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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3歲了,是結交小朋友的年齡階段。可是,孩子卻是個小霸王,自己的玩具不讓別的小朋友玩。大人呵斥一句,立即大哭大鬧,撒潑給大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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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貝貝媽育兒記

    《美國兒科學會育兒百科》裡面指出:3歲的孩子已經不會像2歲時那麼自私了。他們可以真正的和其他孩子的一起做遊戲,一起互動,做遊戲時也會停止爭搶學習,學習相互忍讓配合,願意跟其他人分享玩具,只是還不一定每次都能做到。

    相信許多家庭中都上演著這樣類似的場景,孩子的小夥伴來到家裡做客,孩子把他最喜歡的玩具像獻寶一樣的拿出來,但更多的僅僅是顯擺,還不是非常樂意去分享給他的小夥伴。如果這時孩子接收到的訊息時某某是客人,你要把這個東西讓給他,那麼更多出現的結果是孩子只能委屈著,嘴裡嘟囔著:我再也不想讓某某某來了。

    為什麼孩子會這樣呢?因為孩子沒有在家長所謂的“分享”中體驗到所謂的“快樂”,因為分享一點都不快樂,分享意味著自己最喜愛的玩具會被別的小朋友搶了去,心裡的不平衡情緒得不到釋放,自然就是各種哭鬧。

    對於一個三歲左右的孩子處理問題的時候,都是憑藉本能和直覺,並不會像成年人一樣有著一定的邏輯與體系,因此需要我們家長去進行引導,給予孩子正確的方法。讓孩子認同“分享”的價值與意義,從而讓孩子能夠由內而外地去行動。

    具體可以怎麼做呢?這裡我們可以參考史蒂芬.科維在《第三選擇》中提到的這幾個步驟:

    1⃣ 詢問

    先緩和孩子的情緒,比如可以這麼說:我知道這是你最喜歡的玩具,對嗎?而你的小夥伴也是你的好朋友,對嗎?你的好朋友,他也很喜歡你的這個玩具,你們願意尋想出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案,讓你們兩個都能夠開心嗎?

    2⃣界定

    3⃣ 創造

    在雙方的條件都列出來後,尋求一個可以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比如小傢伙擔心的更多是玩具給小客人玩了之後就再也拿不回來了或者玩壞了,又或者小夥伴完了之後,自己在這段時間玩不上。那麼雙方可以約定一人玩20分鐘,或者下次小傢伙到小夥伴家玩時,可以玩他某個最棒的玩具。

    4⃣ 達成

    雙方達成協議嚴格執行,作為家長你需要做好一個監督者就夠了。

    如此才能夠讓孩子體會到分享玩具的快樂認同,這樣做的價值和意義,孩子才會聽爸媽的話。

    教育的本身就是一個靈魂去觸動另一個靈魂。一些指令性的動作你強加給孩子,他雖不能反抗,但內心一定是牴觸的。但如果我們能夠讓孩子由內而外的去認同我們傳達給他的價值,並心甘情願的去行動,豈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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