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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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一隻閒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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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齊奶爸
不合理。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員工,企業必須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五個方面,也就是我們所說“五險”。這都是員工應享受的基本保障。意外保險屬於商業性保險,是員工福利的一部分,但不能用意外保險來替代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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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範範談保險與理財
您這裡的意外險是指商業保險的意外險嗎?如果是,那麼就不存在合不合理的問題。商業險是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由企業自由決定是否替本公司員購買。
如果企業不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五險一金),那麼是不合理的。違反《社會保險法》,員工有權要求企業為員工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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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應如是
您這問題闡述的不清楚。除了五險一金,另外還給您另買了商業意外險,這不是挺好的嘛?要知道,社保屬強制繳納,而商業險金憑企業良心啊!只不過是,你在企業一天,就享受這個待遇,如果離開,還得自已買了,防患於未然嘛!
可以很明確的說,當然是違法的,五險是必須,2011年7月實施的《社保法》說的很明確的。
如果你不想在這家公司做了可以走仲裁途徑向公司追討應繳的社保部分,還有加班費用(節假日,單休1天)。你最好是先收集好證據,比如說上班打卡,加班打卡記錄。不想做了就直接跟公司攤牌,要麼給錢,要麼上法院。
你手裡最好統計一下公司像你一樣情況的員工還有多少人,如果他們也像你一樣跟公司鬧開,公司大概會賠多少錢。如果公司不給錢,就把這個事情鬧大。老闆一般不會因小失大,所以拿到錢的機率還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