由這個問題上,最好的結局就是“不能沒有言論自由,也不能太自由”,難就難在如何才能掌控好這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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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字獄?有什麼危害?歷史上的文字獄規模最大的是哪個朝代?曾經有哪一些典型的文字獄事件,多少人受害?我們有什麼教訓可以汲取?
……
值得思考的問題太多了。
說話不注意,寫文章不注意,因為一個詞語或者一個句子可能獲罪,可能被抓起來,可能被關起來,可能被處分,給個人和家庭帶來麻煩,甚至帶來災難。這是歷史上的文字獄特有的一種現象。
秦始皇時期就有這個苗頭。漢武帝時候就搞過。後來的明朝,後來的宋朝,特別是清朝搞過好多次,讓好多有才能的人敢於表達自己觀點的人沒有好下場,嚴重窒息了中華民族創新的力量。
現在言論自由,環境寬鬆,人們可以心情舒暢地表達自我,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我們國家每天各種媒體發表的資訊就有300多億條,世界第一。
祝願我們能夠自由的講話,自由的寫作,享受自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