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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穿插游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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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觀察歷史
有的 養濟院是中國古代收養鰥寡孤獨的窮人和乞丐的場所。和育嬰堂、安濟坊、居養院、福田院、漏澤園等都為古代的福利慈善機構。遍及全國各地。養濟院一般是由政府出資修建。但也有養濟院以私人名義捐修的。如《宋史·趙汝愚傳附子崇憲傳》載:“初,汝愚捐私錢百餘萬創養濟院,俾四方賓旅之疾病者得藥與食”。又《宋史·儒林傳·魏了翁傳》載:“了翁乃奏葺其城樓櫓雉堞,增置器械,教習牌手,申嚴軍律,興學校,蠲宿負,復社倉,創義冢,建養濟院。”由此類史料可知,當時地方官紳也創立養濟院,容留疾病無依之人。對慈善事業較為熱心。
明朝沈榜撰寫的《宛署雜記》中,記載宛平縣養濟院的規模:萬曆紀元,收蕭俊等一千八百名。(萬曆)七年,……又收劉真等五百名。(萬曆)十年……又收李聰等五百八十五名。以一個宛平縣的養濟院,收容人數達兩千餘人,可見當時執政者花了多麼大的代價安置鰥、寡、孤、獨、殘。
新中國成立後養濟院才由社會福利院、養老院、護理院等現代福利機構取代。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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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熊二的每一天
養濟院是中國古代收養鰥寡孤獨的窮人和乞丐的場所。和育嬰堂、安濟坊、居養院、福田院、漏澤園等都為古代的福利慈善機構。遍及全國各地。養濟院一般是由政府出資修建。但也有養濟院以私人名義捐修的。如《宋史·趙汝愚傳附子崇憲傳》載:“初,汝愚捐私錢百餘萬創養濟院,俾四方賓旅之疾病者得藥與食”。又《宋史·儒林傳·魏了翁傳》載:“了翁乃奏葺其城樓櫓雉堞,增置器械,教習牌手,申嚴軍律,興學校,蠲宿負,復社倉,創義冢,建養濟院。”由此類史料可知,當時地方官紳也創立養濟院,容留疾病無依之人。對慈善事業較為熱心。
明朝沈榜撰寫的《宛署雜記》中,記載宛平縣養濟院的規模:萬曆紀元,收蕭俊等一千八百名。(萬曆)七年,……又收劉真等五百名。(萬曆)十年……又收李聰等五百八十五名。以一個宛平縣的養濟院,收容人數達兩千餘人,可見當時執政者花了多麼大的代價安置鰥、寡、孤、獨、殘。
新中國成立後養濟院才由社會福利院、養老院、護理院等現代福利機構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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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南史
有, 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時期,據《周禮·地官》的記載,周朝設立地官司徒,助其教化國民,安定天下。為做好民政工作要採取6項措施,即“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賑)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
最完善的應該是宋朝時期了,宋朝雖然軍事力量不好,但經濟文化水平歷來是最高的,這也是為什麼宋朝能夠有這麼多的慈善事業,正所謂倉稟足而知禮儀,發達才能兼濟天下,宋朝專門設定了居養安濟院、慈幼院、慈幼莊、嬰兒局等等一系列的慈善機構。
具體來看下宋朝時期的慈善事業宋朝是繼承唐朝舊制,並且擴大了慈善機構的規模,表現出了中央統治理念上的成熟,更體現了宋代的文教之發達,宋代以文治國,本於仁厚,所以“凡振貧恤患之意,視前代尤為切至”,宋代延續了過去歷朝的“善政”措施,實行大規模的災荒救濟倉廩制度,在各州縣置義倉,以備荒救災。
宋朝的慈善組織眾多,有收養乞丐、殘疾者和孤寡老人的福田院,有施醫給藥的安濟坊和惠民藥局,有負責安葬的漏澤園,有專業收養遺嬰棄兒的舉子倉、慈幼局和嬰兒局,有負責災荒救濟的廣惠倉、常平倉和義倉,還有承擔家族內互助的義莊。
這些機構一般分為三種:即官辦、民辦及官府監督的民辦
一、官辦
宋朝之初,繼承了唐朝悲田養病坊的做法,在開封設立東西兩福田院,收容老幼、乞丐、殘疾之人,但宋朝的福田院和唐朝的有很大區別,雖然也是借用佛家的“福田”之名,但是由官方創辦並負責經營管理,“所有合用錢於左藏庫見管福田院內支撥”。居養院是政府推行,也屬於官辦性質。而且還設定了安濟坊,當時的安濟坊可是有蔡京的大力支援,各地地方官員也樂於推廣,因而遍設此類慈善機構。
二、民辦
北宋雖然有錢,而且歷代皇帝也是十分寬厚仁慈,但政府的社會救濟主要集中在城市,鄉村相對較少,所以這個民辦性質的慈善機構就出現了,民辦慈善組織也主要集中在鄉村社會,比如:義莊、義田等等容易被政府忽略的。
三,官府監督的民辦
《宋史》記載,於京畿近郊佛寺買地,以瘞死之無主者。漏澤園一般由僧人管理。
這種義莊類的慈善機構,就屬於官方牽頭,然後招人進行管理,逢年過年進行祭拜,而且選擇的人選,必須具有良好的德行,而且守園人也都是由官府支付酬勞,但是這又不算是一種官吏,只能說是“合同工”。
總結一下慈善事業自古就有,越是發達的朝代,所囊括的就廣泛,就比如說宋朝時期的慈善,種類之多,參與人員之多,都是歷朝歷代最為突出的,因為宋朝的經濟文化水平是最高的,正所謂倉稟足而知禮儀,而且除了政府舉辦的慈善之外,還有許多民間的,官辦的肯定都是由官府出資,民辦的一般都是靠個人出資或者是以社團的形式,而且也有募捐、義演等行為進行籌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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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西古舍古鄉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我本身就是一家公益組織。
先回答這個問題:古代有官辦的慈善機構嗎?有。
我們現在說慈善機構,耳熟能詳的有紅十字會,中華慈善基金會,這些都是官辦慈善機構,當然也有民間的慈善機構,比如做的很好的有壹基金,等等,那古代的慈善機構叫什麼呢?這個還得分朝代來講。
作為世界上最早倡行與發展慈善事業的國家,中國的傳統思想中有很多有著深刻的慈善含義。儒家所謂“仁愛”、 佛家所謂“慈悲”、道家所謂“積德”、墨家所謂“兼愛”,都在倡導慈善義理,蘊含救人濟世、福利為民的思想。因此,古代的慈善事業,也更多是由上而下展開,許多慈善活動也是在官方主導下進行,既然有官方主導,那就有一系列的相關慈善制度,且有承載這些慈善活動的機構。
管仲
春秋戰國時期,齊國政治家管仲,就在都城臨淄建立了官辦的養病院,專門收治和療養聾啞人、盲人、跛足者。 在他擔任齊國相國的四十年間,這樣的官辦慈善事業貫穿始終。他提出的“興德六策”即“匡其急”、“振其窮”、“厚其生”、“輸之以財”、“遣之以利”及“寬其政”。
其中“匡其急”是指向身處難關的百姓伸出援助之手,如“養長老,慈孤幼,恤鰥寡,問疾病,吊禍喪”,很類似現在的扶貧;所謂“振其窮”,是指救濟貧困百姓,包括“衣凍寒,食飢渴,匡貧窶,振罷露,資乏絕”等內容,這個和現在的年關單位組織人員送油送棉被很類似;而“厚其生”、“輸之以財”、“遣之以利”則是主張發展生產力,輕徭薄賦,使百姓安康富足,這個就很類似現在的產業扶貧,比如一村一品,你這個村種樹苗,那個村養雞鴨。
換句話說,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扶貧脫貧和產業脫貧的雛形。養病院,就是當時的福利院,而且不是面對達官貴人才可以,老百姓也可以享受這一福利。
漢武帝劉徹,作為帝國的最高統治者,能從官辦慈善事業的直接發起中,看到其與國家治理振興緊密的關聯。
據漢書記載,黃河一帶瘟疫流行時,劉徹曾下令在地方建造房屋,裡面放置藥品,並配置醫生,大興官辦慈善醫療機構,這個類似現在的農村醫保制度,解決百姓看病難的問題。
到了南北朝時期,封建帝國官辦慈善事業從醫療救助向更多領域拓展。如專門收救殘疾人和流浪者的“六疾館”“孤獨園”等。
起於隋,而興於唐的倉廩制度,則更注重了官辦慈善事業的臨危救濟作用。 《舊唐書》卷43《職官二》記: “凡義倉所以備不足,常平倉所以均貴賤也。”義倉是隋以後歷代封建政府為備荒年而設定的糧倉。在收穫時向民戶徵糧積儲,以備荒年放賑,解決老百姓吃飯問題。
兩宋時期的福田院和居養院、安濟坊和惠民藥局,則在前朝的基礎上,設有“居養安濟院”“慈幼局”“慈幼莊”“嬰兒局” “舉子包” “舉子田”等慈善機構和慈善資產,使官辦慈善機構的作用更臻完備。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官辦慈善醫療救助方面,以佛教世間有“三佛(福)田”之說而取名的“福田院”在這一時期出現,專門用來收養老、疾、乞丐,作為官辦慈善醫院,這可能也是今天官辦福利院的早期雛形。
此間的官辦慈善機構還有一個特點,即官府和寺院聯合成立專門機構,主持慈善事業,並形成制度,遇到緊急或者危難情況就啟動慈善救濟機制。
寺院的介入,使官辦慈善事業開始有了民間的意味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明清時期民間慈善事業的興起,這個類似民間團體或者機構。
回覆列表
社會福利機構主要是對孤兒、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提供救助服務的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的建立和普及,體現的是人性的關愛和社會的文明進步。儘管中國的社會福利機構是從近代西方傳入的。然而在古代,中國的社會福利事業一直走在世界前列。
古代的社會福利事務最初多由民間承擔,比如漢代以來形成的世家大族、宗族組織以及宗教團體等。這些團體會救助身邊的弱勢群體。佛教傳入中國後,寺廟也能承擔一些社會救助職能,《西遊記》裡的唐僧就是一個由寺廟養大的孤兒。
到了宋朝,經濟繁榮,社會發展,迎來了中國古代文明的巔峰時代,以至於有學者將宋朝視為中國近代之開端。宋朝的城市文明已經有了近代的模樣,完整的社會福利體系就是重要證明。可以說,宋代的社會福利體系在古代社會是空前絕後的。在宋代的諸多社會福利機構中,代表性的機構有施藥局、安濟坊、居養院、漏澤園等。
與今天以賺錢為根本目的的莆田系醫院不同,宋朝的施藥局為窮苦民眾提供醫療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看病時只收本錢,對於特別貧困的窮人還免費發放藥物。
安濟坊和居養院是宋徽宗時普及完善的社會救助和養老機構。《宋史》記載,宋徽宗曾下詔:“置安濟坊養民之貧病者,仍令諸郡縣並置。”安濟坊主要給患病的窮苦民眾提供醫療服務,類似一個免費醫院。當時規定,凡是有1000戶以上的城鎮都必須設定安濟坊。居養院,主要是針對孤寡老人、窮人、孤兒的居養機構。其中,針對孤寡老人的居養院後來叫作安老坊、安懷坊等,名稱不同,性質一樣,類似今天的官辦免費養老院。在宋朝,凡是60歲以上的孤寡老人,都有權利進入居養院。居養院中,針對孤兒的部分叫作慈幼局,其性質相當於今天的兒童福利院。
透過名字我們很難猜到“漏澤園”這個機構的功能。實際上,它是一個福利性質的殯葬機構。在宋代,凡是無主的屍骨或者因家貧無法安葬的死者,都由政府負責安葬,安葬的墓地被稱為漏澤園。漏澤園的建立,不僅給了貧窮者最後的往生體面,還能有效地改善居住環境和防止疫病流行。
中國臺灣經濟史家侯家駒將宋代社會福利評價為“由胎養到祭祀”,堪比今天西方福利國家“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福利體系。在宋代,華人的生活水準與文明程度遠高於世界其他國家,這也是本書開篇之所以說宋代是最幸福時代的原因。
談及宋代的社會福利,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宋朝的社會福利體系大多是在宋徽宗時期完善的。其中,蔡京所推行的居養院、安濟坊和漏澤園制度“無疑是北宋社會救濟制度發展的高峰,在中國歷史上是空前的,甚至也在元明清三代之上”。這就有點諷刺了,因為宋徽宗時代被很多後人認為是宋朝最腐敗的時期,蔡京也被認為是大奸臣。按很多人的理解來看,這兩位老先生不應該幹這麼多好事啊!這一問題就是歷史學界有名的“蔡京悖論”。明清之際的大學者顧炎武在談及此問題時就說:“漏澤園之設,起於蔡京,不可以其人而廢其法。”
對於這一問題,王老師的看法與顧炎武一致。對待歷史,我們應該秉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不應該把人物臉譜化,而是要將歷史人物全面還原——有則有之,無則無之,不能簡單扣帽子了事,更不能為了我們想要得到的價值觀而刻意迴避歷史真相或製造歷史假象。宋徽宗和蔡京,可能算不得後世人眼中的“明君賢臣”,但其對古代社會福利事業所作的貢獻並不能因此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