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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蜀黍說法律

    勸酒出事故,勸酒者需要負法律責任。

    如果你單純只是約人喝酒,這個被約的人路上出現了交通事故,你是不需要負責任的。

    因為每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都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既然自己決定赴約吃飯飲酒,在路上就要做好自我照護,自己按交規行駛並履行注意義務,以保障自身安全。

  • 2 # 光線視界

    舉個例子甲乙丙三人喝酒

    有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具體賠償多少,要起訴到法院有關係,但就交通事故而言另外兩人沒有任何的責任,他自己駕車出事故了還是他自己負責。另外兩人又民事賠償責任。也就是賠點錢。因為在一起喝酒麼有盡到阻止他酒後駕車的責任。所以要賠償一部分損失

  • 3 # 鄭州慶哥帶你看房

    一場同窗聚會,卻在酒後釀成了大禍。

    今年3月,蒲某提議召開同學會,8位同學應邀參加並一起喝酒,隨後楊某搭載蒲某和另外兩位同學回家,途中發生車禍,車上4人均受傷。蒲某經司法鑑定構成二級傷殘,終生臥床。

    蒲某將所有參與聚會的同學告上法庭索要賠償。本案終以調解結案:開車的楊某承擔大部分賠付,其餘聚會參與者也不同程度進行了賠付。承辦法官表示,法律上,一起喝酒的同學均有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記者為此採訪了簡陽法院交通事故審判庭庭長,他表示,此類事件,關鍵看共同飲酒者是否存在過錯。

    事件回顧

    同學聚會出車禍

    出席者都賠了錢

    今年3月,蒲某提議召開同學會,邀請了8位同學參加。在宴席上,大家均有不同程度飲酒。凌晨3時許,四位同學自行離開,楊某開車搭載蒲某等其他三人回家。當楊某駕車行駛至嶽池縣白廟鎮某路段時,由於操作不當,車輛發生翻滾,車上4人不同程度受傷。蒲某經司法鑑定構成二級傷殘,其他三人傷情較輕。該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楊某系酒後駕駛,對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3月14日,本案在嶽池法院開庭。最終,原被告當庭達成如下協議:在楊某已經支付了醫療費3.4萬元、鑑定費6200元后,各被告再支付給原告蒲某39萬元,其中,酒後駕車的楊某支付33萬元,同車的陳某、吳某各支付1.5萬元,參加聚會的其他同學各支付7500元。

    承辦法官告訴記者,本案雖然以調解結案,最終具體賠償數額不代表法院認定應該承擔的責任份額,但是理論上,多方都有賠償責任。“因為聚會的同學明知楊某飲酒駕車也沒有進行勸阻,存在一定過錯,而乘車的同學明知楊某酒後駕車存在危險,仍選擇乘坐楊某的機動車,沒有提醒、勸阻,也存在過錯。”

    權威解讀

    共飲者是否擔責

    聽聽法官怎麼說

    為何結果迥異?全程沒有喝酒或者中途離開酒局的人,也要承擔責任嗎?醉酒人不聽勸阻還是開車,共飲者是否可以免責?若酒後車禍傷到路人,路人可否一股腦向所有參與酒席的人索賠?為此,記者對話案外人、簡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審判庭庭長稅旭東,其表示,“共飲者要擔責”已為公眾熟知,但是否擔責關鍵要看是否存在過錯。

    1酒局發起人,擔責是否會更重?

    成都商報:酒局的發起人和其他喝酒的人相比,承擔的責任是否會更重?

    稅旭東:酒局發起人應該比其他人更加關注醉酒人的情況,應該具有更重的義務,但責任最重的肯定還是醉酒發生意外者以及酒後開車的人。發生意外的醉酒者、醉酒駕駛車輛的人自身要承擔最主要的責任,畢竟他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酒後駕車危險性更大,一起喝酒的酒友即使要承擔賠償責任,相對來說賠償責任也不是很大。

    2若酒友充分勸阻,醉酒人仍駕車,酒友是否可免責?

    成都商報: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進行充分的勸阻,但醉酒人不聽勸阻還是開車,一起喝酒的人是否可以免責?

    稅旭東:是否承擔賠償責任,關鍵要看參與酒宴的人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不能只是因為參加了宴席就認定存在過錯。如果明知對方喝了酒要去開車,卻不進行勸說加以放任,那麼就存在過錯,如果進行了充分的善意勸說,即使勸不住,也不會被認定為存在過錯。此外,還要看損害後果和過錯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而不是去看損害後果和喝酒是否有關,因為即便是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有時事故原因也可能和喝酒沒有關係。

    3全程沒喝酒或中途離開者,也要擔責嗎?

    成都商報:全程沒有喝酒或者中途離開酒局的人,也要承擔責任嗎?

    稅旭東:通常這類人沒有法律上的過錯,他們可以被視為和酒局幾乎是脫離的,僅僅是參與了聚會。但如果有證據證明他們頻繁敬酒,或者在對方酒後依然要求開車,還是有過錯並可能承擔賠償責任。關鍵不在於喝沒喝酒,而在於是否盡到了注意義務,對於醉酒者開車採取了哪種態度。如果不存在過錯,就不會承擔賠償責任。

    4喝酒前簽訂的“免責狀”是否有效?

    成都商報:此前就有人喝酒前簽訂免責條款以避免酒後發生事故,這類“免責狀”是否有效?

    5酒後發生車禍傷害到路人,路人是否可索賠所有酒局參加者?

    成都商報:如果酒後發生車禍傷害到路人,路人是否可將參與酒局的人全部告上法庭索賠並得到法院支援?

    稅旭東:路人有權將參與喝酒的所有人一起告上法庭,而且如果存在過錯,並且事故的發生與之存在因果關係,比如慫恿醉酒者開車或者沒有進行勸阻等,那麼參與喝酒的人有可能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與只是出席酒宴的人相比,一起坐上醉酒人駕駛的車的“酒友”有更大的可能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因為一起上車等於證明了明知對方醉酒卻沒有進行勸阻,沒有盡到基本的提示義務。

  • 4 # 山東常大俠

    酒桌上的人如果散席後有人出了交通事故,一般是東家負主要責任,其餘的參加酒席的人根據是否勸酒、是否被安排送該人到其家裡等,承擔剩下的責任,更簡單的就是剩下的平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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