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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暮雪千山73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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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氏敬軒
李小龍,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於美國加州舊金山,祖籍中國廣東順德均安鎮。他是世界武道變革先驅者、武術技擊家、武術哲學家、武術宗師、功夫片的開創者和截拳道創始人。李小龍開創截拳道,展示了李小龍的武學觀念。"以無法為有法,以無限為有限"是截拳道的最高宗旨和哲學核心,即反對任何固定的形式,強調"無形之形、無式之式”。截拳道無任何固定的技術坳作,更沒有套路形式。1962年李小龍開辦“振藩國術館”,1967年自創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李小龍在香港逝世,享年33歲。其實李小龍已患上了腦腫瘤,為了讓李小龍早些死亡,休·博比和一位醫學專家使用了一種導致血管爆裂的致死藥物BMN(症狀則與死亡一模一樣)。藉助李小龍曾昏倒拍戲場的現象,一個陰險的計劃順利實施,不久,一代武星就這樣流行般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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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很好你還好嗎
他是一個傳奇——他是一名宗師,是世界上最偉大的人!他在好萊塢創造了一個新的片種 功夫片!他把“中國功夫”寫進了英文字典裡面!他讓華人永遠不會被外華人瞧不起!他創造了截拳道。他打破了世界電影的票房記錄!他是世界上功夫最厲害的人!!!!!可是-他的一生卻是那麼的悲慘,那麼的短暫~他就是華人的英雄!世界的驕傲!那個人就是——李小龍李小龍死因的檢驗及論證經歷了兩個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終審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導陪審員判案,解釋判案之7種可能性時指出: 一、謀殺: 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對此案來說,可無須考慮此點,因無證據證明李小龍受謀殺。 二、誤殺: 意思是不合法殺人而無惡意。此點亦無須考慮。 三、合法殺人: 此案亦無須考慮此一種可能性。 四、自殺: 根據證供,李小龍在死前,精神無受困擾現象,同時,亦無厭世情緒,故無須考慮 死者是出於自殺。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剖驗死者之屍體時,試圖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 沒有找到,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故對此案來說,自然死亡 亦難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於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於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種可能性,對本案來說,最為 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審員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一種作為 本案的判決,最後的選擇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複述案情及引導陪審員如何判案後,於上午11時退庭。11時10分,陪審 團即把一致的裁定回報法官。 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後裁定是: “死於非命”。 這就是人們翹首以盼李小龍確切死因的最後結果——不痛不癢,模稜兩可。香港響 起一片失望掃興之聲。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陳子忠當場就表示不滿,他說:此一裁定, 過於含糊,仍舊無法確定李小龍的死因。 李小龍的死因最終是不明不白,但從當局如此興師動眾、港民如此關注、耗時如此 之長這幾點來說,九泉之下的李小龍似乎該知足了。李小龍的死是一個迷,他有腦水腫·和被人殺死的死因有很多。李小龍已經死了那麼多年了,我們只要知道他做過的事,他是一個怎麼樣的人就可以了。李小龍是世界上最偉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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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史道
1973年7月21日早晨,幾乎香港所有的報紙,都同時刊登李小龍死亡的訊息。
訊息一經發布,整個世界為之震驚。接著,關於李小龍的死因,層出不窮、眾說紛紜!
第一種說法:與練功有關
在傳統武術家看來,雖然李小龍的武功造詣,在短期內效果驚人,但是練功過度和急功近利的代價,就是損害了身體機能。為了讓自己的肌肉在電影中顯得更發達,做出的動作更飄逸,李小龍常常超負荷練功。據傳,他還專門購買了日本的肌肉練習機,每天超限度和超頻率練習,據說他死後,身體上除了肌肉,竟然沒有一點脂肪。
第二種說法:死於暗害
大家都知道李小龍生性耿直,敢說敢做,為人處世不免張揚。在《龍爭虎鬥》拍攝期間,曾和美方工作人員多次發生不快。有人說,就是此李小龍得罪圈子裡很多人,有人僱兇殺人。但經過法醫驗屍後,在李小龍的身上並沒有發現致命的外傷,和中毒跡象。暗殺的說法不成立!
第三種說法:死於藥物過敏
李小龍死亡後第三天,香港《星報》披露,李小龍是死在了“豔星”丁佩的床上。鑑於李小龍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死因疑點頗多,香港當局專門成立了死因研訊法庭。
在法庭上,丁佩講述了事發時的情景:當天下午五點,李小龍和丁文懷來到自己的寓所,一起商量劇本,三人談了大約兩個小時後,李小龍突然感覺身體不適,有些頭疼,丁佩隨即給他服用了一片止疼藥。李小龍吃藥後就睡著了,誰知,李小龍就此一睡不醒。
大約晚上九點四十五分,丁佩叫不醒李小龍,趕緊給鄒文懷打電話,等鄒文懷趕到後,一起將李小龍送到醫院,並通知妻子琳達,當琳達趕到醫院後,李小龍已經宣佈死亡。
第四種說法:死於吸食大麻
李小龍死亡兩個月後,屍檢報告顯示,李小龍除了大腦出現中度水腫外,在體內還發現了大麻,大麻的發現,再次引起軒然大波。很快李小龍吸食大麻的猜測就被推翻了。
琳達給出的解釋是,丈夫只是偶爾吸食大麻,但也只是為了緩解長期以來的頭疼問題,並可每次服用的計量極小。驗屍報告也顯示,李小龍體內的大麻含量並不高,在胃裡只有0.5毫克,小腸裡只有0.4毫克,如此低含量,根本不足以導致李小龍的死亡!
最終說法:死於癲癇猝死症
1973年9月24日,香港法庭給出了官方調查結果:李小龍是服用了含有過敏成分的止痛藥,而誘發急性腦水腫。然而,這一說法,並沒有安撫人們的爭議。
據醫學專家所講,李小龍的驗屍報告顯示,李小龍的頸部沒有出現浮腫,顯然並非死於藥物過敏反應。所以,李小龍的死因仍然是個謎。
一直到了1995年,李小龍死亡22年後,醫學界才發現癲癇猝死症。癲癇猝死症會令人出現癲癇症狀,導致心臟和肺部停止運作。而受影響的主要是20到40歲的男性,缺乏睡眠和壓力,會大大增大患病機率。李小龍的個案,正符合有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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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李小龍之死早就蓋棺定論了。因為李小龍為了增強肌肉,一直在採用電刺激和服用類固醇藥物,心臟早就不堪重負,再加上李小龍個人生活比較糜爛,在於女性做愛時心臟驟停死亡,這些在當時透過醫檢已經定論,只不過為了神話李小龍,編造出被暗算之類的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