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初暖雲笙

    不管是正常戀人關係,還是不道德情人關係,遭受背叛都比分手更令人難已接受。情人之間更加難以接受背叛,因為彼此之間的愛情本就不純潔,同人分享沒有結果的愛情已經痛苦,不能承受再次的欺騙。

    情人之間更加難以接受背叛的原因如下:

    一.情人之間妒忌心獨佔欲更強.

    正常的戀愛兩情相悅,真心付出的感情都具有排他性,專一性。情人之間的獨佔欲更強,因為對方不專屬於自己,會產生無法控制的妒忌心,不容對方背叛。

    二.情人關係中一方付出真心。

    情人關係中,付出真心的一方都會先入為主,認為對方感情不幸福,自己的出現是在拯救對方,只是出現的時間不合適,但對方最愛的人永遠是自己,自欺欺人的心態。

    三.一方付出太多不甘心。

    情人之間開始都是情意綿綿,彼此關係產生不愉快,因雙方關係出現失衡,心甘情願付出的一方得不到回報,遭受背叛後更加不甘心。

    四.真心付出被辜負。

    情人關係中付出真心的一方,即使知道彼此關係沒有結果,也已經把對方視為私有物,因為所謂的承諾願意同人共享感情,最後卻發現自己只是笑話,付出的感情被玩弄。

    情人之間的感情,本來就是對婚姻的背叛,即使彼此之間各取所需,遭受對方背叛心裡也不甘心,如果付出真心,不圖錢勢,在自己為對方付出身心金錢後,發現對方除了愛人和自己,另有新歡,那種感覺更是痛不欲生,受傷害深的寧願兩敗俱傷。在此奉獻各位忠誠,珍惜正常愛情和家庭。

  • 2 # 夏日的樹洞

    我認為這句話是正確的。

    情侶之間分手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距離、家長的阻攔或是不愛了,我們可以自我治癒,可背叛帶來的傷痕卻很難修復,當初相愛我完全信任你,而背叛就會給這份信任帶來無法抹去的傷痕,很有可能我不敢再去相信任何人,如果愛就深愛,不愛了就請提前分手,不要去背叛。

  • 3 # 另闢求學

    我覺得不對。

    如果把情人定義為男女朋友談戀愛的話,那雙方還沒有到要對方負終身責任的時候。

    因為彼此都在談戀愛,在試錯,找感覺。是允許有其他選擇的。

    只是單方面的認為自己付出的多,我把你當成我的另一半,你應該要對我保持專一。

    只是大家普遍理解的如果是合不來,對方是不是應該在結束一段感情之後再去尋找另一段感情而不是腳踏兩隻船?

    男女的生理結構不一樣,情感也不一樣。

    男人是用下半身考慮事情,很容易付出感情,出軌背叛的成本也很低,所以看我們身邊有的男人出軌物件是一個不如一個。

    女的則不一樣,女人會進行比較,她出軌的物件某些方面絕對比現任要好。所以回頭的機率就很低。

    回到正題,男女朋友之間,如果我們已經沒有愛情,或許對方有更好的選擇。咱們就不拐彎的,講出來,不要讓我是最後一個知道實情的人。

    如題所說,情人之間比分手更不能接受的是背叛,其實是接受不了自己被當成傻子的事實。

    所以,我覺得,男女之間背叛這個詞不成立。但我建議,男女如果沒感情就不要再隱瞞,不要給對方造成過多的傷害。

    我是侯哥,每天分享不拐彎的情感故事!

  • 4 # 不散於江湖

    背叛是分手原因的一種,而且特別嚴重,背叛會讓人更加的沮喪,更加憤怒。

    分手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因為家庭、性格不合、距離等等的原因,一般原因的分手會心中留下遺憾,不甘和想念,兩個人曾經在一起,點點滴滴會讓人思念,記得曾經一起吃飯,一起逛街,送對方禮物,牽對方的手,結局不好,但是心中還是有愛。

    而且分手以後,會在心裡默默祝福對方,希望對方過得好,希望對方能夠得到幸福,自己也再會去尋找另一半,屬於自己的幸福,總體來說,帶給人的影響沒有那麼大,每個人心裡還是保留著美好的記憶以及再一次的幸福嚮往。

    而背叛就不一樣,經歷過背叛以後,所有曾經的美好都不復存在,心中記得背叛這件事情,即使某個時刻想回憶兩個人曾經的美好,但是回憶最終都會走向背叛這件事上,留下的陰影和打擊會持續很久。

    背叛讓人憤怒,讓人想忘記這一切,而且很後悔兩個人曾經認識,曾經相戀,是人生抹不去的陰影,有時候甚至讓人不敢再愛了。

    因為一般原因的分手,還是能人感受到相戀的快樂與思念,如果是背叛,留下就是陰影與後悔。

  • 5 # 靈魂有馨香

    我認同這個說法。任何一種關係,朋友、情人、夫妻,所有關係之間,可以破裂,可以分手,光明正大的大家都能接受,哪怕一時拐不過彎來也沒關係,慢慢的就能接受。背叛不行,背叛是陰損卑劣的行為,一旦暴露,傷害指數最高,對遭到背叛的人打擊很大,會直接擊碎一個人的安全感。

    所以,如果不愛了,關係難以進行下去了,要勇敢說分手,千萬不能當面談情說愛,背後和別人卿卿我我。

  • 6 # 書口木子

    因為背叛意味著不信任不尊重,這是很傷自尊的一件事,所以就會特別在乎,比直白分手更傷人。反過來說,不信任反而也會導致背叛,兩者相互相成。

    我有這樣一位年輕的朋友,婚後因為要打拼事業,在外應酬多些,難免怠慢了妻子一些,因此妻子經常疑神疑鬼,說他變了心了。一次打電話去他辦公室,恰好是一位女同事接的,於是,他一回到家,妻子就興師問罪,大動肝火,甚至直指他和這位女同事有染。搞的這位小夥異常苦惱,覺得自己一心為家,累死累活的,還得不到妻子的信任和理解,難免會有消極的情緒,對妻子更是不太熱絡了,最後還真是在外有了一個紅粉佳人,知冷知熱的很是貼己。

    我們看,恰恰就是這種不信任的態度導致了這樣背叛的結果,當然,對方的賭氣委屈也讓其失了分寸,所以,當出現這樣的問題時,我們彼此都應好好審視一下自己的做法了,要知道,不信任對方,疑心太重,遲早是要出問題的,反過來說,因為一個人的感情世界是不允許別人佔有的,所以,背叛也更傷人。

  • 7 # hello週週

    我認同這個觀點。

    情人之間因為互生好感,彼此託付然後在一起的。情人之間分手可以是性格不合,異地,時間長了沒感情等等原因。隨著時間的衝到,彼此可以淡忘。

    可是如果是背叛,將會是一輩子的陰影。更有可能,對以後的感情都會有心情,有懷疑。

    我認為,如果不愛就正大光明的說出來。不用偷偷摸摸的在外面搞事情。如果不愛了,就放對方一條生路。兩個人明明白白的談出來。別用背叛來傷害對方。

  • 8 # 小柒服飾有限公司

    對,可能就是因為家庭不和諧才產生了情人,如果情人又背叛了你的話你會感覺非常的失落,就像自己突然覺得什麼都沒有了一樣!

  • 9 # 諮詢師欣然

    分手和背叛,都意味著感情突然發生變故,從傷害程度來講,背叛的傷害程度更大。

    分手,意味著兩個人不適合。原因可能有很多種,比如性格不合,三觀不一致,家庭矛盾、經濟能力等等,導致兩個人無法長期生活在一起。在分手之前,可能發生過不少爭執、矛盾、摩擦,但始終無法調和;對於分手的結果,雙方是有心理準備的,所以傷害程度相對沒那麼大。

    背叛,意味著感情的流失。而感情是兩個人相互信任,彼此扶植的基礎。大部分人在遭遇背叛時,會覺得天塌了,因為原本屬於自己的,對自己很重要,甚至是生活全部意義的情感,突然不再屬於自己了。而且背叛本身有隱蔽性,另一方之前一般會刻意隱瞞事實,導致被背叛的一方毫無準備,一時很難接受。

    奇怪的是,相比分手的結果,背叛反而更容易接受。因為雖然背叛了,可人還在,人若在,就還有挽回的餘地。所以現實中有不少人,會因為害怕面對一個人的生活,而寧願接受同床異夢。

  • 10 # 祥子談情感

    當然,背叛是可恥的,也是不道德的,不愛了就放手,沒必要用背判叛來傷害對方!

    而分手,只是對彼此關係的終結,如果雙方真的不適合在一起生活,分手也許是一種解脫,也是對彼此的尊重,畢竟強扭的瓜不甜!

    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會有,有些人總是喜歡踐踏道德的底線,腳踏幾隻船,還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魅力無限。

    之前認識一個女孩,長得很漂亮,認識她時,覺得她是個青春活力的人,追她的人很多,自然她的選擇也多了,就這樣選來選去的,最後選了一個比較平凡的。不過那個男孩很愛她,對她是百般呵護,有要求都盡最大的能力滿足。

    按理說,這樣的結合也算是美滿的了,但你女孩總感覺自己虧了,找了個這麼平凡的人,所以總是跟別人保持著曖昧,暖味的結果就是背叛,最後這個事情鬧得兩個家庭都雞犬不寧,她傷害的不只是一個男人,而是兩個家庭的親人,最後只能是離婚收場。而她自己也是後悔不已,一直四五年了也沒回過家,現在不知道怎麼樣!

    總之,如果覺得彼此不能生活下去了,就應該說出來,分開了總比背叛的好,至少傷害的人會少些!

  • 11 # 年年有餘yfm

    有人說,情人之間比分手更加讓人難於接受的是背叛,對嗎?

    對!但不完全對!為何?大家應該知道在評判一件事情的對與錯,我們必須先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不能光靠個人主觀意設,僅憑臆想就武斷的下結論,這是不合理也是不科學的!

    首先我們要去分析二個人到底是什麼關係?只有先弄清楚了確切的關係,才能實事求是地去評判對與錯。

    何為“情人”?是正常的戀人還是夫妻?

    如果是正常的戀人、情侶或者是夫妻,那麼,於情於理任何一方的背叛,都是令人難於接受的,此時,這句話是對的!觀點是站得住腳的!

    因為無論是戀人還是夫妻,如彼此真的沒感情了,好聚好散,分手各自安好,很正常。然而,對於那種一邊與你“卿卿我我”,一邊早已身心出軌,陰奉陽為!對於這種的背叛行為,當然令人作嘔,難於接受了。.

    反之,如果這種“情人”關係是在戀人和夫妻之外的第三者關係,那麼這句話就站不住腳,我不認同。

    因這種“情人”關係本身就是一種背叛,是對家庭及對他(她)的背叛,本身就是違背倫理道德的不正常關係,雙方都是背叛在前,有何理由去指責對方現在的背叛,先前的背叛與現在的背叛有何區別?根本就沒啥區別。

    這不是“烏鴉笑炭黑”半斤八兩,有了先前的背叛,也就有第二第三次的背叛,雙方本就沒有遵守倫理道德,沒有契約精神,又哪來背叛一說!也就不存在難於接受這回事!

    說白了,婚姻本就是一種“契約”,需各自去遵守,是受《婚姻法》保護的!然而,這種“情人”關係本質上就是沒有關係的關係,是各取所需相互利用而已,本就是不受道德法律約束,也就不存在誰背叛誰?所謂的“契約”也就不存在了,只是自我安慰自欺欺人罷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以兩千人起兵,太平天國為何能發展至與清廷分庭抗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