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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厲害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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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萬三show
誠邀。首先,創業初期絕大部分專案是拿不到投資的。如果初期專案有融資需求,同時也被投資人看中,至少說明這個專案有發展潛力,或者創始人本人的創業能力得到肯定。一旦融資,股份分配被攤薄是必然的事,但一般的天使投資佔股不會太大,創始人也不會太被動。當然如果發展的好,公司進行一輪輪深入的融資,創始團隊的股份會不斷稀釋,會出現創始人股份遠少於資本方的情況。比如我們瞭解的著名網際網路企業,阿里巴巴,京東,騰訊,他們的創始人馬雲,劉強東,馬化騰這些企業家的股份都不是第一大股東,按照股份比例看,他們都應該失去了控制權,但我們瞭解到的事實情況並不是這樣,他們依然是企業的靈魂,掌握著最大決定權(馬雲是主動退休的)。那他們為什麼股份少,但依然沒有失去控制權,那是因為他們在融資過程中做了一系列設定。以京東創始人劉強東為例,京東按照的是AB股股權設定,何為AB股,AB股其實就是權力的遊戲。AB股的核心,就是同股不同權。簡單理解,就是把投票權和分紅權分離。
在AB股的雙層股權架構下,公司可以發行擁有不同投票權的普通股,一般稱A類、B類,即AB股。通常,A類1股有1票投票權,B類1股有N票投票權。其中A普通股通常由投資人與公眾股東持有,B普通股常由創業團隊持有。
根據京東2016年的年報,劉強東佔股15.8%,卻擁有80%的投票表決權。劉強東用15.8%的股權牢牢掌握了京東的控制權。所以劉強東自然也不會淪為打工的。
那因為融資而失去控制權淪為打工的案例呢?
有,以特斯拉舉例。
其實最早創立特斯拉的另有其人,那便是馬丁·艾伯哈德與馬克·塔彭寧,而不是我們熟悉的鋼鐵俠馬斯克。
簡單來說,這兩位都是矽谷工程師,且對電動汽車有著濃厚的興趣。2003年,兩人以塞爾維亞裔的發明天才尼古拉·特斯拉為新創立的公司命名,這就誕生了矽谷的第一家旨在製造高階電動車的車企——特斯拉。
研發電動汽車是個燒錢的活兒,兩人的融資路走得很是艱難。2004年,馬斯克毅然投給特斯拉750萬美元,一舉成為公司的最大股東和董事長,艾伯哈德出任公司的執行長,負責首輛車的研發工作。
這裡就是特斯拉的一個轉折,兩位工程師創始人徒有技術沒有錢,而且電動汽車在當時是一個不被看好,需要瘋狂燒錢的專案,沒人投資。所以當馬斯克決定投資的時候,特斯拉迎來了轉機,同時也意味著創始人失去控制權,成為打工者,面對馬斯克的彪悍,創始人一個個離開。
綜合來講,得到融資本身就是件好事,它是助推劑,能讓企業發展的更快。融資過程中股本稀釋,控制權問題也是必然要面對的一個事,但關鍵還是在創始人自身,是否有足夠的實力來掌控,你企業做的好,有足夠前景,往往底氣也就足,在生死存亡的時候去融資自然會變的被動,底氣也就不足了。
總而言之,就是要讓自己的專案企業變的值錢,你就有話語權。
這是我的淺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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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客同城
有這個想法的人永遠是底層,不可能出人頭地的,也不可能得到什麼投資原因就是人生不可能重來,而人生也不必重來。創業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而每次的失敗都會成為成功的姨媽到最後那個生出成功的最後的失敗就是成功的親媽了,創業要經歷的事遠比你想像的要多。你用一次狀態,去蓋事業全部和結果,這是蓋不住的。
而且你無膽無識,怎麼可能成功,第一大雁沒有打下來說吃法就是錯的。第二擁有居然讓你害怕那你還配擁有什麼,大但的讓人投,大膽的接收。然後不斷的狀大自己。成功以後的人你地明白。股份越多的越窮,股份越少的越富可敵國。只有一點幾的股份的就是頂級人物。百分之百的都是垃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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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人Sun
創業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股權分配的本質牽扯到兩個根本性問題:一個是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一個是獲取更多資源讓公司成功,從而創始人獲得巨大經濟回報(讓有能力的人來幫你,包括找有實力創始人和投資人)。
絕大多數情況下,對於一個創業公司的創始人,保持控制力和獲得經濟回報難以兩全其美。因為一個初創公司需要獲得外部資源來創造價值,而獲取外部資源通常要求創始人削弱其控制力(例如,不做CEO,讓別人加入董事會)。創始人需要坦誠面對自己,回答自己創業的原動力到底是什麼。是獲得巨大經濟回報?還是按自己的意願做事情?沒有對錯,只有是否忠於自己。答案清晰,就更容易達成自己的目標。
股權分配問題對於創業企業是不得不面臨的問題。而且,在最開始如果沒有處理好,很可能為今後的創業失敗埋下隱患。有的人認為該平均分配,事實上,最錯誤的做法是股權五五分,五五分的結果是沒有分配決定權。在開始的蜜月期可能不會產生爭執,正所謂可以共患難,難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階段,出現分歧的時候,如果有沒有一個人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可能誰也不服氣誰,最終的結果就是分道揚鑣,創業失敗。基於公司法規定的的股權1/2的決議規則和2/3的特別決議規則,相對理想的股權分配是持1/2以上股權,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試圖解釋實際中有些具體的操作問題。本文分為三個部分。
一是創始人的股權。
二是員工的股權。
三是眾籌的股權。
1.創始人的股權
1.1確定創始人。創始人是承擔了風險的人。判斷創始人的簡單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資,如果在最開始,都不能支付工資給你,那你就是創始人。
1.2創始人的身價如何確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權)。
我們給每個人創始人100份股權。假設加入公司現在有三個合夥人那麼一開始他們分別的股權為。
1. 2.2召集人(股權增加5%)。
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來創業,他就應該多獲得5%股權。假設A是召集人。那麼,現在的股權結構為。
1. 2.3創業點子及執行很重要(股權增加5%)。
如果創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創業點子並執行成功,那麼他的股權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後就是110.25%)。
1. 2.4邁出第一步最難(股權增加5%-25%)。
如果某個創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經著手實施,比如已經開始申請專利、已經有一個演示原型、已經有一個產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對吸引投資或貸款有利的事情,那麼這個創始人額外可以得到的股權,從5%到 25%不等。
1. 2.5CEO,即總經理應該持股更多(股權增加5%)。
1. 2.6全職創業是最最有價值的(股權增加200%)。
如果有的創始人全職工作,而有的聯合創始人兼職工作,那麼全職創始人更有價值。因為全職創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專案失敗的情況下冒的風險也更大。
1. 2.7信譽是最重要的資產(股權增加50-500%)。
如果創始人是第一次創業,而他的合夥人裡有人曾經參與過風投投資成功了的專案,那麼這個合夥人比創始人更有投資價值。在某些極端情況下,某些創始人會讓投資人覺得非常值得投資,這些超級合夥人基本上消除了“創辦階段”的所有風險,所以最好讓他們在這個階段獲得最多的股權。
1. 2.8現金投入參照投資人投資。
很可能是某個合夥人投入的資金相對而言多的多。這樣的投資應該獲較多的股權,因為最早期的投資,風險也往往最大,所以應該獲得更多的股權。
1. 2.9最後進行計算。現在,如果最後計算的三個創始人的股份是為200/150/250,那麼將他們的股份數相加(即為600份)作為總數,再計算他們每個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1.3創始人股權的退出機制。
作為創業企業,如果創始人離開創業團隊就涉及股權的退出機制。如果不設定退出機制,允許中途退出的合夥人帶走股權,對退出合夥人的公平,但卻是對其它長期參與創業的合夥人最大的不公平,對其它合夥人也沒有安全感。
對於退出的合夥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權;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合夥人的歷史貢獻,按照一定溢價/或折價回購股權。對於如何確定具體的退出價格,涉及兩個因素,一個是退出價格基數,一個是溢價/或折價倍數。可以考慮按照合夥人掏錢買股權的購買價格的一定溢價回購、或退出合夥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 參與分配公司淨資產或淨利潤的一定溢價,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一定折扣價回購。有些退出價格是當時投入的本金,加合理利息回報。至於選取哪個退出價格,不同公司會存在差異。
1.4股權與分紅權的分離
分紅權和股權可以分離,表決權理論上也可以分離。對於出資較大的合夥人,可以給與較大的分紅權,但對於承擔風險較大的,應給與較大的股權。具體做法可以參照最後一個案例。
1.5 股權協議的約定
一些公司出現擁有股權的合夥人在創業過程中出現了,違背創業企業利益的行為,比如洩密或者攜帶智慧財產權另立門戶等,為了保護創業企業其他合夥人的利益,最好在協議中約定這些對股權的限制條款。
還可制定股權實現的考核標準,不達到考核標準不擁有股權。
2 員工的股權
什麼是員工?誰是員工的判斷標準是看其是否是具有員工心態的人。在創業企業,有些合夥人希望把員工當做合夥人,也給與股權激勵。這樣的做法,一個負面作用是,過早的分散了股權,另一個負面作用是,擁有員工心態的人,希望得到的是穩定的現金收入,而不是未來可能增值的股權,因此得不到滿足。因此,即使是作為激勵作用的股權也不應當份額過大。員工管理問題不應單純利用股權解決。一般來說,VC會要求員工持股計劃在VC投資進來之前執行,這樣VC就可以減少稀釋。不過不能認為這是A輪VC自私,要知道B輪VC到時候也會要求在他們進來之前再執行一次員工持股計劃,這時A輪VC和創始股東將一起稀釋。 員工的期權比例應該留多少?一般來說是5-15%。
3眾籌的股權
眾籌從概念逐漸變為實踐,“股權眾籌是否構成非法集資”已經不再是法律角度的焦點。股權眾籌,既然是“眾”籌,就說明股東數量非常多。不過,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超過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不超過200人。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導致大部分眾籌股東不能直接出現在企業工商登記的股東名冊中。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案一般有兩種:
3.1委託持股,或者說是代持股。一個實名股東分別與幾個乃至幾十個隱名的眾籌股東簽訂代持股協議,代表眾籌股東持有眾籌公司股份。在這種模式下,眾籌股東並不親自持有股份,而是由某一個實名股東持有,並且在工商登記裡只體現出該實名股東的身份。中國國內法律已經認可了保護真實股東的合法利益,也就是即使股東名冊裡面沒有出現眾籌股東的名字,只要有協議證明真實股東是真實的出資人,其權益也是被保障的。
3.2持股平臺持股。比如,先設立一個持股平臺,五十個眾籌股東作為這個持股平臺的投資人,把資金投入持股平臺;然後,持股平臺把這筆款再投入眾籌公司,由持股平臺作為眾籌公司的股東。這樣五十個眾籌股東在眾籌公司裡只體現為一個股東,即持股平臺。持股平臺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夥。兩者對於眾籌股東來說都是有限責任的。按照合夥企業法,通常有限合夥人不參與管理,由普通合夥人負責管理。這樣,眾籌發起人就可以其普通合夥人的身份,管理和控制持股平臺,進而控制持股平臺在眾籌公司的股份,也就實際上控制了眾籌股東的投資及股份。
這是對於公司創業初期吸引投資股權如何分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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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年老劉聊財經
大可放心,大機率不會。這是由天使投資的特點決定的。
天使投資有哪些特點?1.不參與經營
天使投資人一般不會參與專案經營,只提供資金入股。大部分天使投資人不參與公司經營和決策。
2.不控股
不同於股權投資的是,天使輪投資對公司股權控股很少,對控股沒興趣。
3.高附加值服務
雖然天使投資對公司不控股,也不參與公司經營和決策,但是天使投資人會為投資專案提供高附加值服務,如幫助被投資公司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經驗、融資渠道等。
4.熟人“買賣”
大多數的天使投資人和專案創始人都是“熟人”關係。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專案創始人,又沒有個“熟人”投資人,你幾乎很難拉到投資。
天使投資人為什麼會對“控股”不感興趣?職業天使投資人對投資專案廣撒網,追求的是投資回報率。99%的天使輪投資專案都處在“萌芽期”,專案成功與否存在很大的變數。況且從經驗來看,90%的專案都會成為炮灰。所以天使投資人並不會過度參與專案決策,更不會控股。
另一方面,專案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行業壁壘,只有專業的專案創始人才有專業能力將專案運轉下去。而作為“門外漢”的天使投資人對專案參與感並不高。
總結由此可見,題主所顧慮的事基本不會發生。
記住一點的是,專案行業壁壘越大、可複製行越底,投資人越離不開你,整個專案團隊越離不開你。所以,要想牢牢控制一個專案,關鍵在於提高專案技術含量、提高行業壁壘!
當然了,專案發展的好的話,後期還會引進投資,甚至C輪、D輪,但是股權都是稀釋的,不用擔心會失去公司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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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風水養生財經研究作家
創業者的創業專案在引入天使投資人之後,股份被稀釋,這個是毫無疑問的,因為你是在出售自己的股份來換取投資人的錢,創業者由於自己的股份不斷的被稀釋,最後被投資人逐出公司的,在中國創業歷史上已經有過了!如現在大名鼎鼎的(新浪),他的創始人就是這樣被逐出公司的。
一個創業者如何才能在獲得投資的同時,又要保住自己的公司不被投資人吞掉,這個就要看創業者的本事了,在角逐中,誰是最後的勝利者,這是要博弈的。
一般如果你的經營能力強悍的話,那麼你拿的投資比例就不會太多,都做到上市了,你還控股比例大,那麼投資人是沒有能力換掉你的,一般被換掉的創始人,都是能力弱,當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已經不適合幹了的,才會被換掉。畢竟一個充滿前景的公司,不能因為一個管理者的能力而影響公司的發展壯大嘛!
要想牢牢抓住自己的公司,你必須要有超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有些小困難自己輕鬆搞定,就不需要老是融資,拿投資人的錢,這樣你就可以控制住自己嘔心瀝血打造出來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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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贏在股權
股權與股份時兩個概念,你首先要弄明白這個問題。那麼如何做的分股不分權呢?
《創業階段:如何科學設計創業股東合夥人規則與股權分配》這篇文章或許可以給你答案或啟發。
導讀:如何解決合夥創業股權分配和建立合夥人規則呢?如何實現合夥人合作共贏呢?如何設計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的股權模式呢?等等一系列問題值得合夥創業創始人考慮的問題。因為在合夥當中,各合夥人的資源、能力、背景各不相同,合夥人之間很難不產生分歧,而如何解決這些分歧走向一致?合夥之後股權又該如何設計,才能確保平衡各方價值貢獻,以及企業長遠發展呢?答案是按關鍵成功因素價值貢獻做不同創業要素的合夥規則和股權架構設計分配股權。下面億律通法律諮詢為大家介紹按關鍵成功因素是如何落地應用的:一、案例
2019年年初,小王作為發起人,與李四、王五合夥組建了一家互利網創業公司A,公司的經營方向為家居類。3個人各自有不同的資源,具體如下:
1、張三具備豐富的經驗管理經驗,並可出資,因他曾就職於國內某知名跨境電商企業高管,具有豐富的跨境電商操盤經驗,因此他作為新公司操盤手併兼任總經理,可投資30萬。
2、李四具備運營經營,且帶來了5位資深員工,組建了一個成熟的運營團隊。但由於5個人都很年輕,資金積累比較少,共計投資10萬元。
3、王五同意出資60萬,但不參與公司具體的經營管理。
那麼按照上述情形,小王與李四、王五的股權如何分配才合理呢?
二、按照資金分配股權與按照關鍵成功因素分配股權,那種更科學呢?我們來做一比較。
(一)按資金投入進行股權分配
(二)按照關鍵成功因素價值貢獻進行股權分配
三、透過上述兩種分配方式,明顯可以看出關鍵成功因素價值貢獻分配更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更能平衡股東所做貢獻應得的回報。因為跨境電商前期靠資金,後期靠運營人才價值貢獻。如果單純的依據資金投入來進行股權分配,勢必會引起李四的不滿,作為僅僅投資的王五佔據控制權,也可能會影響公司的後續發展。因此,按照關鍵成功因素進行分配,可以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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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盤手魯小荀
1、會
2、前提是先搞起來,打工也得幹起來再說。(風險收益是同源)
3、學點管理,讓你成為企業不可或缺的人,而不是抖機靈做PPT出點子的機靈鬼。
回覆列表
不會的。天使投資人一般佔專案股權20%左右,即便投資金額看起來很大。天使投資人要的是專案起動後重新估值的收益,而不是佔了專案很大的股份成為控股人。專案運作主要還是由創始團隊操盤,因此擔心創始人的擔心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