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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工傷離職的時間,取決於兩個原因,第一你的工商基本程式處理完畢,第二,你自己主動,不想在單位工作了,

    一,發生工傷後,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該在30天內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沒有申請的,勞動者及家屬應該在一年之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這段時間沒有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就超過了工傷認定的期限,對後續的處理就會非常困難。

    二,認定為工傷以後工傷傷情穩定以後應該及時的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以及是否需要護理,或者有無停工留薪期確認的情況。

    3認定為工傷,確定傷殘等級以後要根據本人的工資,當大十的工資,傷殘等級,停工留薪期期限,當地的工傷法律政策,等多方面來計算出勞動者的具體損失,高瓊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責任,用人單位拒絕賠償的或者雙方對賠償數額達不成一致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從工商來看,因為工傷確定傷殘等級,確定了具體的工傷賠償數額以後,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單位工作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建議在,未認定工傷勞動力鑑定時間解除勞動關係,這樣會對工傷賠償有很多不利的影響

  • 2 # 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一到四級工傷是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傷殘津貼。也就是不上班,按月領工資。這個就不存在什麼時候離職的問題。

    2、5到6級,可以與單位協商退出崗位按月領取工資,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要求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工傷待遇(如果繳納工傷保險的,大部分由工傷保險支付)。7到10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有權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3、工傷職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1到4級除外),應該在拿到工傷認定書、拿到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之後。看是否向繼續工作,這也需要看用人單位的態度。如果確定不回去工作了,可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4、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提供以下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等。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後開庭審理,並且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在立案後60天內出具裁決書。

    對於裁決書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天之內可以起訴到法院。終局裁決的裁決書,用人單位無權起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收費,離職一年內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 3 # 念善6

    沒有最好,只有最適合。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

    比如,有的工傷職工公司沒給入工傷保險,都是自己一步步按法律程式申請認定工傷,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起訴要賠償,像這種情況就是要賠償的時候就解除勞動關係最好了。

    而有的工傷職工五險齊全,沒幾年也就退休了,當然就不離職一直到退休最好了。

  • 4 # 社保之聲

    工傷,是基於工作原因發生的事故傷害。傷害一旦發生,從入院治療到休息康復,需要較長的時間。並且,工傷保險基金對於工傷費用的支付,也有著嚴格的規定和程式。那麼,工傷職工想要離職,什麼時候辦理手續,才能最大化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下面我為您一一分析。

    一、工傷申報

    1. 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發生30日內進行工傷申報。

    2. 用人單位未進行工傷申報的,受傷職工個人及其直系親屬,可以在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自行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部門進行申報。

    二、工傷治療及停工留薪期

    1.工傷發生後,第一時間送往當地正規醫院就醫。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等三個目錄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給予報銷。

    2. 門診或住院治療結束後,由用人單位根據醫生的診斷結果結合《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三、勞動能力鑑定

    1. 經治療傷情穩定後,基本是在停工留薪期結束以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當地勞動能力鑑定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書和相關醫療證據。

    3. 勞動能力障礙分成十個傷殘等級,十級最輕,一級最重。

    四、一到十級傷殘待遇

    1. 一到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及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直到退休。

    2. 五級六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適當安排工作,難以安排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3.七到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基本不影響工作或由用人單位根據工傷職工身體狀況適當調整工作。

    五、離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 一到四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給與支付傷殘津貼直到退休,所以不存在離職的說法。

    2. 五到十級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六、非法用工單位工傷

    實際工作中,有些非法用工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勞動者發生工傷後,前期程式基本相似,不同的是,醫療費及傷殘補助金全部由用人單位負擔。由用人單位根據傷殘等級一到十級進行一次性賠償。

    綜上所述,根據不同的情況及傷殘等級,離職的時間不同:1. 一到四級,不必離職,領取工傷保險基金傷殘津貼直到退休;2. 五級六級,建議根據自己的年齡安排,可以不離職,領取用人單位傷殘津貼直到退休;也可以離職,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 七到十級,基本不影響勞動能力,如果不喜歡原工作的話,可以隨時離職,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從用人單位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 如果是非法用工單位,建議領取一次性賠償金後直接離職。

  • 5 # 燕子她哥

    所謂工傷,其實說簡單點兒,就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傷。工傷的傷殘等級分為1-10個等級,10級最輕,1級最重。當然了,也有不夠傷殘等級的。

    題主提出工傷什麼時候離職最好,想必是不想在原單位幹了,什麼時候離職自己能得到的利益才能最大化呢?這個其實要根據自己的傷情來判斷。

    1-4級工傷職工本身就退出工作崗位,除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還享受按月發放的傷殘津貼,有的職工還有生活護理費,醫療費還能一直報銷,所以這部分人談不到離職的問題。

    5-10級的工傷職工才是最應考慮這個問題的群體,因為5-10級工傷職工除了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在離職時還可以享受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離職了才能享受到這兩筆錢。那麼是不是越早離職越好呢,離職晚了,會不會錢就沒了?這個問題其實還是跟自己的傷情有關的。如果自己的傷情一直不好,仍需要長期的治療,我認為,即使想離職,也最好等醫療終結後再離職,這樣一來,醫療費用既能報銷,最後這兩筆錢又能拿到,什麼都不耽誤。如果辦了離職手續,自己再去看病花錢,那可都是自己掏錢了。另外,離職後的這兩筆賠償金是根據離職時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來計算的,目前這個平均工資是每年都在漲的,也就是說,越晚離職,賠償拿的越多。但是在這裡還是要注意一點,就是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就不能享受離職後的這兩筆賠償金了,所以,想要離職,一定要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還有的地方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要逐年遞減賠償金,如果你在的地方有這個規定,那就最好提前提出來,以免減少應有的賠償。

    沒有達到傷殘等級的工傷職工,因為沒有一次性的賠償,一般傷情也不會太重,不需要繼續治療的,就談不上什麼時候離職最好的問題了。

  • 6 # 大學生小鄧

    一、工傷申報

    1. 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發生30日內進行工傷申報。

    2. 用人單位未進行工傷申報的,受傷職工個人及其直系親屬,可以在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自行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部門進行申報。

    二、工傷治療及停工留薪期

    1.工傷發生後,第一時間送往當地正規醫院就醫。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等三個目錄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給予報銷。

    2. 門診或住院治療結束後,由用人單位根據醫生的診斷結果結合《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三、勞動能力鑑定

    1. 經治療傷情穩定後,基本是在停工留薪期結束以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當地勞動能力鑑定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書和相關醫療證據。

    3. 勞動能力障礙分成十個傷殘等級,十級最輕,一級最重。

    四、一到十級傷殘待遇

    1. 一到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及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直到退休。

    2. 五級六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適當安排工作,難以安排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3.七到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基本不影響工作或由用人單位根據工傷職工身體狀況適當調整工作。

    五、離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 一到四級的,脫離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給予支付傷殘津貼,所以不存在離職的說法。

    2. 五到十級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六、非法用工單位工傷

    實際工作中,有些非法用工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勞動者發生工傷後,前期程式基本相似,不同的是,醫療費及傷殘補助金全部由用人單位負擔。由用人單位根據傷殘等級一到十級進行一次性賠償。

    綜上所述,根據不同的情況及傷殘等級,離職的時間不同:

    1. 一到四級,不必離職,領取工傷保險基金傷殘津貼直到退休;

    2. 五級六級,建議根據自己的年齡,合理選擇最有利的安排:

    可以不離職,領取用人單位傷殘津貼直到退休;也可以離職,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 七到十級,基本不影響勞動能力,只要工傷治療完畢,可以隨時離職,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從用人單位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不過這兩項補助金是隨著社會平均工資上漲而上漲的,離職越晚,領的越高!

    4. 如果是非法用工單位,建議領取一次性賠償金後直接離職!

  • 7 # 嘉興律師葛康

    你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已經對現在工作不滿意,希望離開單位。離職時的補償標準想必是你考慮的重要因素,下面從離職補償標準進行分析,看什麼時候離職最好。

    一級到四級工傷,不建議離職,而是享受工傷待遇至退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一級到四級工傷職工,可以享受一次性殘疾補助金,並且在定殘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單位保留勞動關係,並應當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當勞動者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工傷時,一般傷殘較重,此時另謀職業也較困難,選擇保留勞動關係,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應當是經濟上對勞動者較有利的方案。

    五級、六級工傷,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合同,但勞動者可自行提出離職,享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對於五級、六級工傷,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合同,能完成工作的,單位應按照正常工資發放,不能完成工作的,單位應按照勞動者本人工資的50%~60%發放傷殘津貼。對於這類傷殘等級的勞動者應特別注意,如果不是本人主觀上想離職的,一定不要配合簽署主動離職的文書,以免自己享受傷殘津貼的權利被剝奪。

    七級到十級工傷,勞動合同到期,可按照正常勞動合同解除方式解除,但離職的時間點對賠償標準由影響

    對於七級到十級工傷,離職時勞動者可以享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但這兩項補助金的補助金的標準會依據每年社會平均工資的提高而提高,因此勞動者應把握離職時機,在內心確定要離開公司的情況下,在每年公佈上一年度標準後再提出離職,對勞動者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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