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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stdx72

    應該不分先後吧?從進入某個環境時起權利義務同時應該有,脫離該環境後自動都消失。權利義務是相對於特定環境而言的

  • 2 # 嚼芳吐華

    相輔相成!同生共死!沒有先後!只有責任!只有擔當!只有恩!只有愛!只有情!只有緣!只有份!只有懂!只有理解!只有尊重!

  • 3 # 蒼茫大地上的一株草

    我覺得權利和義務是一對兒共同體,不存在先後的關係,它們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相輔相成,比如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同時也就有了需要孩子贍養他們的權利,老師有給學生傳授知識的義務同時也就有了教育學生的權利,各行各業莫不如此。人民有愛國,服務國家的義務同時國家也就賦予了人民管理國家的權利。只要權利不談義務是自私,只有義務不要權利是奉獻。如此而已吧!只是個人的觀點和看法,不喜勿噴,謝謝!

  • 4 # 粗俗喜靜之輩

    特殊情況下的只是有權利沒有義務:如嬰兒只有被撫育的權利而沒有任何義務。還有隻有義務沒有權利:如罪犯被剝奪自由的權利等。

    一般常態是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相存的,即存在先有義務後有權利:如勞動報酬,也有先有權利後有義務:如自由(先有個人的自由權利但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的義務)。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當否,請指正。

  • 5 # 一葉楓流

    這個要兩方面考慮。

    擁有權利的一方,在行使權利的時候,總要有承擔義務的一方。

    比如受教育是公民的權利,那義務方就是政府。政府有義務為公民行使權利提供必要的條件。政府要興建學校,招聘教師。

    另一方面要考慮的是權利本身是有限制條件的。很多時候權利不是單方享有的。你擁有了一項權利,也要別人讓別人擁有另一項權利。不能在一個共同體中,你單方享有權利,別人單方只有義務。

    因為行為是雙方的,雙向的,在你擁有權利的時候,你同時也要承擔對別人的義務。權利和義務沒有先後。

    比如做買賣。你享有收取價款的權利,就要承擔給付商品的義務。要承擔保證商品質量的義務。

  • 6 # 河南開封杞縣008

    人的權利與義務。

    人的一生,是從生到死的一生。

    人從父,母懷孕了到你出身,一直養育到十八年。這是父母對你養育之恩應盡的義務。也是你本身應得到人生權利。

    十八歲之後,本人已進入成年的立家之本之條件,應在學習就業等方面走了社會大家庭。建議黨和政府從立法上,以成年資格確立法權學習費用建立獨自信貸關係完成學業。自立家庭等等……建立起與國家同呼吸,同命運國家體系。

    老人把養到十八歲盡到了義務,當然到了六十歲之後,就應根據一生的勞動(與國家有勞動保障合同)接收國家養老待育,後應由取得自已兒女應盡的養老的情感精神與生活體能的護理及物質的支援。

  • 7 # 一字平

    回答:權力和義務,人人皆有!不同人,不同工作崗位,有著不同的權力和義務!例如,我就不必多說!人人皆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大齡剩女的產生是因為自身優秀還是因為高不成低不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