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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梁電影剪輯

    無論他是不是律師,他自己首先要遵守法律。而且更要以身作則。如果你走的正,行的正,錯不在你。就算他是律師,即使是京城金牌律師又能拿你怎麼樣呢?

  • 2 # 靦腆的情感小哥

    既然你已經有了這種想法,建議你還是不要結婚了,整天擔驚受怕的何必呢,還不如不結婚,就算結了婚,婚後能幸福嗎?

  • 3 # 搬磚劉小狀

    這個問題聽起來好像律師如豺狼虎豹......

    離婚本就是一件慘事,不論是誰遭遇離婚都會經歷一個從感性到理性的過程。律師作為離婚的當事人一方,與一般的當事人相比,除了具有更強的法律意識以及訴訟經驗外,其餘方面與常人無異。

    與律師離婚,從財產分割的角度來說,可能是可怕的。畢竟律師懂法,精明,不會放過任何一分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在法律上來說,這是應該的。既然離婚了,當然應該算的清清楚楚。糊里糊塗的離婚,簡直就是對律師的侮辱!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與律師離婚同時也是幸運的。律師是學過法律的,尊重法律的。與一般的離婚當事人相比,律師更追求公平公正。在處理離婚時,律師分析導致離婚的因素,誰是誰非,誰應當承擔多大的責任,相對來說更容易趨於理性的去解決問題,而不會採用“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把戲,也不會去騷擾無辜的家人,不會去對方的單位鬧事,這些不怎麼體面的方式。

    因此,在離婚中,不要把律師當做特殊的群體,律師離婚同樣值得被同情。

  • 4 # 娛愚樂

    結婚時對方要籤什麼婚前協議、財產公證了麼,如果沒有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因為對方是律師就不是了,講求平均分配,當然如果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律師也不是惡棍,離婚時也不會毫無證據的把另一方搞得很慘啊。

  • 5 # 哎喲菲菲不錯哦

    曾經看過一個調侃律師的小段子:不要和律師結婚,否則離婚的時候,你連一條內褲都分不到。

    律師給人的印象就是口才超好,舌燦蓮花,憑著三寸不爛之舌,為他們辯護的物件爭取利益最大化。

    那輪到律師自己離婚,他們會怎麼做呢?他們也會為自己爭取利益最大化,把自己當作“無罪”辯護~一個是習慣使然;一個是做人的本能。畢竟,見財不要或者少要的人一般都是聖賢。律師也是凡夫俗子,當婚姻走到盡頭,他們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那才是律師。

    有良知的律師,並且愛過他的婚姻存續期間的孩子和妻子,一般不會趕盡殺絕,會公平公正,甚至自己不分,少分財產~當然首先妻子沒有重大把柄在他手裡,如果有,再有良知的律師,他首先是男人,咽不下這口氣,他可能真的會變成“算死草”~有過錯的妻子毛都落不下一根!離婚的時候,有過錯的妻子就乖乖穿著自己的內褲走人吧!別糾纏,因為如果妻子本身不是律師,根本就不是一個段位的,不用過招就被KO了!

    假如離婚的配偶律師是一個壞人,提前轉移財產,隱匿財產,他們做起來是神不知鬼不覺,法律上天衣無縫!你明明知道他搗鬼了,但是,你苦於找不到證據!這個時候,如果配偶沒有錢聘請更硬核的律師幫自己打離婚官司,那就只能被壞律師配偶盤剝乾淨,自己乖乖穿著身上的褲衩被掃地出門了!

    我們這裡有個“如雷貫耳”的男律師~以多次打著婚戀旗號騙取有點票子的女人信任,以結婚為誘餌,一共娶了7個妻子,離了7次婚!他的7任妻子一共給他生了18個孩子!他之所以飛機上掛喇叭名(鳴)聲在外,不是因為他7次結婚、離婚、孩子多,最後和第3任復婚生活在一起,雖然這些已經夠奇葩!更奇葩的是,他的每個妻子被離婚時,婚前財產都被他盤剝乾淨了!但是!但是!離婚後,他們一大家子浩浩蕩蕩:1個前夫,7個前妻,18個弄不清楚是哪個前妻的孩子們,每當春節和清明掃墓,必定聚在一起,吃飯,掃墓,拜年!相處和睦!熱鬧非凡!這最最最奇葩!十里八鄉,蔚為奇觀!這個男律師嘴巴有多能哄,以至於7個女人都信了他的邪,不但錢財被他騙光用光,還心甘情願!嘖嘖嘖!真乃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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