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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生全精彩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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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樂樂335536
這種情況在當時很尋常。就是雖無份卻有名。“必也正名″,名正則言順。再說朱安回孃家又怎麼樣?孃家大多都是女人回不去的家,何況在舊時代。我小時候,讀小學階段,就是70年代初,家裡有曾祖母,有祖父,他們還封建老舊得很。在現在看或在別人家,有一群男孩,我是唯一的女孩,應該寶貝得不得了,但我的祖父在我很小就把我看做將來是別人家的人,我在他那裡我很不中,非但一點不寶貝,還是地富反壞右。我父母還是寶貝我的,但是他們忙於一家人的生計,根本顧不上我。不過我至今既沒有和孃家斬斷,也沒有徹底成為別人家的人。所以說封建的東西,總是氣味難聞得很,談到關於反封建的話題,我眼前經常浮現五四時期,青年學生揮舞小旗,請願吶喊的群像。我慶幸現在的孩子們,他們有的根本不知何為封建,封建二字對於他們來說十分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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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棲鴻看紅樓
無處可去唄。
在魯迅與弟弟周作人起矛盾、搬出八道灣的時候,魯迅就曾徵求過朱安的意見:如果你願意回孃家,我可以送你回去。
但是,不管丈夫怎麼冷落自己,婆家總是朱安的安身立命之地。回孃家呢,就等於“被休”,名譽掃地不說,生活也成了問題。
在魯迅與許廣平結婚(同居)之後,魯迅也一直給母親寄錢養家。魯太夫人的生活費裡,當然也有朱安的一份。在魯迅逝世之後,周作人給母親的贍養費,也照顧到朱安的生活。在魯太夫人逝世之後,周作人停止了對嫂嫂的接濟,朱安窮到食粥,又是魯迅的朋友們出面調停,由許廣平負責朱安的生活費。
也就是說,不管魯迅與許廣平結婚與否,朱安始終是魯迅的“家屬”。這一點,連許廣平本人也無法否認。
事實上,民國的婚姻手續並不嚴格。魯迅與許廣平,連這不嚴格的結婚手續也沒有辦過。他們甚至算不上“合法夫妻”,更像是“同居”。只是由於魯迅的巨大聲望,大家默契地閉口不提而已。
民國對納妾,也並沒有嚴格的禁止。在朱安看來,許廣平與魯迅感情再好,也只是“妾”。自己呢,失寵已久,卻是正室夫人。
不能責備魯迅“無情”,因為與朱安的婚事根本不是他同意的。也不要責怪朱安愚蠢,在那樣的社會,一個沒有知識、沒有手藝的鄉下婦女,除了依傍丈夫,也實在沒有活路。
甚至,魯迅與朱安1906年舉行婚禮,到1936年魯迅逝世,並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這名義上的婚姻,持續了三十年。
而許廣平與魯迅,沒有舉辦過婚禮,沒有得到魯太夫人的當面認可,而且只共同生活了十年。
不要抱怨別人的路,直到你穿上他的鞋子走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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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丹151014015
魯迅並沒有與許廣平結婚,魯迅和許廣平只是同居的愛人關係。
事實就是那麼簡單,國民是允許納妾的,婚姻製成是一夫一妻多夫制。
然而,魯迅和許廣平是藐視一切舊制度的五四新人,所以他們大膽同居生子,並不在乎一切舊的婚姻制度名份之類的東西。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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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莊子鄰水
魯迅先生的不幸有其自身性格的因素,也有其母親的因素。民國初年新青年留洋派大多都是新思想,但遇到了不同的中國現實。胡適被傳統捆綁不敢離婚,因為自己的和善忠厚不敢抗爭,郭沫若不說也罷。魯迅性子硬,對家裡的包辦毫不妥協,只是礙於母親無法硬性狠心與朱安離婚。而且朱安對魯迅母親又很不錯,在魯迅母親的心中分量重於許廣平。魯母無奈,只好與兒子妥協,而且魯母與朱安都守舊傳統,魯迅也無法,只好相安無事。相互妥協的結果是朱安成為魯迅的遺產的一部分,為魯迅母親養老送終後時局艱難,自身也境況愈下。許廣平母子離開上海,自身艱難,魯家兄弟睨牆,每人都有自己理不清的事交織在一起,構成了現代婚姻了的一個鮮活案例。因此有時的仁慈對有些人是絕對的傷害,反倒不如快刀斬亂麻好一些。戀愛上也應當如此,既然不成,那就相忘於江湖吧,絲絲蔓蔓糾纏不清最終難上加難。魯迅的前任,郭沫若的第一任都是這樣。郭決斷不見,魯迅與朱安同堂相對卻視之若無,讓人感覺更冷酷殘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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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李雨濃
魯迅是在日本學醫的時候,被他母親是病重的電報騙回家和朱安成親的。魯迅正義人品高尚,拒絕與朱安同房。可是朱安成了他名義上的妻子,那個時代的婦女是很注重名節的,朱安如果離開了周家,無處安身。所以呢,朱安成了魯迅終生的名義妻子。魯迅和許廣平屬於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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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懶貓太忙
朱安是魯迅母親安排的封建婚姻物件。當年魯迅在日本留學,母親騙他生病,其實是叫他回老家紹興完婚。魯迅不情願,但是他又是個孝子,不願違背母親。魯迅說朱安是母親送他的一件禮物,他把她供著便罷。在那個時代,女人被退婚是很難再嫁的,對於女方來說甚至是一件及其丟人的事,如果魯迅退婚或者和朱安離婚,朱安就沒有好去處,等於殺了一個女人的生命。魯迅不忍,就負責了朱安的物質生活,但卻沒有夫妻之實。魯迅後來遇到了許廣平,後來與許在一起,但他依然沒放棄朱安,依然對她的物質生活負責,給他生活費。依她自己留在魯家,因為魯迅知道他如果逼她走,在那個時代,她是沒出路的,等於害了她,但是魯迅又不願違背內心,跟她生孩子。魯迅是矛盾的,但為了朱安,依然對她的物質生活負責,至少她有一條比較舒坦的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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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無際42
魯迅和朱安是老式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約。不是魯迅的戀愛。為了反抗舊制度。那個時代有志向的青年,離家出走不認父輩安排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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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詼諧幽默評天下
一個近代有爭議的文人而已,喜歡就關注瞭解一下。不喜歡就當他是一粒塵埃,隨風而去!我們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不會糾結這些無關痛癢的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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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半畝仙客
朱安是魯迅的第一個媳婦兒,雖然身材矮小,但是恪盡職守,盡心盡力的伺候婆婆和老公。而魯迅卻顯得十分渣男。
朱安是魯迅的媽媽給他安排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的妻子。但是魯迅十分討厭這種所謂的舊俗,因而十分討厭朱安,據說魯迅只和這個妻子住了一宿,就再也不跟她住在一起了,搬到了別的地方。朱安在魯迅家中受盡冷落,一方面面對著婆婆的刁難,還要盡心的侍奉。另一方面,丈夫的態度讓她心如死灰。但是朱安,仍然願意做一個好的妻子。魯迅在書房寫書的時候,外頭的小孩子吵鬧。朱安就去把小孩子驅散,以防他們耽誤魯迅寫東西。冬天到了,朱安還做了一條棉褲,整整齊齊的放在了魯迅的案頭,知道魯迅不願意和他說話,她也儘量不在魯迅的面前出現,但是隨即魯迅舊將這條棉褲扔了出來。還說什麼這是封建餘孽的溫床???魯迅的媽媽,也就是朱安的婆婆時常責怪朱安沒有孩子,朱安雖然心裡委屈可,卻仍然還是儘量侍奉好婆婆。到了魯迅和許廣平在一起的時候,朱安雖然早已心死,但是他仍然念著魯迅的好。在抗戰時期,生活窮困潦倒,朱安沒有賣過一點兒魯迅的東西,換取更好的生活。而魯迅這個渣男,以嚮往新世界為由,毀了朱安的一生。
其實有的時候很不明白那個時候的人。魯迅為什麼不寫休書?哪怕是給朱安一點好的臉色。討厭封建你為什麼要轉移到你名義上的老婆身上?這不是你媽媽給你娶的老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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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在情感上,是個非常理智也非常剋制的人。在他的生命中,先後出現過兩個女人,一個是朱安,一個是許廣平。
朱安和許廣平,一個是逆來順受的舊式女子,一個是有著強烈反叛精神的新式女子。
46歲,是魯迅生活的分水嶺。
在這之前,他是朱安一個人的丈夫。
在這之後,朱安依然是他的妻,但是和他生活的,卻是許廣平。
(魯迅舊照)
對於46歲之前的婚姻生活,魯迅曾對他的好朋友許壽裳說過一句話:“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是的,魯迅和朱安的婚姻是在清朝還沒有滅亡的時候舉行的。
當時,婚姻彷彿是長輩們應盡的責任,全不由兒女做主。
魯迅的家裡雖然破敗了,但在紹興依然是體面人家。
而朱安雖然出身於小商人家庭,沒有體面的家世,卻在經濟上較為寬裕。
用舊式的眼光來看,朱安也是無可挑剔的“好人家的女兒”,她善烹飪,會做女紅,性格柔順,不識字,小腳。舊式女子該有的優點,她一樣沒有落下,在魯瑞看來,這樣的女子做大兒媳婦,沒有什麼可挑剔的。
本來,魯迅和朱安的婚期定在1902年冬天,也就是魯迅從礦務學堂畢業的時候。
沒想到魯迅很會讀書,居然考取了公費留學日本的名額。
對於朱安家而言,姑爺會讀書,本就是件值得稱道的事,又有機會去留洋,這無疑是增光加彩了。
因此,婚期就延後了。
在這之後,魯迅只對朱安提過一個要求,就是放腳,到學堂讀書。
不過,朱安覺得那不是“好人家的女兒”該有的德行,所以拒絕了。
(朱安舊照)
1906年,有傳言說魯迅在日本不光剪了辮子,還娶了日本女人,生了孩子。
魯瑞雖說沒受過教育,但華夷之防還是曉得的,剪辮子,娶日本女人,這種種傳言讓魯瑞十分害怕,怕他辱沒了清白的家族名節,所以稱病,把他騙回來結婚,以擊破那些越傳越離譜的謠言。
被騙回來後,魯迅“逆來順受”地聽從魯瑞的安排,不光穿上了禮服,戴了一條假辮子,結婚儀式上,還很耐心地配合司儀,完成了冗長而枯燥的儀式。
然而,新婚當夜,魯迅便睡在了母親房中。
第三日,魯迅便匆匆離家而去,又到日本求學去了。
顯然,對朱安的冷遇是魯迅對包辦婚姻的不滿,那麼,他為何不在婚前抗婚呢?
魯迅的好友孫伏園曾解釋過魯迅之所以沒有抗婚的原因。
魯迅早先並不相信精神生活,他認為救人應該從醫,所以他選擇了學醫,並在學習的過程中受過嚴格的科學訓練,在學習的過程中,魯迅對精神生活是相當鄙棄的,因此他從沒有考慮過什麼是愛。
魯迅的忽略精神生活的情況,讓他對母親強塞給他的婚姻沒有反對,因為他認為那是對母親“該盡的義務”。
直至舉行婚禮後,魯迅認為他的義務已經盡到了,所以他可以繼續在外求學了。
至於朱安,魯迅對她沒有一寸感情,也並不覺得她的存在對自己有什麼妨礙。
(右一為朱安)
魯迅在回國後,也曾想和朱安離婚,結束名存實亡的婚姻。
但是,一方面作為媳婦,朱安侍奉魯瑞多年,沒有做過一點逾矩的事情。另一方面朱安若是離婚,於她的名聲會有大礙,且她在離婚後很難有依靠,所以魯迅在北京安定下來後,把她也帶到了北京。
在魯迅和弟弟周作人鬧翻,搬到阜成門內西三條衚衕之後,在安排朱安的去留問題上,他也曾問過朱安,是願意回紹興孃家還是怎麼辦?
朱安回答得很巧妙,老太太到哪,她就到哪。
其實直白地說,就是魯迅到哪,她就到哪。
朱安的老實善良,還有她孝敬了魯瑞多年,這在魯迅看來,是恩情,更何況欺負老實人,也不是魯迅的作派。
所以,魯迅活著時,再沒有想過要和她離婚,而是讓她安安心心地住在家裡,而供養她,則成了魯迅的責任。
許廣平和朱安是兩個極端。
她出身於世宦大家,自幼便有一樁“碰杯為婚”的包辦婚姻。
在她懂事後,聽說對方家是橫行鄉里的土豪劣紳,便極力反抗,甚至還設法說服家人支援毀婚。
毀婚在當時是能驚動官府的事,對方又很不講理,因此鬧得很大,最後還是她的三哥實在看不下去,從中斡旋,又賠了不少錢,才好不容易取消了婚約。
許廣平不僅對婚姻抗爭,還在讀書和纏腳上,都有過激烈地抗爭。
抗爭的結果讓她不僅可以放腳,還能像男子一樣讀書。
許廣平在讀書和放腳兩件事上的表現,顯然很投魯迅的脾氣。
(中為許廣平)
儘管許廣平比魯迅小17歲,但許廣平那種敢於鬥爭的精神還是讓魯迅看到了一個他心目中理想的女性。
讓魯迅和許廣平走到一起的,應該是北師大女校長楊蔭榆。
在魯迅的鼓勵下,許廣平像一名迅速成長起來的鬥士一樣,寫過不少揭露北洋政府陰暗面的檄文。
許廣平的膽氣讓魯迅非常欣賞,因此當許廣平發生危險時,魯迅為了保護她,不僅捨棄了教育廳官員的職務,及大學教授的職務,還挺身而出,和她站到同一陣線,甚至還讓她住到家裡避禍。
此後,在驅逐女校長楊蔭榆運動中,許廣平和魯迅更像一對革命同志,他們並肩作戰,相互鼓勵,最終讓北洋政府讓了步。而楊蔭榆也受輿論的壓力,最終不得不辭去校長職務。
再說到兩人的感情。
其實從一開始,許廣平便佔了主動權,她勇敢地給魯迅寄出了第一封信,在經歷了種種鬥爭後,兩人不光是革命同志,彼此在精神上也更近了很多。
許廣平在情感上的主動,最終讓魯迅坦誠地承認,許廣平戰勝了他。
這之後,魯迅便搬離了西三條衚衕,和許廣平住到上海。
魯迅和許廣平的事情,朱安當然知道,但是她是舊式女子,因此能接受這種事情。畢竟在名份上,她是魯迅的妻。
既然是妻,朱安留在魯迅的家裡,那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了。
(參考史料:《三人行:魯迅與許廣平、朱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