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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米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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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慕容曉春
你缺心眼啊!是浙江衛視和騰訊把公益和袁立牽扯在一起的,縱觀事件本身,袁立一直沒有把本次事件和自己的公益行為聯絡在一起,是章子怡為了打擊她的前輩袁立問她幾年沒演戲,所以網友才說她在公益,是騰訊違規曝光浙江衛視人員和袁立電話,才有袁立公益基金會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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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駱駝62
我也考慮了一下這個問題,為什麼會扯到公益上來了?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一是章問袁好多年沒演戲了?大家想了想,這些年袁去做公益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估計袁沒太上心演藝事業的事,但公正些說也不能說袁把精力全部用在了公益上,但確實她在認認真真地做公益。是章的一句話提醒了大家,哦,袁這些年做了這麼多有益的事。二是正義在人心。虛假的節目內幕曝光後,引起民眾反感,大家一邊倒的支援袁立。三是袁立的公益事業讓大家更加同情她支援她,善良的人們認為世道自有公理在,好人不應該受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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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忠報國HJG
一開始不是大家非要把袁立事件和做公益聯絡在一起!人家袁立接受採訪已經原諒節目組了。但是浙江衛視為了報復人家袁立,聯合騰訊發了一篇文章,抹黑袁立慈善基金,說袁立慈善基金會有財務問題。(爆出的所謂財務問題其實是,浙江衛視想把人家袁立的勞務費打到袁立慈善基金會,而袁立不同意,因為這涉及到繳稅,讓浙江衛視打到個人賬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浙江衛視想逃稅。)所以一開始就是浙江衛視不地道,心眼太黑。袁立不能容忍的是浙江衛視打擊報復,居然對慈善基金會下手。因為袁立慈善基金會一旦被抹黑,誰還會捐款幫助幾百萬塵肺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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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說時難依舊
說到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解釋。浙江衛視要求把酬金打到基金賬戶,這就直接將事件和公益聯絡起來了,這是其一;後面有人查她的參與的公益基金會,她不舉證是逃避不了的,必須面對,這是其二;人都有閃光點,而踏踏實實做公益的這個閃光點是很多藝人不具備,自然形成了鮮明對比,人品得到了肯定,獲得了最廣大群眾的支援,這是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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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幽幽人生52172049
就是不和公益聯絡在一起,遊戲有遊戲的規則,用完人了,開始糟蹋人了,勞務費也不給,反正沒合同,根大業大我一個舉足輕重的娛樂機構還怕你這個過氣的小演員,隨你怎嗎折騰最後還是自討苦吃,自不量力。沉默不理睬把你晾在一邊,讓你自動消失。誰知碰到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袁立,既然你不守遊戲規則,我也沒必要在遵守這個規則,為了尊嚴,啥都不顧了!底氣是行的正坐的正,那我就陪你玩,那個娛樂機構看到此後的一系列的鋪天蓋地的輿論導向,知道鬧大了,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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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起名高手
只要是嫁到國外還是加入國外國籍就去熱愛你的外國,何必又要跑到中國,又是做公益,又是要演出,又要撈金,還要說自己的錢多的花不完。既然一個月的收入就能買三個衛視,你就自己做衛視,想怎麼演就怎麼演,又何必到別人的衛視自取其辱呢?方肘子打你就對了,都是為了利益,為了基金,為了搶灘,狗咬狗,以毒攻毒,希望媒體不要報道,這些人無論炒紅炒黑都是贏家,臭名也是名,現在人只要錢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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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專克水軍G
這屬於一種比較明顯的道德綁架。很多人喜歡把袁立的所有行為綁捆上公益的標籤,把袁立本人等同於正義的化身。不是嗎?看看網上的言論,凡是質疑袁的行為的,全被打上不支援公益的口號!凡是反對,不對,根本就有人反對袁,應該說凡是不站出來公開支援袁的,就是自私麻木,就是不支援正義。不表態都有罪!公益是一種義務,什麼時候變成了責任了?
有一個袁粉曾和我爭論,說了一個極其可笑的邏輯。我曾評論袁立僅在參加《演員的誕生》上面也是和章子怡,劉,宋,張一樣有潛規則,她們在這點上其實是一樣的,完全沒有品格上的高低之分!這個袁粉回覆我:“大家都是小偷,但袁的偷是為慈善公益,是俠盜!哪怕是偷,我們都會為了正義去支援!”。我問他:“要是我為了做公益去偷你全家,你支援嗎?"。他立即轉移話題。
道德綁架的可怕是,當事不關己時,你帶著上帝視角去審判別人,你永遠不知道什麼輪到你自己的權益受傷害,或許出現在某次你坐公車沒給老人讓座被大家罵的時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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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玉良緣x
必經能做公益的是正能量,搞黑幕是負能量,是邪惡的行徑。必經這個社會正義之士多,支援好人做好事,很正常。今天這個社會,給某些媒體,演員,明星搞得烏煙瘴氣,他們以私利為目的,唯恐天下不亂,好混水摸魚,坐收魚利,當出現對他們不利的人和事。他們會集體攻擊,達到他們見不得人的可恥目的。
回覆列表
首先我宣告:在袁立和浙江衛視這個事件上,我支援袁立。但僅僅是就事論事,這與袁立從事過公益事業一點都無關。因為不管是章子怡、宋丹丹、劉燁甚至浙江衛視都從事過公益事業或者活動,而且未必會比袁立做的少。任何人不能因為從事了公益事業就有了某項特權或者高高在上的道德優越感,用公益事業給其他與公益無關事做背書是不可取的,這本身也與公益精神本身相悖。
1、袁立和浙江衛視的矛盾還屬於是影視行業裡的問題,探討的是媒體平臺和藝人之間的關係,娛樂圈的潛規則以及人情世故的問題,大眾不應該把這件事情和袁立所從事的公益活動聯絡到一起,這屬於道德綁架。讓其他人沒有辯駁的機會。對其他人也不公平。人家章子怡、宋丹丹、浙江衛視就沒做過公益活動嗎?
2、我們首先要說明的是“公益”肯定會給一個明星或者藝人形象加分的。熱心於公益是一種社會責任感的體現,值得大眾學習的。對於社會責任的付出,對於弱勢群體的關愛,應該說袁立長久以來從事公益工作,去幫助“塵肺病人”這個群體,付出了很多,值得讓人尊敬。演藝圈中比較熱心公益的還有像江一燕去做大山做支教很多年。張歆藝自己掏錢支援反應慰安婦題材的公益電影《二十二》。
3、但是從理性的角度來說,做公益跟人品好壞無關,跟工作中產生的是非無關,也更與這件事無關。大眾不要把從事公益的人想象的過於完美,不要把做公益的人當做“道德楷模”或者“活雷鋒”,更不要神聖化。公益活動從商業角度其實是一種“交易”。明星和名人做“公益”活動並不就是單一付出,哪怕是捐款,這在商業上是一種“互惠互利”的生意。以一種塑造“形象”的公關活動之一,藉助公益獲取了更好的“公眾形象”,對於未來的事業也是非常有利益的,所以幾乎所有的中外明星都會去參與一些公益活動。公益活動增加了曝光機會,還是正面的曝光,這省了多少廣告費。
4、公益基金可以避稅,很多富豪設立非營利性的公益基金,其實在這裡面大有文章可做,很多人可以利用這個公益基金可以避稅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