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一戶是拆遷,一戶不拆遷。房產該怎樣分?房屋未有嚴格分開。哪是該拆?哪些不該拆?有何法律依據?
11
回覆列表
  • 1 # 小雨king

    我們都知道,農村戶口的村民可以依據戶口申請相應的宅基地用於建造住宅。但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實行“一戶一宅”原則,這是對農村村民擁有宅基地處數的規定。具體法律依據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但法律並未對“戶”應當如何界定予以明確規定。也就是說,每戶農村人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多出來的宅基地按規定是要被村集體收回的。同時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和審批制度又進行了嚴格管控。但在實踐中,並不是每個村都能夠嚴格執行,村內宅基地流轉,申請新的宅基地建房都是常有的事情,難道這種行為就是違反了“一戶一宅”而違法了嗎?已經擁有宅基地的農民朋友們是否就不能夠在農村重新申請宅基地修建新房了呢?如何讓“一戶多宅”合法起來,本文由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黃曉麗律師為大家做簡單講解。

    比如村民的成年子女年滿18週歲,或者嫁娶後可以另行分戶,只要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但尚未分戶另行建房的,其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且經本村農民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如果分戶後尚未分開居住的,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後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陳建斌、董勇在《三叉戟》裡,是演技炸裂,還是廉頗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