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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達摩的

    這個方法好!來去自由,沒有多大牽掛,法律上面行的通,只要雙方願意、無損傷事情,政府一般不管,不會坐牢或其他刑法禁止,反之,促進互相團結和諧,安定和豐富老年生活,相互依靠,減少社會負擔,子女安心工作,雙方在一起要處理好財產問題,得到子女認可,歡歡喜度晚年。

  • 2 # 黃蜂

    其實不辦證,就是為了遺產,多數小孩認為,父母再婚,如果牽扯到遺產,小孩多數都反對,所以,不領證是為了孩子著想,老人只想老了有個人陪伴就好了,何必太在乎呢。

  • 3 # 李永志家住江蘇省邳

    單身老人交朋友只同居,不領證會有什麼後果?為什麼?

    俗話說兩口走一口,不如雞和狗,一個人過日子,如同孤鬼,實在難熬,這些都說明老年人喪偶以後,日子很難過,迫切需要尋找另一半,充實生活,重新找個老伴,顯得十分重要。

    有的喪偶老人內心想找另一半,但受到子女干涉,害怕嫌言碎語,不敢付諸行動。也有老人衝破阻力找到另一半,重新過上有老伴的生活,感到幸福。

    我有一位網友,安徽人,65歲失去丈夫,透過中介來到邳州,準備給一位70歲的喪偶退休幹部做保姆,透過鄰居說和,每月給她存1000元,讓她和這幹部同吃同住,現在他們生活的很好,雙方重新找到了另一半。

    我有一鄰居,退休工人,75歲喪偶,子女都參加工作,他一人生活十分不便,透過別人介紹找到了一位喪偶女士,70歲,為了更好地生活,他們寫下了幾條約定,其中寫到百年以後,女方仍和原老伴合葬,女方生小毛病由男方出錢治療,若花萬元以上,由其子女負擔,現在他們生活的很溫馨。

    喪偶老年人找到另一半,不領結婚證,只在一起生活,可做到合的來便過,合不來提包就走,雙方都有迴旋餘地,也為社會減少麻煩。

  • 4 # 天翼36131053439

    很簡單:

    活著相互照顧,死了各有歸宿。

    不為財產糾紛,子女省去顧慮。

    看似老不正經,實屬無奈之舉。

    世人若能理解,無須過多解讀。

  • 5 # 老幹部130557288

    這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後果是最理想的,給孩子減輕負擔,去世時傳送出去完事,

  • 6 # 退休閒人

    人間多了一份照顧,家庭少了一份糾紛,兩個老人相情願,恰以保姆住家中,你問後果會如何,衝突起來各西東!

  • 7 # 再展雄風47731810

    單身老人交朋友只為同居後果可能就是雙方都不會用真心對待,如果一方出現問題可能會出現嚴重後果。

  • 8 # 極速春風ga

    相方簽名確認同居同樂,互相需要,AA生活!做到這一齊?什麼都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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