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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快實施了,結婚索要彩禮違法。但是真的能一下子改變這麼多年的彩禮習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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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QQ的粉絲

    我河南女孩,老家基本上十萬彩禮,老公內蒙白旗人,一般5000,8000點心錢,沒有彩禮。所以因為結婚,我們雙方博弈了好久。最終公婆出六萬彩禮。現在說一下我的切身感受,結婚之前對彩禮制度深惡痛絕,覺得這是萬惡之源,怎麼有這種舊社會的東西呢。可是在內蒙古生活了很多年才發現。內蒙古這邊的離婚率超高,動不動就離婚了,而這邊的父母一般都不勸阻,離就離吧,和他們無關,真心話,真心話,很多父母這樣。假如在河南兒子要離婚,父母肯定要罵兒子的。認識了一個內蒙離婚的大姐,她自己說的,她說他的前公婆,離婚時就一句話,離吧,因為她前夫二婚,二老很高興,到處炫耀自己兒子有本事,這是我的生活感受,不喜勿噴,可能父母出了錢就會覺得兒子娶媳婦難,才會勸和不勸離吧!

  • 2 # 全職媽媽奮鬥ing

    首先,彩禮的由來是什麼?以前,女的嫁到男方,男的負責女人一生衣食,女的和自己孃家瓜葛其實不大了,為婆家生兒育女,操勞到死,男的三妻四妾你也得忍,而,你娶這樣一個人,自然是不能白娶,而且女方地位越高,你的彩禮還得越高,要不人家就擇優而嫁。

    現在社會,大家為愛而結婚了,也有跨越階層的愛,(其實對於富裕階層,這根本就不是個問題),而詬病這個彩禮的多是沒能力做這個事的。覺得有愛,還談錢?扣上賣女兒的帽子?女兒也為了真愛,不要彩禮?那是不是就因此得到丈夫的尊重,覺得你高尚,你婆家就看中你呢?顯然多數情況不是的。婆家反而會輕視你,因為兒子一分錢沒花就送上門了。

    說到底,彩禮是優勝劣汰法則的體現,是之後婚姻婦女要無休止付出的彌補。如果要取消彩禮,可以的、婚後必須共同承擔所有家務,孩子跟誰姓都可以,不用探討去誰家過年,就是合作養孩子,過日子,那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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