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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饕夫

    作為兒女的我可能回答更貼切一些。生活中,我經常會感受到我爸爸的干涉,這些干涉都是些生活瑣事,比如買東西,比如工作安排比如教育下一代等等。他累,我更累。整個家庭氣氛也不會很好。當然這算不上被嫌棄,畢竟父母認為他們的生活經驗比子女豐富,也是屬於操心的範疇。

    尊重子女以及他的小家庭。子女需要指點了自然會主動尋求幫助。不需要時不干涉。生活經驗是順應時代的,其實沒有什麼意義。

    身體又不舒服不隱瞞子女。好多老人不想給子女添麻煩,小病拖成大病。自己受罪,大病比小病治療起來更需要時間和金錢。這筆賬要會算。年輕人打拼時間都不夠,哪有時間長期伺候在病床前。小病要治。

    此生有存款,不要給子女的錢大於自己的能力。天天跟子女要錢子女的配偶雖然不能說什麼,但也會影響子女的生活。生活費自己有當然最好,如果沒有一次要足半年或者一年的。生病了另當別論。

    子女都是孝順的子女,社會壓力大,子女強大了才能孝順呀。否則心有而力不足沒意義。

  • 2 # 文筆緣

    如何做不兒女嫌棄的父母?

    記得之前寫過這類文述。

    身為人父母,這是兒女們又一次敲響給我們的為人嗚鍾,我們從響亮的聲音中震醒,觸動心魂,做為人父母,要弄清做父母的真跡,形象史命,改變傳統觀念,改善和兒女們和諧相處之道,最起碼得不斷修養為人父母之德之義,從跟兒女生活中的不完善向完善漫步人生路邁進。向兒女不嫌棄方向道路靠近。

    一句話,就是要做好為人父母的價值觀和臺階高點一一首先做好自已吧。

    那怎麼做才會被兒女不嫌棄呢?

    反覆多次心思想,總解得是一個難回答精準的疑難問題,我們肯定的一說,父母和兒女有血肉難分的關係。反過來講,可沒有認識和理解事物的同心,這就自然形成了一個不平衡狀態下認識事物的客觀原因。

    父母為人做的再規則,大觀,並不是完全得到兒女們的全部認可敬畏之心,兒女們再表現展示優秀,也並非一定父母完全喜歡讚賞。

    因為,人性理鑑不同,人心滿足知足不同,這就是人生境界最大優點和缺點的分水嶺,任何良方難喻此病。

    我們在生活的過程中歷經總結到,例一些為人父母,在為兒女的前程光景中貧水相流,而它們的兒女們非常恭候崇拜,享著人間清福。有一些父母則為兒女立下汗馬功勞之牌,反而受兒女不堪責怪和嫌棄一旁,受盡人間之苦。這怎麼讓人辯證的解理這個道理呢?可以說,要搞清這個問題,用辯證統一的認識態度,才能解析這種疑惑不解的問題。父母為人的品德應和兒女的高度認識築成一座金橋,才可以把父母與兒女之心溶洽一體的重量暢通無阻。

    說透明:就是父母和兒女在生活中,相互理解,體切,愛待,尊重,尊敬。父母的為人人質表現正義,兒女不起貪心逆行,有高度覺悟,有感恩之心,有善待之義,父母才有可能成為兒女不嫌棄之人…、…孝敬父母,人倫之理。

    孝敬父母,中華美德。

    換句話說,只要兒女們不嫌棄父母,那父母就是兒女們不嫌棄的人。

  • 3 # 清清回眸

    這是一個令為人父母者感到心酸的話題,也是必須直接面對而無法迴避的問題。當今社會,每個成年人都面臨著快節奏、競爭激烈、工作壓力大等諸多因素,每個人心裡都很煩,脾氣亦愈發暴燥,在無法喧洩的情況下、不可避免的帶入家庭之中。

    作為父母如果不處理好與子女(媳婦)的關係,很可能引起家庭矛盾,從而遭到嫌棄,我想如果在以下幾個方面注意一下,情況可能會好些。

    1.如果兒子已戀愛結婚,要儘量不與其住在一起,這樣會減少因生活習慣不同、引起的與兒媳之間的矛盾。

    2.一碗水端平,對兒子與媳婦之間發生的衝突或糾分,要採取不偏不倚的態度,當然不去過問最好,讓他們自己解決。

    3.在子女面前以少說話為妙,不要嘮叨,對他們所要做的事,要睜個眼、閉個眼,少去幹涉,要說話就一定要有份量。

    4.如果兒媳有了小孩,在儘可能的情況下要給予幫助和照顧,不能袖手旁觀,無動於衷。

    5.不要在生活瑣事上與子女計較,比如剩飯剩菜,購買物品等等。子女成人後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無需父母再來干涉,管多了心理上會產生隔閡。

    6.父母自己有事,少去找兒子、媳婦幫忙。比如玩手機出現問題,寧可找外人解決,也不要去求他們(除了他們主動幫助),免得嫌煩。

    我想如果真能做到以上幾點,家庭矛盾會減少很多。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作為父母,誰都希望家庭和陸,充滿歡聲笑語,可現實如此,為了保持自己的尊嚴,不被子女所嫌棄,也只好如此了。

  • 4 # 南柯一夢240715187

    不要用居高臨下的態度和孩子說話;沒事別總訓孩子、要經常誇獎;孩子用欣賞的眼光看孩子;和孩子做朋友。

  • 5 # 劉金子

    年輕時吼罵或阿護兒女,年老時風水輪轉,怕兒女嫌棄。這是華人生相。

    年輕時忘了父母一心愛兒女,年老了又怕兒女嫌棄了。要做到兒女不嫌棄:

    一,有自己經濟勢力和房子,能有健康身體,什麼都不靠兒女,不給兒女任何負擔。

    二,有好的心態,兒女長大了成家了,分居過了。什麼都不要管,不摻和任何事。

    三,不計較兒女對誰有孝,對誰親誰疏,心胸寬廣。

    四,順其自然不強求,人生就是平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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