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發生在4月11日下午2時許,在泉州城東一高校旁的學生街某賓館,熊先生的女兒、廈門華廈學院大二在校女學生如夢(化名),因捲入校園貸,不堪還債壓力和催債電話騷擾,選擇自殺。4月13日下午,海都記者從豐澤公安分局城東派出所獲悉,經初步調查,如夢繫自殺。
“11日下午5點多,我接到派出所電話,說我女兒死了。”熊先生說,突如其來的噩耗,讓他不敢相信,他和家人先後趕到。如今,女兒冰冷的屍體還躺在宏福園殯儀館。
4月10日晚上11時35分,如夢用微信給她爸爸發去生前最後一段話。她說,“爸爸,其實我真的好愛好愛你啊,從小到大,我做了那麼多錯事,你都原諒我了,可是這一次,我真的覺得很累啊。”
“原諒我這個不孝女,最後一次任性吧!一直在你面前丟臉,很糟糕。”如夢說,“還沒來得及賺錢好好孝順你們,如果有下輩子,爸爸我再全部還給你。對不起,爸爸。千萬照顧好爺爺奶奶。”據熊先生介紹,女兒也給小兒子發去資訊,希望弟弟照顧好爸媽和爺爺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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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秦14176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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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吸管與可樂
題主的問題是:放貨的平臺要承擔責任嗎?
我不是律師,暫且就用不是律師的話來闡述一下我的觀點。
假設放貸的平臺要承擔責任。
那那些平臺就不會那麼地明目張膽地去做此項業務,因為他們怕死人,怕出事。
現實中的現實是什麼樣的?
那些放貸的平臺,放貸的人,都是些什麼人呢?我想學生這麼怕,怕到以至於選擇自殺。那些平臺和放貸的人肯定在學生的心中,放貸人比法律更可怕,甚至比死都更可怕。
基於這樣的推斷,只有違法亂紀的黑社會份子才能有這樣的威力,因為學生知道,法律並不能戰勝他們,至少任憑學生自已的力量不能。
所以,要不要承擔責任能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嗎?
我們都知道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這樣的事情會發生,不單單是放貸人應該承擔責任這一回事就可以解決的吧!
假設地上有個坑,你明知道跳進坑裡可能會斷手斷腳,結果你認為你的手和腳是鐵做的,跳進這麼一個小小的坑不足以傷害到你,你有這個能力來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所以你跳了,所以你殘了,這個時候,你說,媽蛋,原來我的手和腳也是肉做的啊!媽蛋,老子要去找挖坑的人負責,哪怕人家在坑前放了警示標誌,做了防範措施,告訴了你,跳下去可能會讓你殘廢,你還是跳了。
根據前面的假設,放貸平臺因過錯需承擔責任,那麼這種事可能就不會發生了。但是人家把條款做得符合條理,符合條件,我相信同學也照樣會承受不了自殺。
寫著寫著,我自己都覺得這個結果有些無奈!
我感覺也不完全是這些所謂大學生的 攀比心!記得自己剛出學校時 意氣風發 感覺幹什麼都可以 牛逼哄哄的 用一句大眾的話 年輕人嘛 有活力 有朝氣敢拼敢闖!可是 社會上待了幾年才發現 大學給我的只有文憑 只有個人所謂的修養和素質(禮義廉恥?) 然而 生活中 你才會發現這些都是扯犢子 修養素質那是讓你裝逼的 裝人的!但是這社會 要想牛逼 你就不能把自己當人 素質修養那是在你處於同一個社會地位時才該有的!而有時候作為底層的自己 很容易就會明白 修養禮義廉恥 甚至有時候反而是阻礙自己的! 很多人大學讀著讀著 就讀成了 2B 出來了卻發現 2B不如!!!這社會 玩的是套路 玩的是不規則!!!!MD我都不知道 自己怎麼了 畢業幾年說話越來越沒素質了 希望這些裸貸的 小丫頭們 早點過去這關 學點經驗 好了我繼續搬照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