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創客阿迪

    被搶注商標是十分可氣的事情,但也暴露了UP主對智慧財產權意識的淡薄。

    現在商標成本並不高,也就是幾百元一個,UP主事先沒有申請商標,而是被他人搶注。雖然有時候,UP主可以透過訴訟判定商標註冊者為“惡意搶注”,但如果遇到搶注高手,就很難辦到。即使有機會要回商標,也要付出很高的代價。其中包括時間、維權成本、回購成本等等。

    我建議,有條件的UP主,還是提早註冊自己的商標。

  • 2 # 魚爪網

    智慧財產權是一個人重要的財富。

    在自媒體這個領域,IP名稱是自媒體創作者呈現給粉絲最直接的一點。因此,一旦IP名稱被作為商標搶注,就意味著自媒體創作者就必須透過多種手段去進行維權,雖然有機會找回商標,但也有可能會遇到共同使用商標的情況存在。

  • 3 # 法律孺子牛

    從法律規定上看,《商標法》是禁止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的,且搶注的商標也可以被相關當事人提起商標異議或商標無效;

    如《商標法》第4條規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 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 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如《商標法》第32條規定: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從實踐上看,現實中很多企業為了傍名牌、搭便車等違法誠信原則,而故意搶注他人商標,或自己使用,或出售給真正的商標使用人,達成盈利的目的。

    若商標已經獲得註冊,則也可以及時提起商標無效宣告,來無效該商標。

    當然,在商標被搶注後,當事人是需要採取一定的行動來阻止該商標的註冊,總是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

    所以,最優的選擇是及時進行商標註冊。由於我們實行先申請制度,當權利人先申請商標後,其他人便無法再獲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註冊。

    這樣是最大化、也是最優地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途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很多人能接受外國大片原聲中文字幕的電影,卻總是在粵語原聲的問題上喋喋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