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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都沒經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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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那些囧事兒
認識一個95後的年輕女孩,月工資2300元,卻願意花二三千買一張自己偶像的演唱會門票。問她為什麼,她說掙錢不就是為了讓自己快樂嘛!我覺得很有道理,不快樂,掙錢的意義何在!畢竟掙錢這麼辛苦。有統計說,一個人辛苦掙錢,用在自己身上的不到三分之一,既然如此,何不增加這部分比例,多取悅自己。
但仔細分析,她會這麼說還有個問題是,她不愁吃穿。她和父母一起住,家庭條件不算大富,但也不算差,父母對於她的衣食住行的支援,讓她可以大大超出自己的收入買快樂。
試想,如果她吃不飽穿不暖,一個月2300元的工資,會精打細算,掰開幾瓣來花。所以一個月四五千的人,可以給主播刷三四千的禮物的人,有個原因應該是吃穿不愁,或者說對這方面的要求更低,又或者是對於自己所負的責任沒有感知。如果是最後者,那就需要譴責了,如果是前者,也無什指責的。
你怎麼知道四五千,只是在你的眼界裡,普通人的工資只有四五千。
你也可以試試刷點錢給主播,找一個自己喜歡的,試試。主播能把你捧上天。有的底層人,壓力大的人,或許這樣才能找到存在感吧。及時刷個10元錢主播都會把你捧上天。
再者說現在的00後眼裡根本沒有存錢的概念,有多少花多少,
給主播刷萬元禮物的都是有利益往來的。或者另有企圖。 有些幕後交易。
說實話傻子很少,只是我們的概念思維模式不一祥。
個人分析來看。哪裡有說錯的,別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