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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溫燕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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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想交朋友731
一個最現實的問題是:學不一定所用!這個世界上的路千千萬,“條條大路通羅馬”!一個人在社會活動中,能找準自己的位置,你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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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解說法
總體上講,我認為學法的應該首先選擇從事法律行業,除非你的資源背景讓你有更好的選項!老話說男怕入錯行。其實現代社會男女平等同工同酬都自食其力的情況下,男女都怕入錯行。所謂入錯行就是指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做的事情,都有做事的興奮點,結果卻沒有選對工作,本事沒用對地方。其實當人們在做同一樣工作的時候,在一般情況下,誰事先準備充分、誰相關知識儲備充足,誰就有可能做的好一些,這就是所謂的利用知識儲備優勢!如果你本身是學法律的,即使你讀的是四年法本,也許還不是什麼好學校,但只要你四年大學不是混日子,而是學到並基本掌握了法律知識,具有一定法律人的思維模式,那麼當你從事法律行業時候,你基本上不但不會掉隊,而且會越幹越順手,能夠駕馭你每天的工作內容,無論你是法務、律師、警察,其他司法人員,甚至是做法律培訓的,你所學的專業知識就是你的定盤星,遇到的名詞、術語、邏輯,理論等差不多在學校你都聽過或學過,你不會慌亂,不會一頭霧水!反之,學法的你卻幹起了與法律毫不相關的工作,那你就慢慢學習適應吧,也許有人基於這個原因那個原因能成功,但是多數人可能會後悔入錯了行!
這個不一定。我的一些大學同學畢業後,就有一些沒有從事法律職業,而是從事企業管理、行政管理工作。大學只是為自己以後走上社會打下良好的知識基礎,畢業以後,從事什麼職業,與自己的興趣愛好、實際能力、現實條件與環境等有關,遵循內心,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就好,有時職業與自己所學專業是無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