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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和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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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車大家說
並沒有減速玻璃這種東西。
假設一輛車速度為20米/秒,前方200米處有一堵牆。那麼10秒鐘以後汽車會撞向這堵牆。
而根據物理學原理,物體的速度都是相對而言的,上面的情況也可以理解成汽車原地不動而牆以20米/秒的速度向汽車移動。肯定也是10秒鐘後汽車與牆相撞。
假設存在減速玻璃這種東西,現在問題來了,司機坐在車裡看到的汽車與牆接近的速度肯定小於20米/秒,也就是說10秒鐘後撞不上。但實際結果呢?肯定是撞個稀巴爛啊。
為什麼有減速玻璃這種說法呢?記得我最早聽說這東西是在2002年,一個曾經開大卡車的司機說的。他從80年代末開始開車,以前的老嘎斯、老解放、東風長頭車平頭車都開過。那個年代的汽車玻璃根本沒辦法和現在的比,那時候有些車還是用的那種有機玻璃,透光度沒有純玻璃好,但是特別硬,韌勁兒大,拿磚頭都砸不爛。早期很多大貨車的擋風玻璃都是活動式的,正副駕駛各有一個跟小窗戶似的平板玻璃,能向上推開。這種擋風玻璃沒有彎曲和弧度,加工起來很方便。
後來卡車擋風玻璃也用上整體玻璃了,擋風玻璃加工技術含量也提高了,玻璃帶有弧度,充分適應車身走向。但是這種玻璃邊緣彎折部位折射率和其他地方不同,駕駛員從擋風玻璃正面看物體都是很清晰無變形的。但是邊角大彎折部位看東西那都是一閃而過,速度非常快。
這原理其實特別簡單,因為玻璃邊緣是弧形的,車外物體從車旁邊經過的速度是不變的,所以其從玻璃側面出現到消失的時間是固定的。但是弧形玻璃長度更大,所以物體經過時從弧形玻璃往外看其移動速度更大。
而後來汽車的擋風玻璃加工工藝提高了,玻璃雖然有弧度但是每個地方折射率是相同的,所以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速度都是一樣的。所以一些開過老車的老司機開了新車後都會發現這一現象,然後就相互流傳開了。
當然也不排除有這些原因,比如汽車發動機越來越好隔音越來越好,導致行駛中車內噪音很小,這樣駕駛員對速度的感受不是那麼強烈了。還有一些人會根據側面玻璃和擋風玻璃視野速度的不同而判定擋風玻璃有減速效果。例如上圖,從側面看物體速度非常快,但是從擋風玻璃向前看速度卻沒那麼快了。其實這是觀察角度和距離的影響,與玻璃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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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答案:減速玻璃並不存在(本篇將分為三節全面解析)
「減速玻璃」在汽車領域風傳了數十年,普遍的觀點為家用代步汽車裝備此類玻璃,定位商用車或入門級的客貨車用普遍玻璃。於是乎則出現了駕駛“大車”明明車速慢卻感覺速度很快,駕駛“小車”車速很高速度感受反而慢的感覺;實際這種感覺100%是錯覺,造成錯覺的原因有兩點,不過解析這一問題之前,首先需要分析為什麼不會有減速玻璃!
假設「減速玻璃」存在知識點:
視覺減速車輛未減速-時差
制動距離
兩秒定律
亂成一鍋粥
“減速玻璃”如果存在的話,以最白話的語言描述則為玻璃在打時間差。這就像全息投影有延遲一樣,車外用攝像頭採集影片資訊,傳輸到車內後投影顯示在前檔,在放映的過程中減速速度造成車速很低的錯覺——假設所有車輛都強制裝備此類系統,那麼車流整體的速度在車內視覺效果裡是同步減速的,相應速度相同則能夠保證安全;但是“減速玻璃”即使有也不會全面普及所有車型,因為要控制成本,那麼就假設有與沒有的車輛有“2秒減速差”吧。
知識點1:減速玻璃被廣泛認定為裝備在小型載客汽車上,其他車輛是不裝備的。而汽車卻會在各種道路場景中駕駛,比如和行人與非機動車共用的城市道路;如果汽車使用減速玻璃則會造成車速過快,面對其他非機動車與行人無法控制合理速度與安全距離。因為汽車駕駛中“事實”感覺是被“減速玻璃”降速了,開車時並不認為車速高,而且感受車速與實際車速是有“時差”的,這會帶來怎樣的問題呢?
知識點2:“時差”會造成無法控制安全車距,比如某臺車在“減速玻璃”的作用下感受己方車輛移動速度很慢,其他車輛似乎也很慢。但實際情況為己方車輛已經超速,在其他車輛停車後仍會感覺己方車輛速度不快,而是在2秒後才感覺到應該開始減速了。此時假設己方車輛速度為60km/h,安全距離控制為50米:2秒的“減速時間差”裡車輛行駛過33.33米,再此之後也許才有可能反應過來並開始剎車。
知識點3:“2秒定律”並不是指所謂的減速玻璃造成的時間差,而是駕駛員從發現前方障礙物到開始剎車時的突發情況中,左半腦控制的右側肢體需要2秒左右的時間才能真正做出剎車動作。不否認有些駕駛員的反應會更快一些,但大部分人感受到的“一剎那”實際就在2秒左右;那麼如果減速玻璃造成了安全車距為(50-33.33米),加上2秒定律的話則為:(50-33.33-33.33=-16.66米),也就是說如果有減速玻璃的話,至少在城市道路中會出現車輛還沒有發現障礙物之前,因為減速造成的“視覺與時間差”導致直接碰撞,道路情況會不會亂成一鍋粥呢?
減速玻璃-產生錯覺的基礎為參照物所謂的玻璃減速功能,無非是在高速公路駕車時不會感覺到車速快,能讓駕駛員感覺更安心且更平穩的駕駛。這是理解是絕對錯誤的,事實感受到車輛速度不快確實不假,但實現“減速效果”的並不是玻璃,而是車流整體的行進速度,我們來做一個假設吧:
讓劉翔和博爾特比100米賽跑,兩人的速度有差距也不會很大,此時兩人對速度的感覺就會是“伯仲之間”——“減速玻璃”。
但如果讓劉翔和博爾特去和小學生比100米賽跑的話,相信這兩人對速度的直觀感受是“接近起飛”。
把場景1中的兩人換成兩臺車,此時兩車的速度實際都很快,然而因兩車速度相當並且在以同樣的姿態行駛——假設此時其他“選手”也都做到了以相同的速度行駛,那麼這兩臺車還會感受到速度上的領先優勢嗎?似乎一旦能力相當就沒有特殊的感受,只有在能力差異較大時才會感覺到不同。
把場景2中的劉翔或博格爾換成兩臺“超速行駛的汽車”(假設),在城市道路上以120km/h的車速駕駛,而汽車車輛以50km/h的速度行駛。這兩臺車似乎以70km/h相對速度執行,如果有“減速玻璃”的話相信此時車輛仍舊在模擬減速,但實際感受卻不會有任何減速感,超高的車速絕對會讓駕駛員感覺到恐慌。其實不用很大的速差,其他車輛以50km/h的時速行駛,裝備“減速玻璃”的汽車以60~70km/h的速度行駛就會感覺到車速很快了。
綜上所述:參照物是最重要的因素,感覺到車速慢只是因為在同一道路上的所有車輛的相對速度相同了而已。如果車輛的最高限速為200km/h,在所有車輛都達到這一標準後也會感覺車速不快,因為沒有其他慢車讓自己感覺到有什麼不同。參照物的對於實際對於大腦的欺騙,同時前方路面的可視範圍也會造成一種對大腦的“欺騙”。
減速與視線範圍小型載客汽車的主流車型為轎車、SUV、MPV等普通車型,此類車的方向盤傾角較大、坐姿是比較愜意的半仰姿態,駕駛員的視線範圍主要是道路前方很遠的平時距離外的場景。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駕駛員關注的是很遠以外的景物,速度與景物的變化需要足夠長的時間;所以在行駛中似乎一切都變慢了,這裡涉及到一個關鍵詞:望山跑死馬,視覺的變化速度似乎減慢了時間的流逝,這是距離是對大腦或心理的暗示而已。
大型客貨車基本都是平頭車,假設場景:在一個有落地窗的客廳中,駕駛“小車”就像坐在遠離窗戶的沙發上遠眺,駕駛“大車”就像緊緊坐在貼近落地窗的邊緣,而且會時不時的往下看一眼——如果在高層的話會不會感覺有些恐慌呢?大型客貨車的駕駛體驗還真就是這樣,幾乎90度垂直(⊥)於地面的前檔可以看到很大面積的路面,車輛行駛中就會看到路面的標誌標線以極快的速度後移——可視範圍與可視範圍裡的內容成為了大型車輛的參照物,因為在實現範圍內總是不得不看,這些參照物則凸顯出了車速似乎很快,然而養成習慣不去看它們的話實際也不會有什麼感覺。當然駕駛大型車輛一定不會有這種心態,因為內心深處已經烙印了“要安全”“要控制速度”的感念,此類車並不是那麼容易駕駛的。
總結:參照物移動速度的一致,可視範圍內大小,與可視範圍內場景變化的速度,這兩點決定了車輛駕駛員對速度的感知。減速玻璃是不存在的,否則一定會造成交通秩序的決定混亂;實際連普遍認為有減速玻璃的高鐵動車也沒有減速玻璃,如果在高鐵與高速公路交織的位置觀察汽車,此時會明顯感覺到“發慌”,因為在對汽車速度有概念的前提下,此時會深刻感受到300km/h+的車速到底有多快,如果從駕駛室往前看的話……自己感受一下玻璃還能否減速吧,無限接近光速才能讓時間變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