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春哥說房
-
2 # 青島地產諮詢
1.開發商違約。 如果開發商存在下列問題,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
2.購房者違約。 如果購房者違約,比如不想買、買不起或者因為個人原因導致貸款不能無法付清房款的,如果開發商同意的話可以解除購房合同,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損失。 但是,如果是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
3.可以起訴解決,要求開發商遵守合同條款。 1、買房合同簽定後,開發商不可以單方面變更合同。《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開發商要變更合同,需與買房人協商一致。《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
3 # 趙詠勇
按照目前國內的常規流程,開發商強行解除合同一般一下幾個原因:1、購房人在交完首付款之後,建委或者銀行政策有變動購房人不同意按照新政策執行的,開發商可能會強行解除合同。如果是開發商因為政策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會退還首付款以及所交相關費用(條件是開發商沒有任何違約情況之下)2、如果是開發商樓盤手續有問題或者工程質量以及工期等開發商本身違約導致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開發商需要雙倍賠付購房人所交房款。希望大家在購房當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利益瞭解相關基礎法律法規政策。
-
4 # 天天房知道
合同條款中約定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須滿足相應的條件。
解除購房合同分為兩種:(1)合理合法的單方面強制解除合同,(2)不合法的解除合同。
1、合理合法的解除合同,開發商無需承擔風險,反而可以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案例:購房者構成違約,開發商強制解除合同並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例如:早期浙江的一個購房者,買房之後發現貸不了款,賠償57萬才把開發商的房子給退了。
在購房構成違約的情況下,開發商是有權單方強制解除購房合同的,其中,購房者構成違約的主要方式有:(1)首付款逾期、(2)貸款出現問題,(3)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等。
開發商根據合同條款主張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並不會承擔什麼後果,反而是購房者違約要承擔後果。
2、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解除合同,則需要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之後解除。案例:開發商漲價不賣了,這是最為常見的案例。
開發商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解除合同,雖然是最常見的現象,但還是偶爾發生而已。
主要是在市場上行時,部分開發商找漏洞、穿空子,拒不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這類案例的最終結果就是開發商被強制履行、並處罰。
總之,以具體情況而定,合同的約定條款,以及違約造成的合同解除方式。
回覆列表
任何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無論開發商違約還是購房者違約,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通常情況,開發商所擬定的購房合同,在開發商違約的部分,會很少提,或者說不提,造成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不對等關係。合同中的違約條款,您應該去認真的看一下,到底是怎麼設立的。
如果說開發商的合同條款中明確了違約責任,那麼即便訴訟,您也是按照合同中的條款進行判決的。除非是明顯的霸王條款,實際生活中,開發商的合同,很難被認定為霸王條款。
第二個途徑,是透過媒體,其實有一些規模的開發商是比較忌憚這種方式的,因為會影響到整體銷售。前提是您的要求和開發商違約的情形都非常明顯,大家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