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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君還記8

    這個問題我真的想過,,

    第一,不能大吵大鬧喊著自己沒病

    電視劇都演的橋段,你越是說自己沒有精神病,那些醫生越認為你病的不淺。首先是心如止水,既然去了自己沒病肯定是強制性的。你越鬧越會被五花大綁,到最後都沒人相信你,就算你沒病你自己都會認為自己有病了。

    第二,試著溝通交流。

    不大吵一架也不是讓你就此沉默啥話都不說又不是自閉症。別人說什麼你就正常交流,不急不慢,就和聊天一樣,給別人一個訊號,證明你可以正常交流沒有問題。

    第三,心態擺正。

    有人刻意把你就在那兒,掏錢讓你治病何樂而不為,每天正常吃飯正常睡覺,沒事拿本書在那兒看,這麼正常的人佔著床位肯定有人攆你走!

    對,這就是我經常想的內容,分享給你哈!

  • 2 # 藍色博物館

    其實這就是個悖論。特別是針對精神病這種界定很模糊的東西來說。

    精神疾病診斷標準中,有一條是:不可抑制的需要和衝動,不顧後果和社會規範;還有一條是:以妄想(如被害、軀體變化、疾病、死亡、嫉妒等內容的妄想)為主,妄想的系統性變異較大。

    所以,如果急著要走,並且採用對抗性的措施,無論怎麼講理由,都是無意義的。尤其不要講你是因為“被害”,因為醫生不可能去調查你是否真的被害,只能推定你是妄想。按照“社會規範”,一個理性、清醒的正常人“應該”積極配合治療或診斷,等待主治醫生認定你沒有精神疾病或疾病輕微,就象我們到醫院看其他病時,會等待醫生說是身體哪兒出了問題,會按醫生的要求住院接受檢查和治療。

    另外,我還發現在各種精神疾病的認定規則中,沒有哪條是能作為可普遍適用的排除標準的。比如,“思維清晰”可以幫助你排除掉某種精神疾病,但同時另一種精神疾病的判斷標準中,又會將“思維清晰”作為必備的認定要件。所以,即使你表現的再怎麼清醒,也是無意義的。

    曾經和一個朋友吵架,在見我敗下陣來的時候,結果他得意忘形的說了句;“一般說自己不是變態的人,往往都是變態”,我一樂“那你是不是變態”?結果我朋友一下子就軟了。。。。

    這個和精神病院判斷你是不是精神病很相似?說自己沒病的一定有病,說自己有病的那肯定有病。

  • 3 # 間諜希夷

    如果沒有精神病而且被送到了精神病院,那就老老實實吃藥,吃成精神病;然後,精神病醫生馬上就會認為你的精神病好了,絕對一定肯定馬上批准你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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