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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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胡說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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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人佘林
存在就是合理。辦酒席的成本漲了現在一般都是八百到兩千元一桌,要是份子錢收得太少,就得虧死,做生還有一些禮品花銷,最少都50以上,如給了份子錢,主家要回一份禮包,裡面一包好煙,一條毛巾一包糖。我們這裡現在一般吃三餐,頭天晚上,人頭席,第二天上午正席,晚上正親尾席。原先是人貧禮儀疏,現在衣食足而知禮儀。社會進步份子錢也要過得去,隨大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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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書影小姚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我們這裡現在都不收份子錢了。都是請別人吃。
份子錢從明朝中葉就開始有了,但是從那個時候起的很長時間都沒有送錢的,都是送東西。表達的是個心意,是祝福。
清末民初的時候,滿族人流行過一段時間收份子錢都是風俗。
到了新中國成立以後很長時間都沒有送份子錢的風俗。那時候紅白事都辦得很簡單。
直到改革開放以後,大家有閒錢了,才開始有送錢的風俗。而且越來越變味了,越漲越高,有的是為了面子,有的是為了人情。
現在動不動上千塊的份子錢根本就是集資辦酒席。
我們這裡現在辦酒席都不收份子錢了,反正本來也是送來送去的,互相之間都不收,就省掉了麻煩。
也不用去算誰吃虧了,誰划算了。
何況現在大家也沒那麼窮,請人吃頓喜酒都請不起的話,你也就別辦酒席了。太丟人。我們這裡收份子錢會被人戳脊梁骨的。
我覺得我們這個風俗應該全推廣,都別收份子錢了,要是請不起,你就簡簡單單的辦了,不要請那麼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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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鄉野之音
辦酒份子錢從三十年前的幾塊錢,漲到現在的幾百上千元,我覺得很合理,因為物價上漲,三十年前的幾塊錢,能買到的東西,跟現在幾百塊錢能買到的東西差不多一樣。如果現在還想象三十年前那樣,份子錢出幾塊錢,估計天下沒有人敢擺酒席了。時代在進步,什麼都要跟著形勢走。
這不存在什麼合理與不合理的說法。份子錢的多少,是與經濟發展和平均經濟收入水平掛鉤的。
在40年前,我們這裡的份子錢僅僅只有兩毛錢而已,但那時人們的收入水平也很低啊!有些正式工的月工資水平只有十幾元,而一個農民的平均月收入只有兩三元。
在20多年前,我們這裡的份子錢漲到了10元或20元,但那個時候職工的月平均收入都已經漲到了300元左右,農民的收入水平也已經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而現在的份子錢雖然已經漲到了幾百上千元,但對於有些地區的有些人來說也僅僅是他們月收入的十分之一或幾分之一而已。
當然,你會說,我的收入很低啊!這麼多份子錢我拿不出啊!有這種可能。但是,份子錢的多寡是與當地的平均經濟收入水平掛鉤的,並不會與每一個個體掛鉤,你的經濟收入比較低,不見得所有人的收入都低;你拿不出份子錢,不代表所有人都拿不出份子錢。並且,份子錢的多寡並不會因為你的收入水平而改變。
其實,不管當地的份子錢水平究竟是怎麼樣子的,自己可以不去考慮。自己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去隨份子,反正我們國家尊崇禮尚往來,你隨禮多少,別人也還禮多少。到你自己承辦紅白喜事的時候也不收那麼多禮就行了。
另外,在隨份子的問題上沒必要計較。譬如,就我本人來說,我隨過無數次份子,但我自己辦紅白喜事的時候卻很少聲張,因此,別人也沒有給我隨份子,但我並沒有吃虧的感覺。因為在我看來,隨份子只是一種心意,我只求對別人表達心意,但不奢求別人對我表達心意,只要自己對得起別人就行。
好啦!就說這麼多吧!總而言之,隨份子量力而行即可,也不存在什麼合理不合理的說法。你願意多隨就多隨,願意少隨就少隨,反正又不是法律規定,你何必糾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