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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孤是見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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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駿極道
我覺得金融功能和金融機構之間是一個問題多個角度去分析的關係。
首先,無論是金融功能還是金融機構都是以實現金融的作用而產生的。金融的本質是為社會經濟服務的,金融的功能要實現這個目的,金融機構也是。
其次,金融機構也是也為了實現金融的功能服務,金融功能需要金融機構去承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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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龍188
金融是個較大的關於資金的來源、去向活動的總稱。金代表資金,融代表融合也即活動。可以簡單說金融是關於錢的事。比方我們常見的銀行的儲蓄、借貸和增值、證券業務、保險業務、期貨業務、炒匯等都屬於金融類活動。這些活動的參入都和資金有關,也即關於錢的市場。
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說明白點金融機構就是一個服務機構,為資金服務,屬我們稱之為的第三產業。我們通常比較熟悉的如銀行存錢、銀行信貸,炒股買基金等都是金融機構的事。
“融”可以理解流通,金融就是讓錢流通。金融機構就是具有金融功能的機構,二者無法分割。就是無金融機構也無金融功能,無金融功能的機構也不是金融機構。金融機構的功能是由市場投資獲得本錢,並將其變成讓人們更容易接受的金融資產。給客戶提供一種金融交易的服務。滿足客戶對金融需求,自營交易金融。給客戶創造出新的金融資產,並賣給其他投資者。讓客戶進行諮詢並給他們提供有利的建議。這些金融功能皆由金融機構為我們提供,人們根據不同喜好而選擇不同的金額機構及它的功能。
二者是離不開的關係,互相統一。
1.金融體系有五個構成要素:
一是由貨幣制度所規範的貨幣流通;
二是金融機構,這其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或可歸結為經營貨幣或貨幣資本的企業,也課歸結為充當信用中介、媒介以及從事種種金融服務的組織;
三是金融市場,這其中大都是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保險市場、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場等,這些市場最重要的參與者是金融機構;
四是金融工具,信用關係的書面證明、債權債務的契約文書等,是金融機構中和金融市場上交易的物件,是金融活動的載體;
五是制度和調控機制,市場經濟體系中,在遵守市場規律的基礎上,都存在國家對金融執行的管理和在金融領域進行政策性的調節。
2.這五個部分並不是按照某一標準劃分開來的相互獨立的、並列的子系統。
由貨幣制度所規範的貨幣流通,是覆蓋整個金融體系的構成要素,是金融體系藉以存在的前提;
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是融資運作的兩大領域,是構成金融體系屍體的兩個互補的部分,換言之,金融體系是由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機構所構成的;
對於金融工具,沒有脫離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的金融工具,也沒有不存在金融工具的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
國家對金融執行的管理和在金融領域進行的政策性調節,是由金融的特殊性所決定的,金融產品在一定程度上是準公共產品。