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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昌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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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業治理360
三人合夥一共投資一百萬還是怎麼說?由於不清楚實際情況,舉個例供參考。
例如;三人合夥,其中兩人一人投資五十萬另外一人只參與管理而沒有投資的這種情況。
投資人每人佔股50%先不予未出資的人,再與之簽訂對賭協議在多長時間內把公司的營業額做到多少
兩位資金股東就將自己股份的一定數額無條件/有條件的轉讓給沒有出資的這個人。(當然平分股權的前提下一定要做好全面的規劃和章程約定公司的控制權和決策權歸屬避免股東之間的矛盾產生)
當然可能就會問要怎麼樣保證他在對賭協議裡簽訂的這幾年內不離職,而盡心盡力的為公司付出呢?
這個時候就可以採用在職股激勵,只要他任職就可以給他分紅權,享有公司利潤分紅。
那麼到了後邊變成三人持股後,那麼參與管理的會不會就會覺得不公平,這時候就可以約定給到公司利潤的百分之多少作為獎勵,除去給到參與管理的股東後,三人在按照股份比列分紅。
先要了解一下公司法的基本規定和一般要求:
絕對控股,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權,即67%以上。公司重大事項,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增加、減少註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這些事項必須達到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決權股東透過(含本數)。
相對控股,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權,即51%以上。除了以上重大事項,一般事項需要過半數(不含本數)。50%容易形成公司僵局。
安全控股,需要三分之一以上股權,即34%以上,也就是一票否決權的意思,重大事項大股東一個人說了不算,公司意志需要你的參與。
此外,有權發起解散的股權是10%以上。
按照以上分析,建議:三人最佳股權分配方案如下:
1、70%∶20%∶10%
2、60%∶30%∶10%
3、51%、25%、24%
該方案的好處:老大很穩定,很容易控制公司,對以上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公司不會陷入僵局。
也就是說,老大的股權要大於老二老三的股權之和。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1>2+3原則。
最不推薦的股權結構是40%40%20%,這是典型的兩個大股東欺負20%小股東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