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調解了在北京市朝陽區團結湖公園的矛盾,公園內老年人唱歌喊嗓,但周邊居民卻不堪噪音困擾。最終,老年團體和社群居民達成調解,在限定時間段內唱歌,並將音量控制在國家噪音標準之下,團結湖公園和周邊社群終於又恢復“團結”。
事實上,類似團結湖公園出現的歌舞噪音問題,在很多城市公園和公共廣場都存在,老年人喜歡在公園和廣場上聚會歌舞,鍛鍊身心本是好事,但這些公園和廣場往往被居民住宅環繞,執行的環保噪音標準是國家I類標準,晝間不能超過55分貝,夜間不能超過45分貝。但是,由於個別團隊歌舞聲音較大,還有個別人大聲拍手喊嗓和摔鞭,周邊居民住宅常常噪音超標,給居民身心帶來不利影響。
對於這類問題,歌舞團隊和居民往往訴求不同,前者認為自己是在公共空間鍛鍊,並未佔用他人私人空間,不應當受到指責,後者則認為自己的健康和生存環境受到侵犯。儘管環保部門對於噪音有嚴格標準,但面對噪音侵權問題,被侵權者往往陷入維權不利的困境。一方面,不同噪音在不同城市,往往是由不同部門監管,從公安、城管到環保不一而足,但群眾很難短時間內找對音源找對部門;另一方面,部分噪音執法單位缺少噪音檢測資質和裝置,另外噪音執法往往是滯後的,等到執法人員到來,噪音已經降低或者停止,難以取證,更難言處罰了,最多也只是批評教育。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相關部門面對此類噪音就束手無策,團結湖公園最終的做法,是歌舞團的團長們簽訂公約,約定歌舞時間和播放器音量,社群居民也表示理解。其實,對文體和歌舞活動時間、音樂播放器材、可以進行的文體活動專案進行限制,是公園管理者應當做出的必要管理措施,也正在被很多公園所採用。對於不在公園管理部門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廣場,城管部門和街道鄉鎮也可以採取此類方式,和歌舞團隊簽訂公約,對時間和音量有所限制。這不僅是保護社群居民的健康和休息權利,也是對城鎮社會秩序的有效維護。
但是,必須意識到的一點是,居民的健康需要保障,老年人的文體鍛鍊需求也應得到重視。很多老年人選擇戶外歌舞和鍛鍊,確實也是沒有其它地方可去,周邊社群缺少文體活動的室內公共空間,一些文體活動場所在休息日和晚間時間不開放,或者開放價格較貴。對此,有關部門不妨透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各類群體提供更多公共文化活動空間和展現平臺,為老年人創造更多文體活動機會。
隨著老齡化社會到來,類似團結湖的噪音矛盾會持續出現,依靠媒體調解,只是不得已的一步,街道鄉鎮和村居委會,以及相關政府部門面對
此類情況。
最近調解了在北京市朝陽區團結湖公園的矛盾,公園內老年人唱歌喊嗓,但周邊居民卻不堪噪音困擾。最終,老年團體和社群居民達成調解,在限定時間段內唱歌,並將音量控制在國家噪音標準之下,團結湖公園和周邊社群終於又恢復“團結”。
事實上,類似團結湖公園出現的歌舞噪音問題,在很多城市公園和公共廣場都存在,老年人喜歡在公園和廣場上聚會歌舞,鍛鍊身心本是好事,但這些公園和廣場往往被居民住宅環繞,執行的環保噪音標準是國家I類標準,晝間不能超過55分貝,夜間不能超過45分貝。但是,由於個別團隊歌舞聲音較大,還有個別人大聲拍手喊嗓和摔鞭,周邊居民住宅常常噪音超標,給居民身心帶來不利影響。
對於這類問題,歌舞團隊和居民往往訴求不同,前者認為自己是在公共空間鍛鍊,並未佔用他人私人空間,不應當受到指責,後者則認為自己的健康和生存環境受到侵犯。儘管環保部門對於噪音有嚴格標準,但面對噪音侵權問題,被侵權者往往陷入維權不利的困境。一方面,不同噪音在不同城市,往往是由不同部門監管,從公安、城管到環保不一而足,但群眾很難短時間內找對音源找對部門;另一方面,部分噪音執法單位缺少噪音檢測資質和裝置,另外噪音執法往往是滯後的,等到執法人員到來,噪音已經降低或者停止,難以取證,更難言處罰了,最多也只是批評教育。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相關部門面對此類噪音就束手無策,團結湖公園最終的做法,是歌舞團的團長們簽訂公約,約定歌舞時間和播放器音量,社群居民也表示理解。其實,對文體和歌舞活動時間、音樂播放器材、可以進行的文體活動專案進行限制,是公園管理者應當做出的必要管理措施,也正在被很多公園所採用。對於不在公園管理部門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廣場,城管部門和街道鄉鎮也可以採取此類方式,和歌舞團隊簽訂公約,對時間和音量有所限制。這不僅是保護社群居民的健康和休息權利,也是對城鎮社會秩序的有效維護。
但是,必須意識到的一點是,居民的健康需要保障,老年人的文體鍛鍊需求也應得到重視。很多老年人選擇戶外歌舞和鍛鍊,確實也是沒有其它地方可去,周邊社群缺少文體活動的室內公共空間,一些文體活動場所在休息日和晚間時間不開放,或者開放價格較貴。對此,有關部門不妨透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各類群體提供更多公共文化活動空間和展現平臺,為老年人創造更多文體活動機會。
隨著老齡化社會到來,類似團結湖的噪音矛盾會持續出現,依靠媒體調解,只是不得已的一步,街道鄉鎮和村居委會,以及相關政府部門面對
此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