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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A知行合一

    隱身飛機根據速度,分為亞音速和超音速。又根據用途不同,分為隱身轟炸機和隱身戰鬥機。

    f117和b2都是亞音速隱身轟炸機,而f22,f35,t50,殲20都是超音速隱身戰鬥機。

  • 2 # 黑165838706

    主要是根據用途分的,F22、F35、殲20是多用途戰鬥力,B2是戰略轟炸機,F117是個特例,隱形戰機的先驅,為了隱形犧牲了大部分的機動等重要的效能,應該劃分為戰鬥轟炸機一類的吧

  • 3 # 鷹鴿分析

    這是一個技術完善和需求進步綜合導致的一個現象。

    有關飛機的隱身人類追求時間跨度已經很久遠了,早在一戰時期德國推出的“蘭普勒-鴿式”偵察機由於獨特的設計,實現了比較高階的視覺隱身效果;談及到F-117隱形戰鬥轟炸機,很多找爹黨會提到F-117剽竊二戰末期德國推出的Me-262戰鬥機,理由是F-117採用翼身融合設計、部分機翼和雙垂尾設計都或多或少的與Me-262有諸多相似之處。其實德國的Me-262雖被認為是近現代最早的隱形戰機設計,但和F-117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美國在二戰後對於隱形技術的探索是一個很長的過程,無論是U-2、SR-71,還是A-12,都或多或少的採用了部分隱身技術,但實質上取得技術和理論上的突破是蘇聯科學家彼得·烏菲姆謝夫發表的《物理理論中的邊緣電磁波繞射方式》論文,該論文提出了估算給定幾何形狀邊緣電磁波散射的方程式,並示範瞭如何用計算機對給定任何二維物體外形的雷達散射截面計算。得益於該理論的出現,在理論上實現了對飛機雷達散射截面積的計算,從而為獲得最佳的飛機氣動佈局設計奠定了基礎。

    彼得·烏菲姆謝夫理論在上世紀70年代被傳入美國後,引起了美國鼬鼠工廠數學家兼雷達專家丹尼斯·奧維霍爾的注意,其經過對該理論的最佳化得出,利用彼得·烏菲姆謝夫理論模型可以分別求出機翼表面與其邊緣的雷達散射截面積,而後將這兩組資料計算結果合併就能得出整個機翼的雷達散射截面積,一次類即可準確估算出整個飛機外形的雷達散射截面積。在這一理論的支撐下,以最小雷達散射截面積為根本目的,美國設計出了一個由八個三角形平面組成的菱形八面體機型模型,命名為“無望鑽石”號,即F-117的早期設計方案。

    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只能基於此設計發展出第一種現代意義上的隱形戰鬥機F-117,但這種設計也有與身俱來的先天性缺陷,那就是極大的限制了F-117的空中機動性以及超音速飛行效能,最終雖然F-117被冠以戰鬥轟炸機的稱號,但在其實際服役生涯中幾乎都是以執行對地打擊任務為主,至於對空作戰能力也僅僅只是一個概念,因此其更確切的說是一種戰術隱形轟炸機。

    得益於F-117的成功,由於轟炸機對於飛行速度的追求並不是很高,這一點在美國體現的尤為突出,其中一個最具說服力的例子就是B-1B轟炸機的發展歷程,早期的B-1轟炸機在技戰術指標設定上與俄羅斯的圖-160相似,追求高速度,但在後續坎坷的發展歷程中,由於作戰需求和理念的轉變,美國在最終拿出B-1B的時候,將原來的超過2倍音速的飛行速度指標將至1.2馬赫,在實際應用中更多的使用亞音速突防,這組已說明問題。因此在F-117之後,美國在飛機隱形佈局設計上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因此對於B-2這種不追求速度和空中機動性的轟炸機,使用飛翼佈局設計能夠獲得更好的隱身效果,何樂而不為呢?

    總的來講,F-117類似飛翼佈局設計的佈局對於轟炸機來說技術沿承無可厚非,但作為極為注重空中機動性和超音速巡航的戰鬥機來說,這一設計顯然不符合需求。因此在後續發展F-22的時候,美國進行了更為複雜的外形設計計算和試驗,最終推出了兼顧機動性和隱身的全新隱身佈局設計。在這一轉變過程中,伴隨的技術和需求兩方面內容的進步。

    和F-22相類似的是,其後續的F-35、俄羅斯的蘇-57,還是中國的殲-20、FC-31在作戰定位都是戰鬥機,而不是戰鬥轟炸機或者轟炸機,由於作戰功能需求上的差異,因此在F-22之後,幾乎所有的隱形戰鬥機設計都回歸到翼身融合的常規佈局設計中,而飛翼式佈局設計更多的被應用到對機動性需求不高,飛行以亞音速為主的轟炸機以及部分無人機上。

    綜合上述,這就是最終導致F-117、B-2等機型與後續的隱形戰鬥機在氣動佈局設計上存在較大差異的,甚至可以說是完全不同兩種設計理念的根本原因;剖根問底,實質上是隱身技術發展完善和作戰需求共同作用下的一個結果。

  • 4 # 明日復明日且行且珍惜

    隱身只是雷達反射面積小,就像蝙蝠一樣用嘴發出超聲波,當聲音碰到物體產生回波用耳朵接受就可以定位了,隱身設計是儘量減少回波,隱身除了外形設計還有機身塗層也能吸收雷達波,現役隱身飛機中B2是體積最大的但雷達反射面積確是最小的,因為它的設計要求是高空長航時大縱深偷襲轟炸,沒有制空權也沒有護航戰鬥機,因為不用和戰鬥機一樣狗鬥所以氣動佈局和戰鬥機設計會有區別,它出色的效能和成本也是成正比的,

  • 5 # 英雄光

    主要是因為F-22,F-35這類飛機和F-117和B-2的作用完全不一樣。

    F-22,F-35,蘇-57,殲-20這四架全部是戰鬥機,所以必須保留機動能力,甚至還要將機動能力做得更好,但是飛機的設計其實是相互矛盾的,比如飛機的穩定性和機動型,飛機的超音速機動能力和亞音速機動能力等,在氣動設計上隱形同機動能力同樣是有衝突的。

    而飛機的氣動設計是根據軍方提出的使用需求是特殊打造的,因為各國所面臨的情況不一樣,這也是飛機長的不一樣的原因。

    所以如何在氣動設計中去協調和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即使是這四架隱形戰機,各自氣動設計的側重點都有很大區別,殲-20側重超音速,F-22注重機動能力的全方位兼顧,F-35注重亞音速機動能力,蘇-57在蘇-27的中央升力體設計的基礎上還優化了超音速效能。

    (PS:單純的從氣動設計上去考慮,現如今的手段是無法做到各速度區間機動能力兼顧的,但是配合優秀的動力系統,還是可能做到的,F-22就是典型例子。

    變後掠翼理論上可以,但目前受限於成本和技術問題,沒有達到理性的情況,未來,如果材料技術有突破,變形翼未嘗沒有光靠氣動設計就達到機動能力全方位兼顧的可能性。)

    B-2是轟炸機,F-117是打擊機,相比較起來B-2和F-117長的也不一樣,因為F-117還要考慮一定的機動能力,比如對速度的追求等,但B-2不需要,它就完全放飛自我了。

    所以長得不一樣,主要是由於需求不同。

  • 6 # 大志遠思想空間

    飛機形狀不一樣,是因為作用不一樣,F22,F35,殲20甚至包括蘇57都是戰鬥機,更注重的是機動的隱身,包括高空機動和低空機動。所以隱身戰鬥機做的相對比較豐滿,為了隱身還要做的見稜見角。

    而隱身轟炸機要求比較少,第一是隱身,第二是載彈量,都是亞音速飛行,所以長寬比可以做的比較小一些,因為大,所以顯得像片片一樣。曾經有人形容B2A,說就像一片落葉飄來飄去,無聲無息。

    飛機的隱身性現在是第1位的,透過雷達的折射,反射,吸收,透射,變頻以多種形式欺騙對方。各種飛機都是因為作用而設計的,而不是為了隱身而隱身,作用是第1位的。

    讓你看一架戰鬥機吧,認識嗎?覺得這種戰鬥機厲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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