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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球弟

    有時候,金錢的誘惑後面,可能就蘊藏著更大的機會,但是這樣的機會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把握住的,比如同樣的機會出現,有人僅僅換了幾百萬美元,而斯爾納兄弟,卻從NBA官方身上賺到了7.5億美元。SO,問題來了,啥也不勇敢,為何斯爾納兄弟能夠從NBA身上賺走7.5億美元呢?那啥,還請諸君聽我往下細細道來。

    眼光獨到的斯爾納兄弟

    1970年,為了做大NBA的市場,NBA聯盟宣佈收購了老大哥ABA,可是在收購的途中,有兩者球隊並不願意主動加入,這兩支球隊就是肯塔基團長隊、聖路易斯精靈隊。為了讓聯盟有更多的球隊,NBA聯盟耐下心和他們談判,並最終開出了330萬美元補償金的籌碼。330萬美元,在當時是一筆非常大的數字,團長隊的老闆接受了。

    可是精靈隊的老闆斯爾納兄弟並不願意,甚至他們還主動下降了價格。斯爾納表示他們的要價還是300萬美元加上4支球隊每年電視轉播的1/7收入。在當時,電視轉播的收入非常微博,所以NBA聯盟也沒有多想,在談判後,同意了斯爾納的要求,把馬刺、掘金、籃網、步行者的電視轉播權給了斯爾納兄弟。

    為何斯爾納兄弟能從NBA賺到7.5億美元?

    看到這裡大家也明白,為什麼斯爾納兄弟會賺到這筆錢了吧,其實NBA也不是沒有機會,1982年,斯爾納兄弟提出讓NBA一次性支付800萬美元回購這四支球隊的轉播權,可惜的是NBA沒有抓住機會。

    此後,隨著喬丹的出現,NBA的推廣,電視轉播費用成為了NBA最大的收入,斯爾納兄弟兄弟開始嚐到甜頭。90年代,斯爾納兄弟每年可以得到440萬美元的分紅,新世紀之後,他們每年可以拿到1253萬美元的收入。在2002年,NBA簽下6年46億美元的轉播合同,這兄弟兩每年啥都不幹就可以入手2400萬美元。

    看著白花花的銀子流失,NBA也不甘心了,於是2014年雙方進行談判,最終NBA聯盟花費了5億美元的天價從斯爾納兄弟手中買回了電視轉播權,而此時的斯爾納兄弟加上賣出的價格,一共賺到了7.5億美元。當年的30萬美元換來7.5億美元,這生意做的也是沒誰了。

  • 2 # One球

    要想知道原因,要先知道斯爾納兄弟是誰!斯爾納兄弟是昔日ABA聯賽中精靈隊的老闆,在1976年NBA收購ABA時,因為有兩支球隊沒有被兼併,其中一支就是斯爾納兄弟的精靈隊(另一支球隊為團長隊,被NBA用330萬美元收購),斯爾納兄弟沒有選擇賣出球隊,而是根據協定從NBA聯盟中選了幾支球隊,然後每年從這些球隊的電視轉播中抽走七分之一的轉播收入。

    在過去那個時代,電視與網路直播還沒有流行,也不普及,聯盟球隊的主要收入還是主要來源於現場的門票收入,所以NBA很快就答應了斯爾納兄弟的條件。可是,隨著時間的發展,喬丹在全世界的瘋狂,再加上技術條件的進步,電視轉播與網路直播都上線,成為了聯盟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80年代,斯爾納兄弟每個賽季就能從NBA聯盟得到超過100萬美元的收入;而在90年代更是達到了400多萬美元。

    而到了2014年,NBA與ESPN等媒體簽下天價轉播合同後,開始盡全力的想辦法擺脫這個爛合同,最終NBA不得不以5億美元的價格買斷這個合同。斯爾納在這38年的躺賺生涯中,總計得到了7.5億美元。

    不得不說,賺錢是一種本事,而眼界更是其中的關鍵因素。不然斯爾納兄弟也不可能憑空獲得如此大的收益,相信團長隊的老闆一定哭死了。

  • 3 # 金博影視

    不得不說何斯爾納兩兄弟確實眼光獨到,看得長遠!在NBA經濟蕭條的時候和官方轉播簽訂,隨著經濟復甦,NBA電視轉播越來越好,當初投資的幾百萬美元轉眼就變成了數億美元…

  • 4 # 體育微資訊

    斯爾納兄弟是何方神聖?他們又有何德何能能從NBA聯盟賺走7.5億美金呢?這話說來話長,請諸君聽我慢慢道來。

    NBA聯盟的由來

    NBA成立於1946年6月6日。成立時叫BAA,即全美籃協會(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是由十一家冰球館和體育館的老闆為了讓體育館在冰球比賽以外的時間,不至於閒置而共同發起成立的。 BAA成立時共11支球隊:紐約尼克斯隊、波士頓凱爾特人隊、華盛頓華盛頓國會隊、芝加哥牡鹿隊、克利夫蘭叛逆者隊、底特律獵鷹隊、費城武士隊、匹茲堡鐵人隊、普羅維登斯蒸氣隊、聖路易斯轟炸機隊和多倫多愛斯基摩人隊。1949年BAA吞併了當時的另外一個聯盟(NBL),並改名為NBA 。

    ABA的由來

    1967年,一個新的籃球組織ABA(美國籃球協會)宣告成立,喬治·邁肯任第 一位主席。ABA採用紅、白、藍三色籃球,並實行遠投三分制,每年還舉辦扣籃大賽。 這些措施在NBA是不允許的。而ABA成立的主要目的便是與規模更大、更完善的NBA聯盟相合並。因為當時潛在的投資者可以以一支NBA擴張球隊所需成本的一半來組建ABA球隊,而隨著合併協議的達成,他們的投資回報將增加兩倍以上。

    NBA兼併ABA

    NBA由於喬治-麥肯、張伯倫等巨星的出現,以及完善改變規則,變得越來越有活力。在1973年,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以2700萬美元買下NBA比賽3年播映權,雖然當時還不具備實況轉播的條件,只能播放錄影,但是使NBA比賽首次走上電視可以說是一個巨大進步,它為以後的鉅額商業轉播奠定了基礎。 而ABA的經濟狀況卻舉步維艱。為了求生存,1976年,ABA高層打算融入蒸蒸日上的NBA。

    兼併協議的談判過程中,NBA同意引進6支ABA球隊中的4支,分別是丹佛金塊、印第安納步行者、紐澤西網隊(前紐約網隊)、和聖安東尼奧馬刺。而搞定剩下的團長隊和精靈隊則是談判的重中之重。而最終NBA商議決定出重金拔了這兩個釘子戶,而肯塔基團長隊的老闆布朗也接受了330萬美元賣出球隊。

    斯爾納合同的誕生

    斯爾納兄弟最初是靠紡織業製造發家的,他們買下了聖路易斯精靈隊參加ABA聯賽,其前前後後在聖路易斯精靈隊身上花費差不多五百萬美金,所以他們的胃口遠未被滿足。在一番討價還價後,尤其是斯爾納兄弟對NBA電視轉播合同的眼饞,他們雙方達成了一個日後被稱為《斯爾納合同》的合同——即300萬美元,外加擁有馬刺,掘金,籃網,步行者電視轉播的七分之一收入。

    在70年代,電視甚至都不是很普及,當時NBA還是靠門票收入來支撐,而NBA當時的高層缺乏遠見,沒有預料到未來的發展趨勢,所以也就沒把這樣的要求當回事,欣然答應了。而後來的劇情發展,我們都知道了,隨著魔術師約翰遜、大鳥伯德和邁克·喬丹等天皇巨星的加入,NBA的影響力開始瘋漲,粉絲開始遍佈全球各地,所以NBA的電視轉播收入也節節攀升。

    堅不可摧的斯爾納合同

    說到這裡,我們不得不感慨當時起草合同的律師唐納·舒帕克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確實出色,他制定的斯爾納合同中關鍵條款如下:“獲得這些報酬(即4支球隊每年轉播收益的七分之一)的權利的有效期和NBA以及延續NBA的繼任形式的壽命一樣長。”說白了就是隻要聯盟存在,就無法阻止源源不斷的美元每年流進斯爾納兄弟及其後代的口袋中。

    而更讓當今聯盟抓狂的是,合同中還寫明斯爾納兄弟所分的這筆電視回報,是建立在NBA只有28支球隊的基礎上的,也就是說,就算今年的NBA有30支球隊,但在計算斯爾納兄弟的回報時,也是將電視轉播費除以28的結果假設為每支球隊到手的回報,斯爾納兄弟再從此基礎上獲得4支球隊收益的七分之一(而實際上,現在每支NBA球隊到手的回報,都是電視轉播費除以30)。即斯爾納兄弟到手的錢,實際上超過了四支球隊收益的七分之一。

    斯爾納合同帶來的效益

    最初,這份合同每年帶給斯爾納兄弟大概30萬美元的收入,在80年代,斯爾納兄弟每年就能從NBA領走百萬美元,90年代達到440萬美元。1999到2002年這幾年,NBA在全球影響力大增,斯爾納兄弟領走的錢增長到每年1200-1500萬美元之間。而到了2002年,由於NBA簽訂了6年價值46億美元的合同,斯爾納兄弟的收益每年都能達到2400萬美元。

    天價賠償金結束合同

    眾所周知,NBA在2014年簽訂了一份9年240億的天價轉播合同,而聯盟當時為了在這份合同生效之前和斯爾納兄弟分道揚鑣可謂是絞盡腦汁,想盡以一切辦法。聯盟最終是以5億美元的天價與斯爾納兄弟結束了這份合同。具媒體統計,在總共38年的時間裡,NBA為此付出了7.5億美元的代價。

    其實NBA本有機會在80年代就結束這份合同,1982年,在嚐到了電視轉播收益的甜頭後,NBA曾試圖用500萬美元結束這份合同,斯爾納兄弟當時需要資金,就提出800萬買斷合同,NBA嫌他們獅子大開口,沒有答應,現在想想肯定後悔的要撞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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