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生工傷之後。在醫院做了手術。在工傷治療期間由於做了手術後免疫力低下。患上了帶狀皰疹。留下了帶狀皰疹後遺神經痛。我諮詢了幾個醫院的一級專家。都說需要終身服藥。現在單位不承認帶狀皰疹是工傷引起的。請問懂得法律的朋友,這塊兒我怎麼來維權?怎麼走司法程式?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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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蟲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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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默11
這是沒有辦法維權的,因為追根究底,帶狀皰疹的病毒來源於兒時的“水痘”,如果這也要追責,該追誰呢?帶狀皰疹後遺症所用的營養神經的藥物,目前來說並不貴,吃一段時間後可慢慢修復,只要平時注意休息和飲食調理,發作的機會是很少的。另外,術後營養不良也是免疫力下降的原因,這就和照顧你的人有關了。如果要追究,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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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孟凡明律師
建議申請工傷認定程式時申請帶狀皰疹與工傷因果關係的死法鑑定,確定損害後果與工傷具有因果關係,才能認定屬於工傷。另外,建議影印病歷資料,分析是否評估是否存在醫療損害,如果是醫療損害與工傷混合責任,可以追加醫院為 賠償義務主體。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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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燕子她哥
是否由工傷導致的其他疾病需要由三級以上的工傷醫療機構出具工傷直接導致疾病的診斷證明,然後再由人力社保部門確認是否屬實,並新增到工傷部位中,這樣即發生了法律效力,對於今後維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現在因各地對於工傷直接導致其他疾病的政策及具體做法不一致,所以還是建議到工傷認定地的人力社保部門進行諮詢。
如員工認為這種疾病與工傷部位有直接聯絡的,要透過司法鑑定機構或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進行因果關係鑑定,根據鑑定結論進行維權。每個人的免疫系統的能力都不是一樣的,同樣的手術別的人不一定會有這種問題。所以只有透過專業鑑定機構的鑑定拿結論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