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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都市樂太

    首先給你一個肯定的答覆:沒義務!你已經透過正常渠道解決了這次事故,按常理分析,你有權拒絕!但是,出於人道主義情理,你可以按自己切身條件提供幫助!

    這種事,在現在這個社會,如果你處理不好,一樣會遭受一通漫罵!

    我老家有一小年輕鄰居在上海打工,春節回老家同家人團聚,大年初六回上海上班,在剛出村口沒多遠的一零四國道上,將一外省的五十歲左右的男人當場撞死,據說這個死者是一位開大卡的司機,他正好在路邊攤吃完便飯準備趕路,鄰居小柏超速通行,將一條鮮活的生命喪生在車輪下,他膽小怕招來報復,棄車逃逸,後來在家人勸說下投案,自己賠了十萬元,剩下的全走保險程式,這種事,出於良心考慮,小柏都應該對死者附加另外補償,由於死者是外省人,當地交通部門也不想多事,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過了!但是,小柏在被交通機關禁駕一年的時間裡,照樣在村子周邊駕車野蠻通行,這種行為被村民舉報後,小柏也受到了應得的處罰!這種人,由於自己責任,壓死了一個無辜的人,毀滅了一個家庭的幸福,不管法律程式怎麼解決,但他欠死者一條生命及死者家人的悲傷與痛苦,用他一生都無法償完!

    不管怎麼說,你撞了人,責任你是主方,傷者在合理範圍內,提出對你合理的要求,你做為主要過錯方,出於人道,都應該積極配合,你惹下的禍根,你就應該擔當!

    當然,如果傷者家屬提出一些過分的無理要求,過錯方又無法給出滿意答案,最後,只能透過法律來解決問題了!

    生活很艱難,彼此多包容一點,你會突然發現;生活,原來可以過的這般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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