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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陽融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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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孫但丁
說個故事,
一個父親和朋友正在家庭聚會,過程中,十七歲的女兒給他打來電話。
簡單寒暄過後,女兒進入正題。
女兒:我不知道要怎麼開口,木木(男朋友)的父母不在家,然後他叫我……去他家過夜……爸爸,你在聽嗎?
父親自始至終都很溫和,沒有暴怒,沒有審判,沒有指責。緩緩開口。
父親:不要因為他不高興而去他家這不該是唯一的理由,
這是你人生中一個重要的時刻是你會銘記一生的事情
不僅是你明天和朋友聊天的談資
如果你以後想起
無論何時回想起來這件事都會讓你嘴角帶笑的話
你就去做吧
但如果你並不這麼認為或者不太確定
那就忘掉它吧
因為你還有大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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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子不語和不可言
同居這種事,如果能夠發展到對方家裡,起碼說明了一點:
雙方家長同意。
不同意怎麼可能接受對方到自己家裡同居呢?或者讓自己的女兒去別人家住?
女生21歲,如果在大學那就是大三的學生,男生你沒說多大,但大部分來說都是小情侶。
家長肯定要事先溝通,然後才會同意,家長都同意了,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當然,如果你說的不是這種情況,那就請男生對女生負責一點,至少要做到讓雙方父母都有知情權。
至於最後的選擇,大家都是成年人,不管男女,請你們都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這個是很不好的行為,女孩子應該自尊、自強、自重、自愛,未婚就在男方家居住容易讓男方家人瞧不起,也缺乏自主性,我周圍有這樣經歷的女孩結局都不好,女孩子時刻要保持神秘感,把精力放在努力學習和工作上,不斷提升自身價值,這樣才會被夫家寵成小公主,結婚後居住在一起是才水道渠成、順理成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