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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遠方鐘聲

    推特治國,是特朗普堅定不移的戰略,他擁有8000萬粉絲,佔民眾的三分之一強。特朗普因為推特新舉措,獲得大量粉絲,獲得總統選舉成功。

    推特說謊,造假,散佈謠言,是特朗普攻擊對手,攻擊中國常用的手段,美國民眾為此受到矇蔽。

    之所以特朗普用推特懟推特,是因為推特對他的言論進行了甄別,對不實部分進行標註,為此他極為惱火,出現用推特懟推特一幕。

  • 2 # z騰遠

    老特是個風趣的老頭,萬一推特把他的號給封了,看他咋辦?難不成他也動用手中權力把推特給封了?如果這樣,那就叫對瘋!

  • 3 # 風無蹤跡000

    目前,美國疫情嚴重不見拐點,確診,死亡人數雙項全球第一,特朗普的一些不靠譜的言論,引起美國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們發推特質疑、強烈抨擊特朗普,特朗普不敢掉以輕心,為了撇清自己回懟,說明缺乏政治頭腦的特朗普還停留在商人的隨意性層面。

  • 4 # 香山居士0633

    客觀上美帝國主義的國家治理結構,決定了無論是效能,還是官員團隊執行力,是遠遠不如中國的。

    主觀上川普也意識到資訊傳播上,新媒體有快捷高效的優勢,這對川普迅速普及他的理念,影響社會輿情,是有優勢的,特別是在貫徹川普的治國理念、施政方針方面,可以彌補政府上傳下達的效能不足、反對派及其媒體掣肘的作用。

  • 5 # 蝸牛送你們了

    互相矛盾衝突總要有個平臺去發洩一下,也不排除為了炒作,吸引眼球。不過那是他們內部的事。咱們過好咱們的日子就好。

  • 6 # 瓢潑而下的冰水

    有利用價值時可以推特治國,沒利用價值時、不能為之有效服務時頒佈行政令加以監管,不正是讓“推特”等社交媒體迴歸它們工具的本質嗎?

    是的,推特等社交媒體,其本質就是用來社交的一種工具。只不過,在特朗普手裡,推特又是他用來“治國”的一種工具罷了。

    推特能“治國”?“治”的什麼“國”?有些人治國,需要欺騙、撒謊、造謠、訛詐和無中生有地攻擊、蓄意挑起對立,甚至直接與人展開潑婦罵街式的罵戰。。。推特有“免責”條款,正合某些熱衷於“推特治國”的人心意。

    然而,如果這種工具有時候不聽話,甚至還有點反噬式地硌手,偶爾還讓主人噁心一次兩次----就像推特將特朗普的2篇推文,標註了“事實待核查”的標籤,那麼,不趁手的工具,就怪不得主人棄置若履了。

    特朗普作為手段高明的政客,看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方式又高人一等:工具現在用著不趁手了,但是如果我不用了,對手卻用得趁手,怎麼辦?

    頒佈行政令,要求從事審查或任何政治行為的社交媒體公司,不再享有內容免責待遇!就是特朗普的一著秒棋:自己不用或者少用、不能用的工具,不能讓敵人拿來打我!

    什麼叫未雨綢繆?大統領推特懟推特,就是!

  • 7 # TonyDeng

    大概看了一下新聞,這件事川普應該是過於意氣了。川普發文說某州郵寄選票可能會導致作弊,推特則附加資訊提醒讀者去查證到底是怎麼郵寄、從而論證川普的話是否成立,這本來是很正常的操作,任何讀者收到訊息本來都應該這麼做,雖然說犯不上平臺多此一舉如此提醒(估計在川普看來這是針對他的),於是川普出現了那個舉動,宣稱要審查推特(但這在法理上其實是不容易操作成功的,無非是噴一下發洩而已)。

    另外又收到一個訊息,推特的這種待遇,其實不單美國川普享受到,早前中國趙立堅也享受過,表明不是出於針對人。

  • 8 # 穿插游擊隊

    1、最近推特率先發難,其他網路巨頭紛紛跟進,都刪除了川普甚至其家族成員的網路賬號,導致川普陷入了虛擬空間中的死亡,家族被團滅。這個事情在網上引起很多爭論,一邊認為這侵犯了言論自由,另一邊則提出言論自由是個人權利,用以對抗公權力的濫用,而推特公司是個私人公司,可以拒絕向不喜歡的客戶提供商業服務,所以沒有侵犯言論自由。

    圖 | 川普的手機變成了一塊磚頭

    2、事實上,兩邊的爭論都是誤入歧途的,他們都沒有意識到,在今天,爭論當中所涉及到的“權力”、“權利”的意涵都得重新理解了。

    3、現有的意涵是,國家壟斷了國境內的暴力使用權,擁有公共“權力”,公共“權力”的正當使用目的,應該是保障法律所界定的私人“權利”,由此形成公共秩序,這就是國家所提供的公共品。個人權利在對各種公共品的使用中獲得具體實現。

    4、在今天,數字巨頭在虛擬空間中提供了公共品,在這個意義上獲得了公共權力;但它們的法律身份是在實體空間中被界定的,從產權上來說它們又是私人公司,有著決定自己是否服務特定客戶的權利

    5、結果是,數字巨頭基於它在實體空間的法律權利,行使著虛擬空間中的權力,決定著人們虛擬身份的生死,人們的虛擬權利無法獲得保護。於是,在數字巨頭這裡,本該用以對抗公權力的私權利,卻在虛擬空間中披著私權利的外衣行著公權力之實,以權利的外殼對抗著對其權力的制約。

    圖 | 數字巨頭在實體空間是“權利”擁有者,在虛擬空間是“權力”擁有者

    6、這裡面有著種種錯位,這些錯位,原因在於數字巨頭用實體空間的權利來獲取自己在虛擬空間的權力的正當性。這在特定意義上可以理解為一種制度套利。說得更準確些,這都談不上套利,而是在“實有”和“虛無”之間的穿梭,虛擬空間中的“權利”(下稱“虛擬權利”)和“權力”(下稱“虛擬權力”)都還未獲得定義,都處在一種秩序缺失的混沌狀態。

    7、各國的現代政治都是從“權利”出發來討論“權力”的正當性,權力的正當性根基於權利主體(也就是個人)的授權,所以,如果“權利”未被界定,則“權力”也無法界定。所謂“權力無法界定”,並不是說統治關係不存在,而是說這種統治關係沒有獲得規範性,從而也就談不到其正當性。沒有正當性的統治,不是權力,而是暴力,它無法帶來秩序,只會帶來摧毀與混亂。

    8、川普在虛擬空間中被消滅,以一種很極端的方式讓我們看到,“虛擬權利”實際上並未獲得有效界定,他甚至無法提出法律抗辯。從這個極端案例可以看出,“虛擬權利”並不能是實體空間權利的簡單對映,而必須是一種獨立的法律權利,因為“虛擬權力”屬於數字巨頭,並非實體空間權力的簡單對映。“虛擬權利”的載體應當是一個“虛擬人格”,沒有“虛擬權利”,便無法獲得對抗“虛擬權力”的法理基礎,“虛擬人格”無法獲得法律救濟,“虛擬權力”的正當性實際上也處在一種缺失狀態。

    圖 | “虛擬人格”不再等同於現實中的人,而是戴上了面具的“人”。人格(Person)的原初含義就是面具

    9、“虛擬權利”、“虛擬人格”無法由國家為主導建立起來,原因在於:一、虛擬空間是數字巨頭建立起來的,數字巨頭穿透國界執行,虛擬空間與實體的政治空間完全不一致;二、“國家”的正當性也是基於現有法權建立起來的,它的各種權責邊界都僅僅在實體世界當中有正當性,而在虛擬世界中沒有正當性;三、這不排除國家可以在實體世界中懲罰甚至關閉數字公司,從而讓數字公司營造的虛擬空間坍縮掉,但這種懲罰能力並不能自動兌換為國家在虛擬世界的權力正當性,一如二戰中德國曾經佔領了半個歐洲,但佔領的事實並不能自動兌換為統治的正當性。

    10、因此,“虛擬權利”只能在數字巨頭主導的虛擬世界生長出來。回看人類歷史上,實體世界的權力與權利的生長過程,實際上是在各種力量的互動博弈過程中長出來的:統治者的強制力,不同統治者的相互競爭,被統治者的不斷反抗或用腳投票,思想觀念對於人們行動的引導,等等。那麼,虛擬世界的權力與權利的生長過程很可能也是類似的過程。有可能是各大數字巨頭制定規則,同時數字巨頭之間激烈競爭,而使用者則以用腳投票的方式表示著對各種規則的認同與否,理論界則會嘗試構建各種新的法權理論。

    11、國家無法主導這個過程,但是國家在其中也會是一種積極行動的力量。國家會在各種法律和治理過程中,不斷調整著數字巨頭的行為邊界(也就是其實體權利邊界),比如一個月前歐盟透過的號稱史上最嚴的數字隱私保護規則,數字巨頭的實體權利邊界被重界定,這會改變數字巨頭在虛擬空間的權力邏輯,從而影響著“虛擬權利”的定義過程和演化邏輯。在這裡可以看到國家、公司、個人幾種角色在彼此穿透的虛擬空間、實體空間中不斷博弈,帶來“實體權力-實體權利-虛擬權力-虛擬權利”這幾重法權要素的聯動演化邏輯。在這一過程中,我在《破繭》一書的第三章中所構想的“全球數字治理聯盟”,包括全球資料交易中心、全球資料監管聯盟等各種商人組織,可能獲得更強的演化動力。

    對吃瓜群眾來說,這個時代好熱鬧。川普寬,推特長,川普綁在了推特上,推特不讓川普綁在了推特上,川普非要川普綁在了推特上……當哩個當哩個當哩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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