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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傻媽的v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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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瑣事諮詢
長期的應該算同居,這偶爾看一次孩子,住一個房子,應該就是暫時做客吧,畢竟孩子是那個房子的小主人。
保護好自己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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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兆閣說
我到納悶你倆咋離婚的,分手後這麼理性嗎?
離婚無論如何不是好事情,很摧殘人。
你們為了看望孩子,同住一屋,無論對孩子,還是對大人,都是一次情感折磨,難道不是嗎?
一張床睡過很長時間的兩個人,各自分住在不同房間,深夜人靜時,你們啥感想呀?
別跟我說又後悔了,想復婚吧?
如果你們有這種想法,那麼我無話可說。
如果你們單純為了孩子,還是不要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沒有仇恨,沒有抱怨,沒有隔閡嗎?
離婚後,最忌諱藕斷絲連,咬曖昧。
長點心吧,你們。
趕緊為下一次婚姻做好準備,有個乾乾淨淨的開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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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慕亦凝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先明白什麼是“同居”。所謂同居分為合法同居和非法同居。一般合法的同居是指未婚單身男女雙方自願生活在一起,而不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非法同居是指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或者與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義但持續穩定地生活在一起。而樓主只是看望孩子的時候暫時住一下,所以不算同居。實話說,同居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這種關係。所以為了切實保護好自己的利益,不管哪一方都儘量避免選擇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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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廣東第一觀察者
你好,我以前一朋友因為婚內出軌了,所以他老婆讓他淨身出戶了,因為在婚前有口頭協議過。我那朋友自己很愛他老婆,但是經不住一個身材火爆的少婦的誘惑,最終還是出軌了。他自己感覺挺對不起老婆的,所以把房子和兒子都留給了老婆。
她的老婆對他還是有感情的,但是想到他那些事就受不了,無法接受平時老實,體貼的老公會出軌。但是離婚後,我朋友會經常去看他的兒子,有時會做幾個菜給兒子加餐一下。雖然他的前妻和他說不上什麼話,但是礙於孩子想和爸爸在一起,所以也只好默認了。
我朋友的老婆剛好30歲,生了那麼一個兒子還是破腹產的,所以身材方面保持得很好,很性感,面板又白,胸部很大。今年六一兒童節的時候她突然打電話給我朋友,說讓他接兒子放學,她今天有事接不了。不過當我朋友把兒子接回家的時候,發現他的前妻已經在家做好豐盛的晚餐,說:“雖然離婚了,但是還是希望六一兒童節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
那天晚上他們都喝了點酒,她的前妻半推半就的和他激情了一晚上。現在他的前妻雖然沒有同意復婚,但是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默許他回去激情一晚。現在我朋友和你一樣離婚了,但是會經常回去住一晚,所以你覺得呢?這離婚了,當然是可以同居住在一起的,不會構成什麼罪,放心吧。
大家覺得我朋友的妻子不答應復婚,而卻默許他經常回去住一晚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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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們怎樣想,有很多人離婚不離家,日子還是一樣祥和的過,最主要的心,心裡面沒有瓜葛和糾纏了,彼此就是真正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