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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夥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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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邦楊小起
1:託管最主要的就是看託管公司的規模,成立時間,口碑,越發的公司越靠譜。2:杜絕託管給高收低出的公司,這種公司一般成立時間短,沒有正式門店,寫字樓辦公,業務人員也是便裝,出的價格高,容易資金鍊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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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蕪湖楊小智
不請自來 回答下題主這個問題
房屋託管業務主要注意以下五個要點:
第一,經紀公司與業主和承租人是分別簽訂租賃合同,也就是說,這種租賃關係的建立是兩份合同組成的,一份是經紀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包租合同(俗稱:收房合同),另一份是經紀公司與承租人簽訂的出租合同,這與所謂的“居間租賃”透過一份“三方合同”完成租賃業務的業務模式截然不同。
第二,業主、客戶和經紀公司任何一方違約都要以不同的形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額度大體相當於1-2個月的租金,如果違約方在合同規定的違約條款之外給守約方造成其他損失,還要根據損失情況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第三,因為房屋託管不是採用“三方約”,經紀公司與業主約定的租金和經紀公司與客戶約定的租金沒有必然相等的數學關係。在實際操作中,業主並不干預經紀公司的出租價格,由於經紀公司的原因導致的空租損失也由經紀公司承擔。
第四,經紀公司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的空租風險,會向業主要求一段時間的所謂“控制期”(免租期),一般是30-45天不等。這段控制期在經紀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有明確的規定,但沒有約定經紀公司在控制期內將房子出租的所得歸業主所有。
第五,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租金的方式和期限與經紀公司向業主支付租金的方式也不一定相同,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租金的方式一般是押1付3或押1付6,經紀公司向業主支付租金的方式一般是每月或每季(3個月)支付。
房屋託管是房屋產權所有者對房屋使用權以契約形式讓渡給房屋經營單位,房屋經營單位再對房屋使用權商業化的一種過程,包括日常管理,招租,承擔房屋中途空置期風險等。業主(或委託人)將房屋委託給受託方並簽訂委託合同,受託方將按照業主的協議為其尋找租客。
一、房屋託管好處:
1、管理成本
避免了不能按時收到租金,傢俱家電遭到破壞等非正常損失,同時還節省了正常的管理成本,毛坯房不好出租,閒置又浪費,裝修後出租容易,租金相對較高。
2、租售兩便
既能收到房租,又能在租賃合同到期後,有售房意向時憑藉我司房源平臺快速完成出售,租售兩便。
3、穩定收入
新房裝修,拎包入住,穩定的租金收入
二、房屋託管對房東的壞處是:
1、在進行房屋託管的時候,是需要簽訂一定合同協議的,如果說自己提前想要收回房屋的話,是需要繳納一定的違約金的。還有就是房屋託管的話,房子的價格會被中介公司進行亂提價,對房東的影響也是非常不好的。
2、在這個合同執行期間,房東是不可以收回房屋的,要不然到時候是要繳納這個違約金的。還有畢竟是交給別人的,也不知道那些工作人員有沒有把價格亂提上去,到時候住戶肯定就會不太滿意。其實簡單來說,這個房屋託管就是房子是自己的,到時候再交給別人使用,如果說你自己有時間的話,完全是可以自己動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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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託管業務主要注意以下五個要點:
第一,經紀公司與業主和承租人是分別簽訂租賃合同,也就是說,這種租賃關係的建立是兩份合同組成的,一份是經紀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包租合同(俗稱:收房合同),另一份是經紀公司與承租人簽訂的出租合同,這與所謂的“居間租賃”透過一份“三方合同”完成租賃業務的業務模式截然不同。
第二,因為房屋託管不是採用“三方約”,經紀公司與業主約定的租金和經紀公司與客戶約定的租金沒有必然相等的數學關係。在實際操作中,業主並不干預經紀公司的出租價格,也就是說,業主在合同中已經對可能出現的“差價”表示認同,當然,由於經紀公司的原因導致的空租損失也由經紀公司承擔。
第三,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租金的方式和期限與經紀公司向業主支付租金的方式也不一定相同,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租金的方式一般是押1付3或押1付6,但經紀公司向業主支付租金的方式一般是每月或每季(3個月)支付。
第四,經紀公司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的空租風險,會向業主要求一段時間的所謂“控制期”(免租期),一般是30-45天不等。這段控制期在經紀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有明確的規定,但沒有約定經紀公司在控制期內將房子出租的所得歸業主所有。這就意味著經紀公司已經透過合同的規定將控制內可能產生的收益劃入經紀公司的名下,不存在欺瞞和侵害的嫌疑。
第五,業主、客戶和經紀公司任何一方違約都要以不同的形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額度大體相當於1-2個月的租金,如果違約方在合同規定的違約條款之外給守約方造成其他損失,還要根據損失情況承擔其他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