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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糊里糊塗期盼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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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軍事愛好者191215
本身就有缺陷,你說殘疾人開電動三輪車安全嗎?就算開的專用殘疾人電動輪椅也不定怎麼樣,殘疾人就算再怎麼樣也不要開正常人開的車(電動,燒油的等)因為速度快,你能保證他(她)們這些有殘疾的遇見緊急情況能……正常人都得小心了,所以殘疾人儘量不要去開電動三輪等速度快的。這和其它不一樣不是包容還是可憐的,這是涉及到生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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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追好夢
如果是下肢殘疾,駕駛電動三輪車合法,因為他行走困難,是代步行為。認定交通事故,必:須由交警按交通法規進行鑑,是誰負主責。本案,必須由警方鑑定事故責任。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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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懋公
安吉人駕駛電動三輪車違法嘛,肯定違法。殘疾人騎殘疾人電動三輪車需持有C5行駛證。殘疾人要駕駛電動三輪車,必須是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代號為C5駕駛的車輛包括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限定為小型載客汽車。雙下肢殘廢的人員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所以說殘疾人不能駕駛普通的三輪電動車,必須要有駕駛執照C5。而且駕駛的車輛必須是殘疾人專用的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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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時間43319388
我認為不違法,殘疾人沒有電動那也去不了,殘疾人也得生活吃飯,沒有電動車,上不了班,做生意也不成,電動車就是他的腿呀,殘疾人駕駛電動車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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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語1818
肯定的告訴你不違法的,只要是下肢殘疾是可以開三輪車的,(殘疾人代步工具)國家每年還給燃油補助,關於有沒有牌照是各地交通警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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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霄啊
我就是殘疾人,身有體會生活的艱辛,正常人或許無法身同感受。找工作守門掃地都無人要,擺地攤被城管驅趕,三輪載客是非法營運被罰款或沒收……說不完的遭遇誰能看得到,殘疾人能駕駛三輪只要有這個能力請黨和政府給予支援吧!給一個合情的理由,合法的管理。違不違法並不由殘疾人或民眾說了算!如果能方便殘疾人駕駛適合自己的車便能括大自己的生存空間。但是殘疾人駕車更應該遵守交規。不要給殘疾人摸黑。做一個對得自己和他人的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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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蘇海山H
殘疾人的殘疾程度是分等級的,如果等級很高,無法正常駕駛車輛,就最好不要駕駛機(電)動車了。話說回來,你就是讓他駕駛,估計他也不敢。如果是輕微殘疾,不影響控制機(電)動車,法律上也沒有特殊規定,應該是不違法的吧?
北上廣等大城市街頭就經常可以看到三輪殘疾人機(電)動專用車,都是交管部門允許的,證照齊全,所以殘疾人經過稽核、批准,是可以駕駛機(電)動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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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開啟車窗看景色
殘疾人駕駛電動三輪車很難下定義違不違法,因為目前看,電動三輪車屬不屬於機動車,社會上爭論很大,這還要看當地是怎麼規定的。
非機動車的定義:
1、《道交法》規定,空車質量、外型尺寸符合有關國家規定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腳踏車屬於非動車;
2、國家工信部產品目錄中規定的,車重不超過40公斤、車速不超過20公里/小時的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
超出以上標準,均劃入機動車序列,按照機動車管理的電動三輪車需要上牌、考駕照。然而,許多地方的電動三輪車則不按這一規定執行,由其是殘疾人駕駛三輪電動車,交警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這種情況,執法部門沒按照《道交法》執行的,一般默許為非機動車,駕駛人駕駛並不違法。
如果題主的汽車與這樣的三輪電動車相撞,不管是殘疾人還是正常人,只要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按責任比例進行賠償就行了。如果是當地按照機動車管理的三輪電動車,沒有號牌、沒有駕照,則屬於違法,出了交通事故,汽車駕駛員可適當減輕責任,而電動三輪車則要承擔無證、無牌的違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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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天津王樂呵
殘殘人駕駛電動三輪或者摩托三輪車,只要是政府指定的都是合理合法的。以天津為例政府指定了七種規格不同型別的車。告訴你們辦理合法手續的殘疾人代步車。手續是很複雜的需要一層層相關部門稽核的。奉勸社會上許多人不要拿殘疾人代步車說事了。什麼速度快了,影響交通了,佔用機動車道了等。全國每天這麼多交通事故發生,你看有幾起是由殘疾人造成的。所以說只要是合法有正式牌照並有正式行車證、駕照的都是合理合法的。也墾請廣大交通參與者,給予殘疾人更多幫助。
在12月18號我的小轎車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發生了碰撞,電動三輪車的駕駛員受傷,左小腿發生骨折,到今天12月20號是我先墊付的資金,總共墊付了有18000元,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還沒有出來,受傷的是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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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殘疾人已經夠可憐了吧。全國有幾天完整無缺的盲道,殘疾人難道只能用手動輪椅嗎?導盲犬不讓上公交車,甚至有很多社群包括辦公樓也不讓進去。咱們城市裡面的寬容心哪裡去了?包容心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