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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行風財經

    儲戶去世後,在銀行的存款怎麼辦?

    儲戶去世後,銀行一般不會直接與其家人進行聯絡。商業銀行遵守"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原則,客戶取不取,何時來取,這由客人自主決定。

    如果儲戶去世了,其家屬不瞭解有這麼一筆存款的存在,這個時候銀行應該去通知家人嗎?從情理看,銀行似乎應該通知家屬,但是從實際操作來看,這是不現實的。

    目前國內銀行與政府行政部門的資料橫向互聯(如社保、公安等),但並沒有完全實現資料上的互聯互通,做不到第一時間瞭解儲戶去世的訊息。

    從業務角度來看,存款對於銀行而言,屬於負債端資產,銀行並不希望儲戶來取錢;反之貸款屬於銀行的信貸資產,銀行自然會經過嚴格審查,並且時刻關注借貸者的狀況。

    總之,儲戶去世後,如果家人知道這筆錢存在,應該主動去提取存款,如果不知道的話,最好帶上證件去各家銀行逐一查詢,查到資訊後,再辦理取款業務。對於老年人而言,應在適當的時候向子女交代清楚自己的資金存款情況,以免造成繼承遺漏的問題。

  • 2 # 周錫國金融

    對於儲戶突然死亡,家裡人並不知道他在銀行有一筆存款,那麼是否裡面的錢就歸銀行所有的呢?

    要分幾種情況,有些人是因為並不知道有存款的存在,或者有些人知道有存款的存在,但是並不知道取款的密碼,這個需要繼承人辦理許多的手續,還有一些人是因為辦理公證費用太高。如果這筆錢一直都沒有人來取款,那麼這筆錢就一直保留在銀行。雖然這筆錢保留在銀行,但是存款的所有權不屬於銀行,銀行要準備著隨時支付這筆存款。還有一種情況,對於已經確定儲戶已經死亡,但又沒有法定繼承人,這種情況這筆錢也不歸銀行,而是歸為國有。

    在存款人死亡後,存款人並沒有指定法定繼承人,也沒有另立遺囑,需要經過公證部門的證明,暫按財政部規定:如果儲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其存款應上繳財務部門,歸為國家所有。如果儲戶為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存款可轉歸為集體所有。以下兩種情況都不算利息。

    當然,社會的情況遠遠不止如此,都要複雜的多,銀行沒有能力去確認存款人是否是有繼承人或者是繼承人是不是已經放棄了繼承權,所以銀行會長期儲存這一筆存款,就像正常存款一樣,如果該賬戶長期沒使用,銀行可能會按照睡眠客戶進行處理,對資金進行單獨的保管不計利息。

  • 3 # 竹林靜語

    登出戶口之前,去人民銀行列印個人信用報告。無遺囑的,法定,只要是親戚都要分。當然你讓人家知道了有這個錢就必須這樣做的、

  • 4 # 刀哥說股事

    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得出結論。

    我們來做個假設:如果有個素不相識的人在你這裡寄存了一筆款項,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來取。但這個人卻突然去世了,你既不知道他的死訊,他身邊的人也不知道這筆款項的存在。你會怎麼做?

    我想多數人的選擇是在約定期內守約等待,過了約定期,道德感強的會暫且擱置,繼續等待,有人來取,仍會歸還;道德感差一點的則直接歸為已有。很少有人會去主動查詢對方的下落吧?第一沒有找人的能力,第二沒有找人的動機意願。

    銀行不過是人的集合,普通人有的思維習慣、行動方式銀行都會具備。銀行既沒有查詢儲戶行蹤、狀態的權利,也沒有主動兌付的義務和動機,可想而知銀行會怎麼做。

    銀行會把長期無人動用的儲蓄賬戶作休眠賬戶處理。至於賬戶裡的款項,雖然依照法律無人認領應收歸國有,但銀行會以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簡訊通知費等等名目逐步扣除。至於休眠多久後上繳國家,這個真沒有聽說過例項。哪位看官知道具體規定,請留言告知題主和筆者,不勝感激。

    可以確定的是,雖然銀行有儲戶的身份資料,但銀行是不會主動去歸還儲戶及其家屬的。要支取必須由本人或代理人或繼承人按照銀行的規定,申請辦理。

    也許未來的萬物互聯時代,國家會出臺這方面的法律法規,甄別人的狀態和財產歸屬。但這是後話,當前只能是上文所講的處理方式,一句為儲戶保密就足夠堵人的嘴嘍。

  • 5 # 陶庭貴

    記住銀行也不能立即知道儲戶去世。有心人就要到公證處寫證明,到各個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理財公司、等去一一查詢,查詢清楚後,透過所有遺產受益人,進行合作取出,在進行分配或不服分配的透過法律訴訟來解決。

  • 6 # 熊貓投資

    每一次出現災難時,人們總是會擔憂儲戶意外過世,在銀行的存款會怎麼辦?比如這次的疫情,因為隔離的原因,很多人或許還未向家屬交代自己的存款情況,就意外撒手人寰了,那這些在銀行裡的存款會怎麼樣呢?

    銀行存款

    很多人說銀行會私吞了,其實這是個謬論,作為銀行,其根本無法知道每個儲戶的具體的情況(健康、生病、過世等等),所以儲戶以外過世,其在銀行的存款只會有兩種結局:存款金額大的,銀行會逐年自動給予計息累加,不斷增長;存款金額少的,每年產生的利息不足以覆蓋銀行賬戶管理費以及簡訊通知費的,那麼存款金額逐年遞減,直到歸零,被轉為睡眠戶、銷戶。

    或許有人會說,一個賬戶20年沒動,銀行應該也知道出意外了,確實如此,一個賬戶超過20年沒動,不說百分百,但至少99%肯定有問題,那銀行為什麼不逐一撥打20年塵封不動的賬戶呢?一是這些賬戶的數量並不在少數,所需的人工成本不低,而又沒有法律規定銀行有這個義務;二是銀行的預留的電話號碼只有儲戶的號碼,並沒有儲戶的親屬號碼,所以銀行要想聯絡到這些長期不動戶的繼承人,還必須透過派出所,但20年的時間,這些人的戶口很多早已登出,要聯絡也存在一定的困難,況且要派出所協助本身也存在的一定的困難。

    繼承人

    其實除了銀行存款之外,現在很多人還會把資金存在支付寶、微信或者股票賬戶之中,銀行存款只不是一小部分,作為繼承人,要處理過世者的遺產時,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查詢其手機,一般而言,如果有在哪個銀行辦理存款或者在哪個證券公司辦理股票賬戶,大部分人的手機裡也會下載相應的APP,透過這些APP,繼承人大致對於過世者的資金分佈情況會有一個初步的瞭解。

    其次,如果過世者是老年人,並未使用手機或者只是簡單的老年機呢?這類人一般不會有使用第三方理財,基本上資金都在銀行裡,此時即可按照2019年4月19日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釋出的《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進行辦理:對於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係的檔案(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無需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

    總結

    就當前而言,商業銀行尚不可能做到主動通知繼承人過世者的存款情況(銀行其實也不清楚繼承人是誰),所以對於意外過世的人,繼承人要主動準備好相關證件資料,到當地的各家商業銀行網點查詢相關情況。

  • 7 # 一紙家書

    您好!儲戶去世,銀行一般是不會通知其家人,主要也是因為沒有資訊渠道通知儲戶的親屬。所以銀行不會關閉儲戶的賬戶,而會根據儲戶生前所選擇的產品繼續服務。所以這邊提醒所有繼承人,在處理遺產時,應該向各大銀行查詢被繼承人生前是否有賬戶,避免遺漏遺產。

    第一,銀行為什麼不通知儲戶?

    1、銀行不會知道儲戶死亡。銀行屬於金融體系的,而是否死亡是歸公安戶籍體系的,兩個體系內資訊不共通,所以銀行是沒有資訊渠道得知儲戶是否死亡的。

    2、銀行也沒有儲戶近親屬的聯絡方式。即使銀行得知儲戶已死亡,也無法通知其家屬。為了保證儲戶的隱私,在辦理業務時,通常銀行也只會留儲戶個人的聯絡方式,銀行也不會有其近親屬的聯絡方式,所以無法通知近親屬。

    3、在不知道去世儲戶的財產繼承分配方式的情況下,盲目告訴某一或某幾個近親屬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如果銀行不知道,去世儲戶的遺產應該分給誰、每個人各自分得多少份額的話,盲目告訴某一個親屬,是不負責任的,很容易導致私吞遺產的情況。

    所以,基於以上3個原因,銀行是不會通知去世儲戶的家屬。

    第二,銀行對於賬戶會怎麼處理。

    銀行不會擅自關閉銀行賬戶,會保留銀行賬戶,並按照儲戶生前選擇、繼續履行金融產品;如果金融產品到期了(例如定期理財到期了、理財到期了),就會將這些財產轉為活期存款,並將錢一直儲存在銀行賬戶內。

    對於銀行得知無人繼承的財產,將依法上交國家或集體組織。

    《繼承法》第32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第三,對於繼承人的提醒

    2019年銀保監會會、司法部發布了《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種提出: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係的檔案(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開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無需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

    所以建議所有繼承人在辦理遺產繼承的時候,應該向各大銀行查詢被繼承人生前是否在該銀行內開戶,如果確實有銀行賬戶,應及時辦理提取和繼承手續。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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